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的选题依据
这个问题很值的研究,一来是独生子女家庭这么多,群体大就好研究,就值得研究,二是,独生子女本身就有很多问题,其家庭也同样存在,很有现实意义。
❷ 求“有关独生子女和家庭教育的时间报告”怎么写
《独生子女家庭中的问题学生家庭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与研究》
课 题 实 施 方 案
(修订稿)
一、课题的提出
1979年,我国出台了独生子女政策,到现在已经产生了整整一代“独生子女”,并且第二代独生子女群体也正在逐步产生。独生子女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不但在今天,而且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深圳是特区,经济在飞速发展,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也稳步前进,教育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是影响着人的一生的教育,在深圳的家庭结构中已出现了许多以独生子女为中心的“421”结构(四个老人、一双父母、一个孩子)的典型小家庭。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结构、价值结构、社会运行机制、文化、消费模式、教育模式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必将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延续,对未来社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
本课题是结合我校的独生子女家庭教育情况而提出的。我校共有学生2211人,其中独生子女有592人,占总人数的26.8%。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如:家庭经济相对优越,孩子享有父母充分的关爱,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比较重视,等等。但同样也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如:父母错误的教养态度;错误的教育思想;不良的家庭环境对独生子女的性格、行为、交往、心理等方面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
因此,对这一代独生子女的成长研究和教育研究便成了十分重要的课题。我们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在《对不同类型的家庭分别实施规模化家庭教育个案跟踪指导的实践研究》总课题组的指导下,申报了该课题的子课题——《独生子女家庭中的问题学生家庭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与研究》,并结合《培养现代城市人——开放教育实践与研究》校本课题进行研究,为实现我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城市人”教育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一)文献综述
据有关研究者统计,从1980年到1989年,国内一些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共发表有关独生子女的论文和研究报告70余篇。九十年代后,独生子女问题的研究更加广泛和深入,出版了不少专著,如上海市教委和市妇联联合组织的《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现状与教育研究》、穆光宗著的《中国的未来交给谁——独生子女问题的紧急报告》、万云英编著的《独生子女的教育》、马哲编著的《独生子女错误行为矫正》、赵执平编著的《怎样教育独生子女》、风笑天著的《独生子女研究》、林崇德主编的160万字的《独生子女教育网络》等等。
以上研究虽然并没有见到大规模的个案研究资料与范例,但他们的研究涉及到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生活方式、父母生育意愿、家庭对独生子女教育或社会化的影响等方方面面,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教育策略及方法。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从规模化分类指导的视角对问题独生子女家庭的个案跟踪指导研究提供了逻辑起点,积累了宝贵而丰富的研究资料,为我们的研究创新准备了条件。
(二)课题界定
我校承担的子课题《独生子女家庭中的问题学生家庭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与研究》具有特定的内涵,其内涵界定为:
1.独生子女家庭。
2.存在各种教育性与发展性问题的独生子女家庭,这些问题表现在孩子身上主要为习惯、态度、能力、情感、注意力、心理健康等非智力因素方面(暂不涉及智力因素),表现在家长方面主要为观念、方法、态度、策略等。
3.课题教师的重点指导对象是家长,即通过家长的改变与亲子关系的改善,促进孩子的改变,教给家长科学合理的教育态度、策略、方法等,而非把学生直接作为主要指导对象。
4.课题研究以改变家庭教育现状为基础,其直接效果是家长的改变和家教水平的提升以及问题的解决或改善,以此为基点进行实践性与实证性研究,探索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策略与模式。
(三)研究价值
独生子女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由于独生子女在家庭中位置特殊,家长对这种特殊性缺乏认识和心理上的准备,也缺少教育独生子女的理论依据,因此对于独生子女的教育存在种种误区,造成了当代独生子女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过分自我,不懂感恩;目无尊长,任性骄横;依赖成性,缺乏独立性;大手大脚,不爱惜财物等。这给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带来不少难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而中华精神科学会副主任委员、世界精神病学会分类与诊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发言人之一陈彦方教授说,当前社会心理问题比较集中的三类人群中,独生子女就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见,独生子女的心理问题及其家庭教育方法策略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研究基础
我校自2003年9月开始,进行了《学习困难学生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研究与实践》这一课题的研究,该课题已于2006年6月结题。在该课题的实践与研究过程中,我们通过收集、学习大量的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研究材料,经常深入学生家庭进行跟踪调查,在“独生子女心理问题研究”、“独生子女教育的对策”等方面积累一定的经验,培养了一批家庭教育的科研骨干教师,为我们开展《独生子女家庭中的问题学生家庭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与研究》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课题假设
