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儿子购房父母出资协议
法律分析: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贰』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赠与协议怎么写
法律分析: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属于赠与,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4、所占份额提前定。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叁』 父母为婚后子女出资购房,写份协议该怎么写
要写明赠予给自己的子女,否则容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肆』 一方父母出资给已婚子女买房
一方父母出资给已婚子女买房
一方父母出资给已婚子女买房,因为现在的年轻人很少能自己买房,所以对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性质应该如何认定,一直都是现实生活中争论不休的问题。一方父母出资给已婚子女买房
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财产归属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婚后夫妻自己购房,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购房,离异后,如果付款人提供足够的购房付款凭证,可以视为付款方父母赠与自己的子女的,离异时可以视为单方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要看这套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子女要是离婚的话该套房子并不能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对父母出资购房问题解读如下、
1、删除了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对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进行了重新表述,体现出立法者引导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意图。
2、关于父母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的问题。在离婚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子女拿着后补的借条,请求法院确认当时父母出资是借款。该文指出,借款还是赠与的问题应当由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法官可以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的真伪和证明力进行判断,也即、大多数情况下父母出资目的是为子女更好生活,并不是想要回这笔钱,因此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更大。
3、关于父母出资赠与给一方还是双方的问题,现行法律规定删除了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意即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子女名下,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有相反证据除外。
这也是民法典出台后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问题上最大的不同。在没有书面赠与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根据法律规定,那就是赠与给夫妻双方。
但是,该文又指出,“考虑到物权法已经实施多年,普通民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已经有较为充分的认识,在出资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认定为是父母将出资确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符合当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
因此,笔者认为最高院对于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到底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把这个难题又留给了广大的法官和律师们。
【实务建议】
1、父母既然都打算出资了,就尽量赶在子女领取结婚证之前出,以免子女离婚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2、非要在子女婚后才出资的,下面两种方案选择其一、
方案(1)、父母和子女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清楚父母出资是借款,让另一方子女也签字确认。笔者认为,这个方案比方案(2)更容易办到。
方案(2)、父母和子女签订赠与合同,能办公证的尽量办公证,合同里面约定清楚,房子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
3、如果碍于情面,上面两种方案一样都办不到,那就自求多福吧。以后会不会像婚姻法司法解释那样再出补丁,还真不好判断!
第一种情况、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出资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一方父母一次性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
通常,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是,此时需要出资父母拿出证明自己全款出资的情况。此时,出资父母需提供给子女打钱及子女给卖房者打钱的银行流水记录的时间、账目是否一一对应。
二、父母先缴纳部分出资,然后每月按揭还贷。
此时,由于子女以自己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大多情况下,父母需要先将钱打入子女账户,再由子女支付给卖方。
但是这种比较复杂,需要证明父母向子女支付的钱与子女向卖方支付的钱能够一一对应,此时才能满足父母向孩子全额出资购房的条件,系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实际上,考虑到父母子女之间亲密的关系,父母每月、按时向子女支付定额的购房款的情况较少,父母可能有时给的多,有时给的少,有的父母会一次性支付一年的房贷,而由子女每月自行还贷,甚至有时父母向子女支付不及时,子女先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如果离婚时就该房屋的分割产生争议的,可能造成对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认定困难。
一旦不能证明父母全额出资购买该房产的,就难以视为对子女一方赠与不动产,该不动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父母向子女支付的款项,也将需根据现实情况认定为系赠与或借款。
如果你正处于这种购房方式此时也不要慌张,要注意在转账时应尽量寻求和房屋的价款或每月房贷数额、时间相对应的数额、时间进行转账,并对每笔转账进行备注。同时,一方父母与夫妻之间可以签订书面的协议来明确彼此之前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保障自身权益。
第二种情况、
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如何分割?
很多夫妻在婚前没有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小两口买房,因为孩子已经结婚,父母为了照顾孩子们的感情,会将房屋登记在小两口名下。但是,生活中夫妻离婚很多是因为性格不和、一方出轨、家暴等原因引起的。今天我们就讲一讲,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般情况,买房时虽然为一方父母单独全额出资,但是购房时可能由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从而该房屋可能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原则上视为出资父母对于夫妻的赠与,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通常两个人各分得50%。
但是,在我们办理的很多离婚案件中,有闪婚闪离的、有家暴出轨的等等情况,比如说,男方和女方婚后,女方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买房并且房屋登记在小两口名下,然而结婚没多久小两口就闹离婚了,此时闪婚闪离的情况,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对于女方会有倾向性,对于男方少分或者甚至不分。
『伍』 父母以女儿名义买房协议
法律分析:1、甲方自愿出资元给乙方用于购买位于的物业并仅赠予乙方一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赠与。2、乙方以个人名义办理购买上述物业,甲方在乙方购买过程中提供元给乙方作为支付楼价款之用。3、签订本协议时,因乙方已婚,甲方的实际出资仅限于对乙方的赠与,并涉及乙方妻子,不属于乙方与其妻子的婚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陆』 父母出钱买房子的协议怎么写
一、父母出钱 买房 子的协议怎么写 父母出资 购房协议 (父母)甲方: (儿子)乙方: 为明确双方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务 的承担及其他财产权益,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为乙方婚前购置的房产( )且以乙方的名义办理的 房产证 应视为甲方所有,甲方付完 ( )元人民币首付款并支付所有房贷及其他 购房 所需款项。 2、如出售此房产,须经甲方同意,因卖房所带来的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3、如此房产进行 拆迁 安置,在拆迁后的还款还房,甲方将继续享有全部权益。所得 安置房 和款项均由甲方进行处置。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包括拆迁安置后的房产);如以后房产证加他人姓名,需甲方书面签字同意,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被视作房屋的共有人,甲方对此房产继续拥有全部权益。 5、甲方享有上述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完整所有权,乙方不享有收益、处置等权利,并不得干涉甲方行使上述权利。 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 号: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二、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所有权归属问题 在处理 离婚纠纷 中父母为子女出资所购房屋归属问题时,应区分父母出资购房的时间、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父母出资购房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等因素来确定该 房屋所有权 的最终归属。 (一)父母出全资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 结婚 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应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 证据 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地,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所有权应属于子女 婚前财产 。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 不动产登记 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 。 2、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 应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相应地,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婚前财产,需要协议的保护。婚前写好出资购房协议,是对房屋登记人和出资人的保护,在发生纠纷时是一项有力证据。协议应当一式两份,签字。在房屋发生拆迁、出售等变动时,按照协议所写和法律 法规 进行处置。
『柒』 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协议
法律分析: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捌』 父母为婚内子女购房赠与协议
法律分析: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但有个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是以借贷出资的,离婚时可以提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玖』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赠与协议怎么写
法律分析:1、写明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础身份信息。
2、写明赠与房产的坐落信息、产权证号或者购房合同编号。
3、父母可以明确赠与房产的范围,包括房产附带的相关权益,房屋内的装修、家具家电,全部赠与给子女。
4、明确赠与的房产为赠与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人有权处分该房产,赠与房产不存在权利瑕疵,这是为防止他人以无权处分为由追回房产。
5、明确房产的过户时间以及过户时的税费由谁承担,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一般会约定当房产具备过户条件时,无条件配合子女过户,并承担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同时约定不配合过户的违约责任。
6、明确赠与协议不附加任何条件,接受财产一方不用履行任何义务,赠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赠与,如果撤销赠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7、明确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签字,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拾』 父母给儿子婚后出资买房的赠与合同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