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具体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全家户口本。
(四)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申领程序:
(一)领表地点。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表》也可在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自行下载。
(二)初审部门。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1.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
2.男女双方户籍均为本市但属不同社区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说明情况,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
3.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4. 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具体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全家户口本。
(四)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三、申领程序:
(一)领表地点。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表》也可在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自行下载。
(二)初审部门。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1.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
2.男女双方户籍均为本市但属不同社区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说明情况,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
3.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4. 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
2.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法律分析】:现在不能办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目前国家已经推行两孩政策,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但是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3. 2021年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法律分析:2021年独生子女证已经取消,不再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了。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二胎已经完全放开,独生子女证也取消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凡在2016年1月1日前生育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如果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4. 独生子女证2022年还能办吗
法律分析:2022年独生子女证已经取消,不再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了。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二胎已经完全放开,独生子女证也取消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凡在2016年1月1日前生育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如果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5. 深圳独生子女证还办吗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深圳 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深圳市户籍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领对象 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具体条件见附件1)。夫妻双方应共同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 收养 子女的,可由直接 抚养 子女方(收养方)提出申请。深圳独生子女证还办吗 二、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具体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全家户口本。 (四)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 再婚 者提供 离婚证 (包括 离婚判决书 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 死亡证明 。 三、申领程序 (一)领表地点。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表》也可在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自行下载。 (二)初审部门。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1.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 2.男女双方户籍均为本市但属不同社区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说明情况,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 3.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4. 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 (三)发证部门。 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 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 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具体见附件3);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6. 独生子女证取消了吗
关于你提问的独生子女证取消了吗,我的回答是: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之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的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要求再生一个,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此前享受的也不用退还。 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