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及程序
法律分析: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贰』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迁移户口所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户籍管理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2、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照求提供各种材料、证件。如 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大专院校升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婚姻类要提供结婚证等。
3、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附上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这就是准迁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 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4、现户籍地会派给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在携带各种证明、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
5、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完善才能通过申请。
6、当全部办理手续通过,会派发新的户口本,办理新的身份证。身份证不能立即办理,最好不要先交回现有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叁』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子女投靠父母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已经在外地随父或母入户;
3、父、母一方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4、父、母一方再婚后户口进京、更改子女抚养关系后要求投靠入户的,改判子女抚养关系需满2年以上(更改抚养关系时间以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时间为准)。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调往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现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请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户口,因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且一名子女户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后子女接班顶替,户口由京迁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迁出一方年龄须超过70周岁。
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受理条件
1、申请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夫妻双方同时申请);
2、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3、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北京条件是什么
受理条件
(1)继父与生母结婚须满三年以上;
(2)申请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须满三年以上;
(3)只解决一名子女投靠继父入户;
(4)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①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②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5)投继母入户条件参照投继父的条件办理。
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继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继父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的母亲和继父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由母亲抚养的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时间以法院判决生效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公证日期为准);
(4)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
(5)继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生母或继父的`合法住房);
(7)继父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继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8)其他证件证明。
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亲生父亲或母亲为本市户口;
2、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超生、非婚生除外);
3、已随母亲或父亲在外省市登记常住户口;
4、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肆』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
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伍』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一、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一)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政策规定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在法律上面没有准确的文件规定,主要都是根据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的。
户籍改革以后,各地对于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的要求以及条件不同,当地是否可以在未离婚情况下投靠父母迁户口需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进行咨询并按照当地要求申请的。
(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的普遍做法
1、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2、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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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所需条件:
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二)落户地点:
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
(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除婚姻关系以外的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公民在与配偶离婚后,可能会想户口以挂靠的方式将户口迁回原籍,需要注意的是,采取此种方式迁移户口,那么是需要获得被挂靠一方同意的,同意后,就可以带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了。
『陆』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4.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柒』 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申请怎么写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本如下:
申请书
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由于我父母(写清父母的详细情况)年老体弱,身边没有人照顾,特申请将我在XXX地的户口,迁移到我父母户口上。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8、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的《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5、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
6、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捌』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
户口迁移申请书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单元XXX户,
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省XX市XX区居民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省XX市XXX区XXXX街XXX号)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市生活,
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由XX省XX市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市XX街派出所,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年XX月XX日
(8)子女投靠父母户口申请扩展阅读: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玖』 结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及程序
法律分析:一、申报材料;入户申请,子女户口证明,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亲结婚证。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拾』 成年子女要如何才能投靠父母落户
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4)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
(5)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二)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户口的迁移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的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