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出钱买房写子女名字 算谁的财产
法律分析:若父母出资并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产权权应归属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Ⅱ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父母所买的房产并没有获得房产所属权,又没有明确的赠与的证据,那么对于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子都看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如果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双方能够提供出资,当时的一些书面约定还有声明,这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婚后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增加的价值部分;
6、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7、夫或妻因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或奖品。等等。
Ⅲ 房子是父母生前盖的,写得儿子名字,女儿有权力分吗
女儿没有权力分。房产证是极其权威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不是你父母的名字,就不属于遗产,没有分割的可能。这是赠予,父母将财产赠与儿子。如果有异议,应该在办证的时候提出。当时不吭声,赠与成立,就形成既定事实。
Ⅳ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行为视为是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Ⅳ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产权归谁
法律分析:父母买房,如果产权证上是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子女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的。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有婚前婚后两种情况: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