我们认为,在家庭教育层面,独生子女的问题主要是由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态度、教育方法、教育环境与氛围、教育结构、教育程序等方面的失当或误区而导致的,通过家长学校和家访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成系列、讲策略的对独生子女家庭教育个案跟踪指导,存在于家庭中的大多数教育失当或误区是可以得到改善甚至纠正的,家长家庭教育的水平会因此得到提高,独生子女的问题也会因此得到改善或解决,从而提高此类学生的学习能力、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创造能力,促进他们全面健康发展。
三、课题研究目标
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对独生子女家庭中的问题学生家庭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寻找此类家庭教育中的缺失和误区,剖析其产生的多种因素及各种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探索有效的指导策略,进行有效的实践指导,改善或解决此类家庭家庭教育中的问题,改变家庭教育现状,提升家长家庭教育水平,促进问题学生的转变,并通过“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不断螺旋上升和科学提炼,形成此类家庭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模式。同时,课题研究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动态的教师培训过程,提高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也是本课题的重要目标之一。
四、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课题研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对独生子女家庭中问题学生家庭导致问题出现的主要影响因素和问题形成的机制进行调查、研究。
2.对独生子女家庭教育中问题学生家庭家庭教育的种种误区进行剖析,探索独生子女家庭中问题学生家庭家庭教育指导的类型化指导策略。诸如家教观念、家教方法、学习管理、亲子沟通等类型化指导策略。
3.对独生子女家庭中问题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探索有效的心理辅导策略,并进行介入性的干预和实践性指导,使其心理问题逐步得到矫正。
4.探索独生子女家庭家庭教育指导与“培养现代城市人”教育实验相结合的校本课题实践与研究模式。
五、课题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1.本课题在一至五年级共选择了14个个案家庭。每个研究对象由两名教师(所在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共同开展研究工作。
2.本课题采用个案组与对照组对比研究设计,确定14个具有同质性的学生家庭组成本课题的对照组,并对对照组家庭进行前测与后测,以便对个案跟踪研究成效的对比研究。
3.本课题研究的第一步是对个案家庭与对比家庭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认真填写《个案家庭调查表》与《对照家庭调查表》,并运用总课题组制订的相关问卷对两类家庭进行前测(课题结题前进行后测)。
4.每学期开学初,课题组教师根据子课题组的安排与个案跟踪指导的总任务及实际情况,制订课题研究计划,并交子课题组审核备案。子课题组据此检查督促个案跟踪指导情况。
5.子课题组每两个月督查一次课题组成员的个案跟踪指导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总结成绩。
6.课题组成员每月进入个案家庭一次,开展家访指导,做到访前目标明确,访后记录详实。
7.课题研究全程中每个个案至少要有十二次家访实录,两篇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每个个案要有中期小结,子课题要有中期总结报告。
(二)研究方法
1.个案跟踪指导法。老师以朋友的身份与家庭成员形成亲和、密切的关系,以商量、讨论、合作的态度开展指导工作,调动家长和孩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使家长成为共同参与研究、既获得指导又产生自我指导能力的一员。指导教师平时以电话、捎字条、手机短信、网络沟通等方式与个案家庭保持经常性的密切联系。
2.行动研究法。在实施过程中采用行动研究法,即在研究和指导中不断反思和检验指导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补充或改变指导内容、方式、策略,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
3.案例研究法。对优秀的个案跟踪记录加以定向的要求和指导,形成一篇篇教育案例。要求每位个案指导教师至少提交一、二篇符合教育案例要求的完整而有意义的案例,进行相互交流,深入研究,发挥典型案例的启示和导向作用。
六、课题研究原则
(一)三个结合
1.把学校、家庭、社区教育相结合。
2.课题研究与教师家访相结合。
3.个案跟踪与全员指导相结合。
(二)三项训练
1.统一对照训练。用独生子女问题转化情况检验个案跟踪方法是否正确,在“实验——检验”中不断提升。
2.教师、家长接对训练。确定个案跟踪对象,安排专门的指导教师,形成家、校接对,对学生进行指导。
3.教师专业训练。请专家对参加实验的教师进行指导,提高教师的课题研究能力。
七、课题研究的保障措施
1.学校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和科研指导。
2.确立研究的家庭和指导教师,建立个案跟踪制度。
3.经常组织课题组成员外出学习交流。
4.定期开展与课题有关的研讨活动。
5.建立网上专题论坛。
八、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
1.通过课题研究和长期实践,独生子女个案家庭中的问题学生有较明显进步,个案家长基本合格率达80%以上,问题学生转化率达90%以上。
2.探索总结出独生子女家庭家庭教育方法、策略和指导模式。
3.打造一支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
4.撰写结题报告;选送优秀个案跟踪指导报告、论文、访谈实录、心得体会、家教故事等。
九、课题研究步骤
本课题的时间全程为一年零八个月,即开题之日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课题研究分为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7年4月—5月)
1.确定研究选题,形成研究假设。
2.成立课题研究组织。
3.撰写课题实施方案。
4.组织课题论证申报。
5.完成《独生子女家庭教育情况》调查。
6.选定个案跟踪指导教师,确定个案跟踪指导家庭。
7.举行课题开题会,布置研究任务。
(二)实施阶段(2007年5月—2008年10月)
1.对课题组成员进行教育科研专题培训。
2.邀请专家来校指导。
3.开展“西海讲堂——家庭教育”活动。
4.阶段性研究成果总结、交流。
5.进行阶段性效果检验。
6.组织优秀个案家庭的孩子、家长、指导教师经验交流会。
7.结题培训工作。
(三)总结阶段(2008年10月—2008年12月)
1.整理课题研究资料。
2.总结研究成果,撰写研究报告,推荐优秀论文参评和发表。
3.召开课题鉴定和评审会,汇报研究结果。
4.召开课题成果发布会,全面展示研究成果。
❸ 1.5亿独生子家庭带来的家庭风险
1.5亿独生子家庭带来的家庭风险
应正视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风险
