1. 爸爸申请入户广州,小孩户口可以一起迁来广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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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二)父母亲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三)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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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州子女户口迁入母亲户口属于投靠父母还是居住迁移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
2、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备注:市外迁入,仅限未婚子女。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3.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广州条件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三)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4. 父母可以随子女落户广州吗
父母可以随子女落户,只是个别城市有严格的落户条件。父母户口能随子女迁,但是父母随子女落户迁移,在已经买房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如果买的二手房,要注意买的房子名下原房东的户口是否已经迁走。
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要注意上户口的时间,一般在出生30天以内,其父母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进行户口的申报;
2、要带医院开的出生证明,若需要更改宝宝名字的,要等落户成功之后方可申请更改,若父母分属不同民族的,落户之前要弄清楚;
3、要携带计划生育手册或生育证;
4、要携带宝宝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若父母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并没有房子的,那就要落到集体户籍中,但需要出示无房证明;
5、若是因为特别原因,没有及时给宝宝上户口,而是耽搁一年以上的人群,要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申报;
6、当地公安局要进行重名查询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5. 女儿是广州户口,父亲可以随迁吗
你的情况属于以下第二、第三、第四重情况,看一下你的父母条件是否符合:
父亲必须超过60周岁或母亲超过55周岁,只需一方达到投靠子女入户年龄即可。(比如你母亲56周岁,你父亲57周岁,但是依然可以父母一起随迁入广州,但是有个结婚登记年限要求,这个登记年限是两年以上,以结婚证为准。)
按情况分析
①如果你是独生子女,那自然就符合(你父母)“所有子女都具有本市户籍”的条件,父母满足年龄条件即可。
②如果你不是独生子女,那就要(你父母)所有子女都具有广州户口这个条件。(意思就是你的兄弟姐妹都得有广州户口才行)
③如果你不是独生子女,但是你父母一方具有广州户口,或者你是单亲家庭(父母一方丧偶),在你父亲/母亲满足随迁年龄的前提下,在你入户广州以后,也是可以将自己的父亲/母亲随迁过来的。
④如果你不是独生子女,但是你父母一方至少一方是离休的干部,那在你入户广州以后,也是可以将自己的父母随迁过来的。
有需要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广州的,大家可以对号入座,两大前提是:
①你自己具有广州户口;
②你父母至少一方达到以上年龄要求。
6. 儿子在广州女儿在珠海父母户口能迁广州吗
能。广州,简称穗,别称羊城、花城,是广东省省会、副省级市,在该地方查询政府官网显示,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所以父母户口能迁广州,但是需要在该市有合法住所并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
7. 父母想把户口落到异地子女的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父母的户口可以迁到外地子女的户籍所在地。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主要条件:
1、父亲年满60周岁或母亲年满55周岁,父母户口须一同申报
2、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平方米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8. 父母可以随子女落户广州吗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
3、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办理方式(二选一):
1、全程网办:条件材料系统能验证的,可免到现场查验;不能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2、网上预约后到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一)全程网办
1、网上申办,申请人可通过网办入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投靠子女申请
2、经网上预审(申请提交后属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区办理的约2个工作日,其他区约5个工作日),条件材料系统不能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能验证的,可免到现场查验。
3、终审通过后,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无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入户登记可选择双向快递或预约到现场方式办理;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可选择单向快递或免预约到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出后,入户登记可选择网上办理或预约到现场办理。快递费用由申请人支付,邮寄收件地址只限广州市内。
入户登记网上办理入口:“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落户登记
(二)网上预约后到窗口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或网页预约入口进行预约: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投靠子女
②广州金盾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投靠子女
注意: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预约连续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2、预约后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窗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3、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省内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户口簿,非省内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入户登记预约办理入口: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②广州金盾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入户登记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办人);
2、居民身份证(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4、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1)属申办条件第1项的,申请人为原广州市户籍人员的,原广州市户籍情况由广州市公安机关核查办理。申请人为丧偶人员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户口簿未有清楚登记配偶死亡注销情况的才需提供)及丧偶未再婚承诺书。
(2)属申办条件第3项,还需提供申请人的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配偶的①《入户申请表》、②结婚证、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
(4)属入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5)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6)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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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地点】
广州各区户籍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