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离婚带着两个孩子父亲没有退休工资拿着低保我一个月收入5000元会不会影响父
有关系。年人均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口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到当地村委会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领时间为20个工作日左右。村民委员会受乡镇政府委托,对农村低保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并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委会受乡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
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
『贰』 女儿离婚了女婿有车影响伸请低保吗
法律分析:不影响,女儿离婚办理低保不受女婿的经济情况的影响。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叁』 我离婚了户口和我爸妈在一起了,我想交社保,影响他们低保吗
按规定子女自己缴纳社保的不影响其父母享受低保,只有子女有工作并参加职工社保的影响父母低保,所以不影响。
『肆』 我已六十岁了已离婚,女儿巳断绝母女关糸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低保吗
满足低保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伍』 低保跟离婚有关系吗
法律分析:离婚与低保一般没有影响,但是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接受原审批机关的复审,经复审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重新办理低保手续。经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批准低保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