人口学家分析认为,当一个届时独生子女满10岁时,如果生育政策方面没有大的变化,基本可以视为就是终身独生子女。据估算,2005年全国30岁以下人口中终身独生子女数量为1.5亿人。这一数据高于原国家计生委2007年公布的9000万独生子女总量。但无论采信哪个数据,独生子女家庭都面临相对较高的死亡、病残、教育风险,独生子女父母及独生子女本身的养老问题也逐渐变得突出。在社会层面,独生子女也意味着巨大的社会风险。专家建议,当务之急是果断调整独生子女政策,从“人口亏损”到“人口储备”进行转变。(10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国内外人口学家围绕中国独生子女政策的争论,已持续了很多年。包括赞同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实施这一政策的许多学者专家也认为,长期实行的独生子女政策,抑制了中国人口过快增长,减轻了社会和经济负担,但其影响也不可避免与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少子化”趋势发生重合,从而急速带来了劳动力供给的减少,让经济和社会运行面临重大风险,整个国家的发展后劲很可能受到影响。
事实上,世界银行等很多国际经济组织和投资机构近年来不断调整对中国、印度经济发展预期的评估,特别是调高对印度的评估等级,恰恰是因为印度的人口结构更趋年轻化,仍保持着较快的增长活力。
但必须注意的是,主管部门及学界对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利弊和前景的探讨,通常停留于(新增、年轻)人口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层面。因为劳动力供给出现紧张,不仅学界一致呼吁放开生育政策,而且主管部门中部分官员也加入了这一阵营;而在过去,供给形势尚未显现出严峻态势的情形下,更多官员赞同延续严控生育政策。
相比之下,因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家庭长期面临的各方面高风险及失独家庭承受的困顿,却未被引起足够重视,使得相应的政策调整迟迟未能启动。
如果将独生子女家庭的出现,纳入中国改革开放因此不断深化的城市化、工业化背景下进行考量,不难发现,这一家庭结构改变了养育方式。城市化、工业化加速人员流动,并因此带来相对更多的社会风险。很多孩子成长在陌生的居住环境中,独生子女孩子更可能被纳入更为严密的家庭保护,更难寻求近亲、邻里、同学之外的同龄人朋友,陪伴其成长的更多的是电视媒体及后来的联网计算机、手机,个性和行为方式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尽管父母会竭力严密保护独生子女,但因为上班族面临更大的'职业竞争压力、更远的通勤距离、更多的加班工作,很难做到尽职陪伴孩子,独生子女长大后会因此与父母出现更为明显的代际沟通障碍。
养育方式被改变,以及因此出现的个性、行为方式差异及沟通障碍,使得很多成年的独生子女无法做到与父母一同居住(即便是婚前)。这使得独生子女自身及其父母,更可能因为较小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风险,引发更趋严重的后果,譬如独居状态下发病,陷入无人救助的困境。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更多独生子女陆续进入中年,其父母进入老年,将有更多个体处于独居缺乏救助的状态。
独生子女家庭形成后,任一家庭成员陷入严重病残,乃至不幸死亡,都将引发更为严重的家庭危机。独生子女死亡,独生子女家庭变成失独家庭,多数情况下,父母已经失去生育能力或不具备再生育抚养新子女的能力及意愿。考虑到目前的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失独家庭中的父母,失去孩子就等于失去了主要的养老保障以及情感依托。
笔者以为,无论主管部门就尽早放开生育限制、停止执行独生子女政策有着怎样的顾虑,都需要正视长期执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给1.5亿个(或9000万个)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的现实困难及未来潜在风险,推动多部门密切协作,加快相应的保障机制建设。首先,由政府出资,要为现有的学龄独生子女所在的家庭,提供响应国家政策的专项医疗和意外保险产品。
其次,应由中央财政统一规划及筹资,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乡村,建设更多的青少年托管场所,为现有学龄阶段的独生子女及非独生子女免费提供课外时间和节假日托管服务,减轻职工家庭照看孩子的精力和支出负担,减少青少年因同时缺乏学校、家庭、社区照看所面临的社会风险。
第三,尊重已成年独生子女的养老方式,也要相应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老人居家养老,鼓励已成年独生子女与父母一起参与社区等单位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发放补贴支持跨地居住的已成年独生子女将父母接到居住地一起居住。与之同时,对于无法与子女团聚居住的独居老人,基层政府及所属的街道、社区等派出机构,应以定期体检、定期组织社区活动、每日上门探访、发放携带健康监测智能终端设备等方式,最大程度避免无人照应的悲剧事件发生。
;❹ 独生子女家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策略研究(这是我们课题的题目,大家有什么资料或想法,希望能提供给我)
20世纪70年代末,为了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快速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据报道,目前我国独生子女覆盖率在城市占有率达90%以上,农村占60%左右。独生子女的心理卫生(only child mental health)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怎样培养这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也成为医学、心理学、教育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重要研究课题。
儿童心理学家认为,儿童心理发展除了儿童本身特点(包括遗传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完整程度等)外,生活环境、教育条件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其中教育条件起主导作用。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在学校中接受的教育基本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不同的家庭环境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发育会有不同的影响。同时,不同的家庭教育在儿童个性、品德的培养和行为习惯的形成上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独生子女出生后,便在特定的家庭中生活,家庭的经济地位、家庭的教养观念和期望,家庭成员的个性特点与相互关系,以及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及所扮演的角色,无不对其心理健康发育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心理学家经过20多年的研究,独生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诸如任性,好发脾气,生活自理能力差或社会适应不良等)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六方面:
