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2006套改退休比例独生子女

2006套改退休比例独生子女

发布时间:2022-12-27 19:04:52

⑴ 关于南京市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相关事宜,06年退休人员的费用怎么领取

南京市政府2008年211号文件摘要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要求,现对我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以下简称“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对象

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职工,予以补发。

二、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

三、资金来源

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兼并、转让、改制前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转让、改制企业支付一次性奖励金有困难的,经认定批准后,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

本意见实施前已依法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本意见实施后依法破产的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

驻宁省、部属企业,按隶属关系解决。

四、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及发放程序

(一)本人申请

1、持证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的原件,向退休时所在企业(其中:已兼并、转让、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到兼并、转让、改制后企业)提出申请,已破产企业等退休职工到为其办理养老金生存验证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审批表》。

2、已经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

(二)奖励对象资格确认

1、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资格。

2、街道(镇)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负责审核在社区申请持证退休职工的资格。

3、企业或社区将经过审核的名单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困难企业的认定

由市相关部门会同区县制定困难企业认定标准,并依照标准分别对困难企业予以确认。

(四)奖励金发放

1、对在企业申请的持证退休职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经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由企业直接发放。

2、对需市、区县财政支付困难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分别将经费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由财政支付的其他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由人口计生部门在财政资金拨付后负责发放。

3、本意见实施前应由企业和市、区县财政支付的一次性奖励金原则上两个年度内兑现到位,本意见实施后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企业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支付。

五、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对持证退休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具体要求,关系到实行计划生育的企业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关系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企业要把落实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作为履行人口计生责任制的重要职责,保证按时、足额兑现。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和区县要成立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精心制定方案,统一部署,平稳推进。国资、经委、发改、人口计生、财政、劳动保障、国税、地税、审计、监察、信访、档案、工会等单位和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审查把关。此项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资金支付量大,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程序,把好证件审查和档案核对关,确保不错、不漏。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追回一次性奖励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依法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工作,使持证退休职工了解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的政策规定,增强企业落实一次性奖励政策的自觉性。各相关部门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进一次性奖励制度的贯彻实施,监察、税务、工会等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依法维护实行计划生育企业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扎实周密实施。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⑵ 退休领取独生子女费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加发5%的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独生子女死亡或无子女的人员每月加发10%的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⑶ 退休金中的独生子女费的计算

法律分析:(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⑷ 2006年出生的孩子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退休后可以享受增发5%工资吗

可以。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

⑸ 独生子女退休工资多5%

独生子女父母满60岁后可以申请独生子女慰问金,每个月每人150元(各地可能标准不一样),这个钱是需要申请才会发的,一般都是在当地的居委或者是街道办事大厅申请。退休工资计算: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⑹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增加5%的工资的规定是什么时候在什么文件中规定的

2002年9月29日年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专次会议通属过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不是增加你的工资而是父母可以凭借《独生子女证》 增领5%的退休金 以下是该规定的文献资料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费增加5%

知识拓展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15年12月31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⑺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内计1万元的容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⑻ 计生部门解读办独生子女证加发5%退休金

计生部门解读办独生子女证加发5%退休金

近日,不少市民到社区、街道计生办咨询补办独生子女证一事。原来“办理独生子女证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等消息刷爆了朋友圈。那么对于微信好友的爆料,是否是真实的呢?对此,6月27日,记者采访了计生部门。

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有网友称,独生子女费奖励金标准: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

泰山区计生局工作人员答复,此项规定一直都在执行,但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和企业职工才可享受此待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泰城某单位职工李京(化名)在办理退休时,按照相关规定,作为独生子女父母,加发了约15000元的退休金。

李京为何能发这么多“独生子女退休金”呢?该单位所在的'泰前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这一规定是按照2016年1月22日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生办工作人员说。

独生子女证于6月30日止不再补办?

有网友爆料:“都回家看一看有没有独生子女证,没有的赶紧补办,因为到6月30日止,永远不办了,退出历史舞台,以后国家给这一代独生子女还有老人不少政策,大伙相互转告,这个政策是全国的。”

对此,泰山区计生局工作人员答复,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提出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办理《光荣证》程序: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计划生育管理地审批发证。

今年1月1日以后生孩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据了解,根据新的规定,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放开后,于2016年1月1日以后生孩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根据以前的规定,独生子女费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

但根据2016年1月22日,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独生子女费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相关链接:

独生子女证的来历(背景):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但如今,该项政策也几经修改。

;

⑼ 退休工资与独生子女证有关吗

法律分析:有关。截止到目前,各地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发放比例都是不同的,比如海南、江苏、重庆等地是按固定比例发放的,海南是加发5%的退休金,江苏是加发退休前5%的月工资,重庆的限制比较多,只对1996年之前参加的独生子女父母加发3%的养老金。而有些地区则是按固定金额一次性发放的,比如北京、上海、辽宁等地的发放标准,北京是一次性发放1000元,上海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辽宁是一次性发放2000元。从各地的退休金发放比例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发放比例都是在5%左右,如果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上调至10%到20%,这一项提议通过了,那么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就能够增加2到4倍,而对于一次性发放补助待遇的地区,增涨的金额就更多了,因为发放方式由一次性发放变为按月发放,虽然每月的发放金额降低了,但是发放时间延长的情况下,总共领取的金额相差还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阅读全文

与2006套改退休比例独生子女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通州东直门中医院体检在哪里 浏览:614
女方见男方父母买多少礼物合适 浏览:45
美国总统长寿 浏览:668
如何做才能对父母好 浏览:700
那曲居民养老金每月有多少 浏览:605
襄阳农工医院老年公寓官网 浏览:156
什么血型去哪体检 浏览:797
退休后生病社保还能保吗 浏览:934
长沙社保交满养老金 浏览:112
陕西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浏览:611
大学体检怎么测身高要脱鞋吗 浏览:489
关于孝敬的报幕词 浏览:757
广场舞九月九重阳节 浏览:735
2017年山东企业退休年龄 浏览:270
骂孩子的父母是一种什么体验 浏览:407
伊宁体检换证在哪里 浏览:51
农村养老需求与对策 浏览:347
马玉涛真的患老年痴呆了吗 浏览:719
上海教师退休年龄2019 浏览:312
人大副职省级退休年龄 浏览: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