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亲的房子女儿有居住权吗
法律分析:子女有权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力,但是目前没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② 父母的房子孩子有权利居住吗
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有赡养孩子的义务。
所以父母的房子孩子有权利居住。
但仍然属于父母的财产。
成年但未成家,父母有权不让孩子住父母的房子。
源自法律规定。
根据民俗文化,一般都是可以住的。
③ 在法律上,父母名下的房子已婚女儿有居住权
只要是父母同意女儿居住,在法律上就是允许的,如果父母不同意居住,那就是触犯了法律行为。
④ 父母申请公租房儿女可以住吗
父母申请公租房儿女可以住。公租房可以由申请人的亲人暂住的,只要父母不是作为出租或出借的把房子给别人住,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如果有转借、转租,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或者连续六个月以上没有使用公租房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则公租房就会被退回。但如果有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房,并且拒绝将公租房恢复原状的等其他情形的,公共租赁房是可以被退回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⑤ 父母的房子子女用有居住权吗
子女名下的房子可以设有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⑥ 父母的房子有权不让儿子住吗
父母可以先确权,然后要求儿子搬离,若不搬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父母与成年子女在法律上都是完全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必须提供住房的义务,子女不得侵犯父母的财产所有权。
胜诉后,父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搬离前,法院将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搬离,否则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中,法院对拟搬离的物品事先安排合适的放置场所,并由专门人员将物品一一登记并妥善保管,公证部门派员对搬离物品作注册登记和全程拍摄,相关费用由儿子承担。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儿子或儿媳有过激举动的,法院可依法对其罚款或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⑦ 在法律上,父母名下的房子子女有居住权吗子女的房子父母有居住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名下的房子,子女有权居住吗?子女的房子,父母有权居住吗?对于这种情况,首先,首先父母的房子可以不让你们住,但是说你们的房子必须让父母住,因为父母把你们抚养大了,那么你们就得赡养老人
⑧ 父母房产如果在子女名下有什么影响
房子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能会有的风险是:子女未经过父母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父母无法要求取消交易;子女因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子女将房产设置抵押权;子女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子女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