一.传统的家庭观念 随着城乡的发展,中国的家庭结构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传统的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与养儿防老等家庭观念已有了很大改变。但不可否认,有些家庭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陈旧观念。这些观念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独生子女的心理健康发育,出现了诸如敏感、胆小,过于内向等情绪问题。
二.特殊的家庭地位 目前某些家长将独生子女作为家庭的轴心,给予特殊的家庭地位,一切活动均围着独生子女转,处处受到特殊照顾。有的甚至发展成为家庭中的"小霸王""小皇帝",颠倒了家庭关系中的主次地位。这种特殊的家庭地位会使独生子女养尊处优,高人一等,逐渐变得骄傲自满,没有礼貌,没有同情心,助长了"自我中心"意识,扭曲了性格,从而形成了骄横拔扈、不顾他人的自私心理。
三.家长期望值过高 如今,“望子成龙”是独生子女家长们的普遍心态。可能某些家长是非本意地只生一个孩子,“望子成龙”的愿望便十分迫切,他们不顾孩子的素质与兴趣,也不重视孩子的年龄特征和个体差异,硬是把自己的主观愿望强加到子女身上。在学习上要求过高,进行过难的训练,超越子女的实际水平。一旦子女学习成绩下降,就恨铁不成钢,对子女施加压力或加以惩罚,致使某些独生子女对学习产生恐惧感。结果事与愿违,反而伤害了子女。另外父母的过高期望也是独生子女的一种巨大心理压力,日久会导致子女人格扭曲、心理变态或产生反社会行为。
四.爱的失误 父母爱子女,人之常情。爱给儿童温暖、安全感,给予力量,使之情绪愉快,易于开发智力,促进身心全面发展。但某些家长溺爱独生子女,事事迁就放纵,想方设法满足独生子女的要求,放弃教育;或者事事包办,百般服侍,不让孩子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或者保护过度,恐其受到伤害,限制孩子的自由活动。这些举措最终把独生子女变得如同温室里的花朵,难经风吹雨打。一旦受点挫折就发脾气,或者胆小怕事,缺乏责任感,常常难以适应社会。
五.管教方式不一致 家长管教子女不单是惩罚,主要在于对期望的行为给予鼓励和赞扬,使之建立起分清是非好坏的标准,建立自我控制机制。为了提高管教效果,父母必须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行为检点,形成一股强有力的教育合力。但是某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在管教孩子时,总是一方批评,另一方袒护;一方严格,另一方放纵,管教态度极不一致。有的甚至当子女的面相互指责或争吵,不但在子女心目中难以树立威信,也使孩子无从适应,是非不辨,好坏不分,以及养成看人行事的不良品行。
六.过早进入成人世界 80年代以来,我国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常诉寂寞的幼儿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这说明了独生子女缺乏与小朋友共同生活的体验,渴望与同伴交往。许多父母将独生子女送进了托儿所、幼儿园,让独生子女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培养互相帮助、学习、竞争的情感。这些举措是很正确的。但有的父母不懂得同伴关系的心理价值,只让独生子女生活在成人的世界里,向其灌输成人的思维模式,过早地将他们拖入成人世界,失去了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生活、模仿与交往的机会,失去了童年的欢乐与集体活动的乐趣,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损失。
如前所述,某些独生子女出现行为与特点,或者心理卫生问题,主要由于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所致。因此,独生子女心理问题的矫治与预防也应从家庭入手。主要措施有包含以下六方面:
一.摆正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的位置 儿童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和家长的不正确教育方式,容易使儿童形成“自我中心”状态,严重危害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形象与地位。要维护独生子女的心理健康,首先必须摆正他们在家庭中的位置,使其认识到自己是家庭中的一员,逐步培养自我服务的习惯,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从“自我中心”摆脱出来。
二.爱与教相结合 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曾经指出:“溺爱本身是一种伟大的情感,但会使子女遭到毁灭。”爱子女本身是教育。爱得合理、恰当,可使子女感到安全、温暖,激发其求知欲及探索动机,成为健康成长的力量。但若溺爱纵容则会害了子女。在怎样爱子女上,家长可参照以下五个方面:
1.既爱又不溺爱。
2.给予宽松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又有严格管理与要求。
3.注意德、智、体全面发展,又不忽视个体差异。
4.使热情关怀与严格要求和谐结合,切不姑息迁就。
5.对独生子女的优点鼓励赞赏而不过分,对其缺点则应予批评教育。
三.教育统一,要求一致 在家庭教育中,所有家长均是独生子女的教育者,要求达到预期目的家长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知识水平,以身作则。除循序渐进外,还须掌握一个原则:统一教育态度、要求与方法。对独生子女的教育,家长需相互合作,统一口径,是非明确,既要有说服力,又要有权威性,以增强教育影响。至于学校与家庭,家长与老师之间亦须采取一致态度,相互联系、支持,方可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四.儿童教育儿童 同伴关系是发展儿童认知与社会技能,培养社会责任感的支柱,也是儿童社会化的必由之路。在同伴关系中,儿童的生理与心理方面处于近乎相似的水平。他们是平等互惠的,而儿童的道德情感发展正是建立在这种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的。所以,家长送独生子女上托儿所、幼儿园是十分明智的举措。因为托儿所或幼儿园的集体生活可使独生子女逐渐产生与其他小朋友建立友谊的意识,懂得别人对自己的要求与评价、信赖与理解。同时可以培养孩子的同情心和尊重他人的良好品德,掌握一定的社交能力。
五.掌握规律,全面发展 儿童心理发展具有一定的发展规律,既有阶段性和连续性,又有个体差异。即使年龄相同的儿童,其表现也可极不相同。顺应发展规律进行教育是儿童心理健康的前提,且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心理卫生问题的矫治 儿童心理卫生问题大多属于教育上的偏差。家长可参加一些座谈会、家长学校,或者阅读有关儿童心理发展的书籍,了解各个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发展特征,增强这一方面的知识。一旦独生子女出现心理发育偏离现象,应早期干预,效果较好。如果某些独生子女出现认知、情绪或行为等方面的障碍,家长应带他们到心理卫生咨询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测与会谈,取得指导,及时矫治。
❺ 忻州市独生子女政策
忻州市独生子女政策。
这位知友,忻州市独生子女政策和国家政策是一致的。
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1]
二.摘自《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政策红利
国家层面
在资源严重匮乏的年代,独生子女家庭给国家节约了大量资源,在经济社会建设进程中,他们又为国家培育出了高素质的人才。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牺牲和示范,整个社会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越穷越拼命生孩子,越拼命生孩子越穷”的误区终于得以彻底颠破,相对理性的生育观得以确立。
切切实实地提高了中国女性地位,极大改善了中国整体国民的教育水平,使中国人口与有限资源的矛盾得到相对缓解,之后二十几年中国经济实现腾飞, 真正解决了困扰中国人几千年的温饱问题, 避免中国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历史不能假设。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理论上少生了4亿多人,客观上解决了数亿人的贫困,加速了中国人口、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社会层面
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时期,中国社会跨时代意义的措施有:
1全民普及避孕套,普及生育知识,断绝中国几千年表兄妹结婚陋习;
2.用九年义务教育强迫农村家庭让女孩接受教育,推广现代化小家庭观念,打破传统大家族制度对于青年一代的枷锁;
3.推广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中国农村社会彻底断绝16岁、17岁早婚现象;
4.让女性第一次真正成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并拥有遗产继承权利;
5.同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普及社会保险概念。
这些是之前整个中国社会想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家庭层面
少生快富奔小康
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富裕,恩格尔系数最低,消费支出最高。以温州市为例,据温州市城调队最新调查:在所有家庭类型中,去年我市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生活最富裕,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390元,比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05元高23.2%;比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三代人”型家庭高1.8倍;他们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为31平方米,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比其他类型的家庭要好。
普遍优生优育提升了下一代的人口素质
据上海市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80后家庭普遍重视优生优育,约有8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有必要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0%以上认为有必要参与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父母有更多时间、精力和选择
能让父母能以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热情投入到仅一个孩子的养育、培养过程中,以及投入到工作和业余爱好生活中。
独生子女个人层面
女性地位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1979年以来,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禁止几乎所有城市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竞争资源,父母们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女儿的教育和福利上,这是经历数百年的重男轻女之后一个重大的转变。“她们基本上得到了过去只有男孩才能得到的一切,”哈佛大学教授、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专家瓦内萨·冯说。
今天城市里的中国父母“把他们的女儿视作家庭未来的唯一希望”,努力帮助她们比同学表现更出色。
女性受教育程度空前未有地高
在中国的城市里,像这样有才华的女性越来越常见,成为中国历史上接受教育最好的一代女性。在大学里,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女性,她们同男生的比例从来没有如此平衡过。专家说,这要归功于中国经济30年来稳健的增长、政府对教育的大力投入和一个出人意料的因素:独生子女政策。
提高了女性(独生女)接班、传承家族企业的比重。
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富足家庭资源
哈佛大学教授、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专家瓦内萨·冯说:“父母们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女儿的教育和福利上,这是经历数百年的重男轻女之后一个重大的转变。独生女基本上得到了过去只有男孩才能得到的一切”。更不用说独生子亦然。
具有健康的自尊心
“独生子女在家中能得到父母全部的注意力,这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一把双刃剑。”Sandler说,“但根据心理学家做的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父母给予孩子的注意力,只要不到让孩子透不过气的程度,是有助于让孩子打起精神、增强信心的。很多独生子女都有更强的动力去取得成就,同时也能掌握更多的工具来获得成功。”
更多的“自我陪伴”,学会自立
“独生子女往往能够更好地和自己相处。但通常我们不会想到这一点。当我们想到‘关系’时,通常想到的是和他人的关系,但独生子女别无选择,必须学会和自己建立密切的关系,而这种自我相处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这让孩子很大程度上学会了自立。”Sandler说,“对抗孤独最大的武器就是学会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如何减少孤独感。”
具有强有力的纽带特质,交朋友并不逊色
“我们从不把同伴关系认为是理所当然的。”Sandler说,“同伴们不像兄弟姐妹,不管我们如何对待他
们,到了晚餐时总还是会出现在餐桌上。我们知道和同伴之间的关系必须去培养、去维护。”如果你是成长在一个父母较为成熟的家庭,并且是一个独生孩子,这对你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我们会在与同伴的相处中学会责任感、慷慨待人以及如何培养和维护一段关系。”和一般人所认为的不同,Sandler认为独生子女在交朋友方面并不逊色,“实际上他们在这方面相当有技巧!”
懂得合作与控制
Sandler承认,她5岁的女儿也会经常失控大哭,但她发现在对独生子女的研究中,对于控制能力的评估结果是正面的。“独生子女更懂得控制自己,表现得更为成熟。我想这和独生子女的父母们总是期待他们有更成熟的表现有关。”Sandler说,“在我们和其他人相处的关系之中,我们所承担的责任感要更接近成人的水平。”
能够选择自己的“家人”独生子女总是更加渴望和父母以外的人建立情绪上的联结。他们总是会在自己周围建立起能够给他们提供支持的人际关系,并且用自己的个性影响周围的人。“作为我朋友圈里唯一的独生子女,我就像是促进这个小团体团结的引擎,因为我渴望和朋友建立像家人一样的联系,积极地参与到人际关系中去,并且使这成为一种传统。”Sandler说,她甚至和几个朋友一起买过房子。
政策现状
2016年1月1日被终止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被终止,加大两代间隔而减缓老龄化的晚婚晚育亦不受鼓励。[10]
对遵纪守法独生子女家庭的扶助政策陆续完善
明确对于部分家庭发生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情况,在人口和计生法修正后新法实施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根据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予以帮扶和扶助。
卫计委:对独生子女失独家庭要开展节日慰问,设帮扶联系人,一户两人
2016年8月, 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两名帮扶联系人。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11]
卫计委: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统一
2016年4月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统一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 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分别为270元、34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 调整。
陕西省失独家庭补助金调整为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领3万元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60岁以上失独夫妇每人每月1000元。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2016年11月15日,兰州安宁区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在原每人每月500元的特别扶助金基础上,区政府补助500元,提升至1000元。
2016年10月10日,惠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发布《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扶助金额均统一为每户10000元。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对策
一. 上述卫计委和地方政府的人文关怀和扶持政策。
二. 大力发展以房养老和医养结合专业机构养老。
“我和老伴每月可领取养老金近万元,可以拿这笔钱出去旅游了。”近日,北京失独老人康先生领取了以房养老产品第一份养老金。他和其他几位老人因此成为国内首批通过以房养老领取到养老金的客户。
三. 居民采用新型、先进型养老如上述的以房养老、医养结合专业机构养老外,还可未雨绸缪地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自己社会保障的补充。
代表建议和媒体呼声
一.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力度
山东省省政协委员、山东交通学院党委书记谭晓防在《关于重视和关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建议》提案中建议,政府应加大对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力度,可采取国家现行奖励离休干部的方式,由政府每年给年满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家庭补贴。她还建议,把独生子女家庭放在社会养老体系中优先考虑,采取积极探索、区别对待、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
山东省人大代表、济阳县曲堤镇敬老院院长肖安翠积极建议启动独生子女家庭互助制度,采取让老人相对集中居住的方式,倡导老年人之间互相帮扶。
二. 河南省政协代表梁爱凤同时建议,要持续不断地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的养老扶助力度,让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公共均等化服务。
三. 二胎时代更应向独生子女家庭致敬
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拟延续对这些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的抚恤,非常必要。今天,我们不仅应该延续这种抚恤,而且应该尽量加重和突出这种抚恤,给予他们更高规格的敬意。不仅应该对二胎政策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延续补助,而且应该对未来若干年的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继续补助政策。
四.生育独生子女不能止于奖励
就现实来看,之前生育独生子女的父母,无疑是特殊历史时期的选择,并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值得尊重和褒扬。
进一步来看,立足于“老人老办法”的规定,除了独生子女费之外,即便延续之前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也缺乏制度保障的兜底。根据相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补贴,也只是上年度当地平均工资的30%,数额并不高。再比如,曾经提及的关于独生子女享受的待遇,像入园、入学、就业等方面,也缺乏法律规定的倾斜性照顾,导致法律规定沦为摆设等等。基于此种情形,即便“二孩”政策在明年全面实施,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不仅需要保留和施行,更重要的则在于应该进一步提升和强化。原因在于,与独生子女家庭做出的贡献相比,当前的奖励政策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不能涵盖各个方面,无法从根本上体现出法规规定的本义和内涵。
生育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需要的并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奖励,而是制度保障的落地,以便消除内心的不安和焦虑。奖励的多寡,即便是与社会发展水平挂钩,但却依然无法缓解独生子女家庭所承担的多重风险和压力。从客观上来看,不管计生政策的走向如何,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模式必然还会存在下去,面对这种现象,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不仅要实行“老人老办法”,更应该构建相关的制度保障,消除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尤其是,要针对独生子女的社会风险,找到计生政策变化中的利益公约数,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权益诉求,避免独生子女荣誉只是反映在物质奖励层面。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而独生子女政策是特殊环境下的产物,对于那些曾经响应“只生一个”的家庭,他们有理由得到国家层面的保障和扶助。
❻ 独生子女的心理特点及成因分析
(一)自负心理。由于父母的过分溺爱和娇宠,独生子女成为整个家庭的轴心,父母家人的生活完全围绕着孩子,怎能不让孩子自负,产生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
(二)享乐心理。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事事都由父母包办代替,极少参加劳动(特别是体力劳动),无从体会劳动的苦与乐,更无从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再加上孩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切都遂心如愿,因而,在孩子的意识里,自然就会形成享乐心理。据天津对1500名中小学生的一项调查表明,51.9%的学生长期由家长整理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74.4%的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上离开父母就束手无策。有些家长出于对孩子的爱,从不让孩子插手家务,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甚至还替孩子代做家庭作业。具有享乐心理的孩子,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好吃懒做,学习怕累,劳动叫苦,上学逃课,干活偷懒,拈轻怕重,甚至雇人值日。只知索取,不求贡献。
(三)孤独心理。在现代社会,人们竞争激烈,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家长们为了工作,为了生活,为了挣钱,往往无暇顾及孩子, “留守孩子”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即使有些家长有时间陪伴孩子,也因“代沟”问题,亲子间共同语言不多,难以有效沟通,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而且,家长对孩子的关心和爱,通常更多地表现在物质生活方面,以为孩子有钱花,吃好喝好玩好了,就什么也不缺了。很少关注孩子的精神生活需求与心理感受。特别是独生子女,上无兄姐,下无弟妹,孤身一人,更少与同龄人沟通交流的机会,没有知心朋友,找不到情感倾诉的对象,常常感到非常苦闷、忧郁、孤独。孤独的孩子一般性格内向,不好活动,沉默寡言,容易多愁善感。严重的孤独感甚至使孩子产生离家出走、自杀等极端行为。
(四)冷漠心理。冷漠即漠然、冷酷、无情,对什么都无所谓,没兴趣,漠不关心。大部分独生子女一生下来就泡在“糖水”、“蜜罐”里,依偎在父母的怀抱里,没有衣食之忧,没有患难的经历,没有多子女家庭兄弟姐妹之间互相嬉戏、吵闹、帮助、照顾的手足亲情,缺乏集体生活的亲身感受。不懂生活之艰辛,世道之变幻,人间之真情。对来自父母的翔呵护和生活满足,似乎天经地义,他们得之泰然,受之坦然。还有些独生子女生活在残缺的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自小失去父爱或母爱,缺乏家庭温暖,愤世嫉俗,冷眼旁观,傲视万物。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如果父母疏忽了对他的情感教育引导,就很有可能形成冷漠心理。
❼ 急需一篇有关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文章,谢谢
421"家庭迎面而来 [wzxcb 发表于 2006-5-6 22:40:00]
《中华文摘》文章:“421”家庭迎面而来
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
“421家庭”,即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他们的家庭结构,4个父母长辈、1个小孩和他们2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四世同堂式的家庭“金字塔”迅速演变成“倒金字塔”的家庭结构,“421家庭”将成中国社会新的家庭主流。伴随着“新家庭”的出现,整个中国传统家庭关系将被颠覆。
专家担心,这将使家庭功能式微和社会传统结构解体,因为嫡亲数量的减少,将直接危及中国延续数千年的亲族网络及其社会伦理观念。与此同时,社会急剧老年化,而独生子女赡养负担的加重,则将直接考验中国即使是10年后都仍然很不健全的社会福利体系。
“421家庭”所代表的新家庭,一方面,跃然呈现出所谓现代化生活的全新局面,另一方面则意味着:中国家庭正处于社会新游戏规则的关键时刻。
重新洗牌的中国家庭
整个中国正处于一个从“金字塔”到“倒金字塔”结构的家庭传统架构迅速断裂的时代。由此而生,经济投入方向变了,如今全部堆压到“1”的身上;家的经营方式变了,如今家的重点从传统文化传承转到经济投资理财上。
25岁的刘娜去年生下了一个女宝宝,然而在宝宝刚满6个月的时候,刘娜就回到自己的公司上班,把孩子留在家里让父母照顾。
生活在另一个家庭的陈正嘉在结婚前还是北京某电信公司里的一个快乐的宽带安装工人,结婚以后,他清楚地看见自己生活的变化:“突然间又要当老公又要当爸爸,还要当一个好儿子,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过一天是一天了。”
刘娜与陈正嘉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1978年施行“计划生育”国策后的“独生子女”,和几乎所有中国的第一批独生子女一样,正开始书写一种和上一代人截然不同的家庭生活。他们在这种全新的家庭模式里,实践着自身的生活理想,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新一代人中国家庭的困惑。
有人说,“421家庭”是7张牌,其中4张是大牌,但每张都不能轻易丢,1张是王牌,更是绝对要保住,还有2张是关键牌,没这2张,整组牌都成一盘散牌。张张重要,张张不能丢弃,但现在却要重新洗牌了。
“421家庭”接管未来
刘娜是一家劳务公司的白领,她的老公则是一名公务员。两个人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家庭结构由4个长辈、1个小孩和他们2人组成,是典型的由两个独生子女支撑起来的家庭。虽然这么早就结婚、生子,但刘娜认为自己的选择还是正确的:“趁父母身体情况还好的时候,把孩子生下来还可以给他们照顾。如果拖个三五年,又要照顾父母又要照顾孩子,就麻烦了。”这是目前“421家庭”中的“2”的普遍想法。
相比刘娜的家庭,陈正嘉的家庭经济条件显得并不那么宽裕。他和妻子都是一般的员工。陈正嘉每周一到周四把孩子放在自己家里,让自己的父母照看,每周五到周日则把孩子带到岳父岳母家。如果我们两个年轻人能够自己带小孩就好了,但我们得抓紧挣钱啊,要不就养不起小孩了。”
“一切为了孩子。”这个“1”仍然是家里的重心,在采访中,传统的哺育后代的方式并未因1970后或1980初的年轻人有反叛心理而将这一规则破坏掉,一旦他们成家、立业、育子后,他们也体会到了上一辈人的良苦用心。孩子是未来,但在父母眼里,自己还是孩子,“421家庭”中的“4”在分担这个家庭的压力。但老人是依赖也是这种家庭结构中最大的不稳定因子。如果再过10年,谁来给老人养老就成了摆在他们面前的难题。
摆在陈正嘉面前的矛盾,不仅是“养不起孩子”的忧虑,还有“养不起父母”的危机。陈正嘉的父母和岳父岳母都是退休工人。除此之外,陈的爷爷奶奶仍健在。这不只是陈正嘉面对的,整个中国亦正处于这样一个从“金字塔”到“倒金字塔”结构的急速变化的社会中。
中国新家庭,重新洗牌
在大部分独生子女看来,父母帮自己带孩子,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他们同时担心父母用老一辈的育人方式来带小孩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陈正嘉的父母带小孩时只管吃喝拉撒,其他方面却几乎不涉及。陈的妻子曾经买了一盘莫扎特育儿音乐的磁带回家,交待公公婆婆平时经常放给孩子听,结果老人们常常忘记了这件事情,也不相信“听音乐也会变聪明”的说法。
刘娜的公公婆婆虽然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公务员,但两代人在价值观念、行为取向、思维方式上总难免有许多互不认同或缺乏理解。虽然是独生子女一代,但在抚育子女方面,每一对年轻的父母都不可能放弃对孩子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都希望通过自身的潜移默化来实现对孩子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
对于后一代教育方式的冲突也许比较容易化解和回避,但在家庭的经营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却容易引起新的冲突。另一个“421家庭”的决裂正是如此:南京的一名会计小徐就在结婚后不久离婚了,原因是无法容忍公婆对老公的“溺爱”。她丈夫小吴有两个月没工作,天天拎着包去网吧打游戏,时间长了,小徐就忍不住说了他几句。“当时被他妈听见了,他妈就破口大骂:‘我的儿子,我养他,我养他出去打游戏,要你管?’。”现在,小徐与小吴虽离异,但因为小孩的关系,仍“同屋分居”。
不管怎么说,27年前的计划生育国策决定了“421家庭”将取代现有家庭模式, “2”们能否充当社会生产的加速器、能否扛起家庭生活的重担,尚需要继续磨练。随着这种全新家庭结构的产生,他们在家庭理财和投资、人生目标和规划、社会人际交往上都正在进行着全新的洗牌,因为,整套社会游戏规则都已经变了。
❽ 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界定
既然,学界普遍认同第一代独生子女是缘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而产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人口,那么,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就可以理解为生育这些“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们。(风笑天,2009)但是,与第一代独生子女年龄段的划分困难相似,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年龄段划定也莫衷一是。譬如,就已有的研究看,2006年“北京城市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和制度性规避”课题组将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操作化为“夫妇双方年龄在50岁以上,且夫妇至少有一方退休”的独生子女家庭。(尹志刚,2008)而同年也是对北京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的调查则将其界定为“其子女为1984年以前出生且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父母”(王树新 等,2007)也有人根据研究的需要将其界定为“出生于1952-1959年的独生子女父母”。(赵莉莉,2006) 风笑天将我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范围界定为“1948-1960年出生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妇”。而在研究第一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同龄的非独生子女父母时,根据调查和研究的需要,则将第一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具体界定为“有当地农村户口,出生在1955年-1965年的已婚已育者”。(风笑天,2009,2010)可以看出,对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年龄划分确实跨度较大。(仅供参考)
❾ 独生子女家庭情况摸底调查什么事
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在我国当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国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当;三是相当一部分独生子女家庭陷入溺爱与过分管理相交织的误区。造成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确对待独生而导致过分溺爱
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较低,社会养老问题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及受多子多福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人的生育愿望仍是强烈的。因此,不论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对多数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并非出于自愿。这是我国在人口生育问题上绝大多数家庭的心理状况和社会现实。但由于我国的国情,若不控制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人口等社会问题,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国不得不实行的国策。一胎化政策的执行遇到了多种阻力,特别是在生产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农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来,这一政策虽然在我国城市中特别是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得到了较认真的执行,但是,由于多数独生子女家庭中人们的心理状态不平衡及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这些独生子女家庭便把对众多孩子的爱和希望都集中在独生子女这株独苗上。这便是多数独生子女家庭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溺爱中的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于多数独生子女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了两代六位长辈的溺爱之中,自幼娇生惯养,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无恐。因此一些家庭对其也就任其所为,使其为所欲为。再加之对其期望值普遍较高,也就导致了不少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比如,不让孩子离开自己,或者由于怕不卫生,或者怕孩子学坏,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让孩子独立活动而包办一切。结果就出现了《中国的“小皇帝”》里所描绘的,儿子在夏令营时住在学校里,父亲半夜爬到儿子床底下守着,怕儿子掉下床来。这种过度保护极不利于孩子的正常发展。
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对独生和独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导致情感的扭曲,使对孩子的爱缺少理智过度偏爱,致使不少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低收入高消费现象,把大部分钱花在孩子身上,尽力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许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并不富裕,却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明明孩子艺术能力一般,缺乏“音乐细胞”,却买了电子琴,甚至钢琴,还花高价请家庭教师辅导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错误,却百般庇护,百般说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却当成神童来要求等等。这种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种扭曲的氛围中成长,无疑也会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现心理障碍。
二、因是独生,家庭环境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其幼年期的心理发育,需要一定的条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观环境条件,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幼年期的心理发育便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发育,需要有与其年龄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交流,这样才有利于孩子产生童心的共鸣,相互促进,保证身心的健全、健康发育。对此,国内外儿童心理学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强调的。而独生子女由于无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伙伴,整天与成年人特别是年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里,邻里关系一般又不亲密,来往较少或很少,特别是在高层楼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门户,基本上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就使得相当数量的城市独生子女自幼缺少小伙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围和保护着,这样的生活环境是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的.再则,儿童的独立性和独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训练和养成。而独生子女由于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过度保护之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衣择其佳、饭择其精的生活,样样都能顺利的得到满足,整日与各种高档玩具相伴,因而容易养成独立性差、倚赖性强、自幼好逸恶劳、追求享受、不识五谷春秋等弱点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从总的情况看,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已着手对家庭教育问题的科学研究和指导,已有不少部门和教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在越来越关心这一问题。但是,有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广度还不能适应我国这个多人口、多独生子女国家的需要,这种状况,从总体上决定着我国的家庭教育水平还不高。再则,不少家长不爱学习或不善于学习,更是缺乏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愿在子女教育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国独生子女综合素质,最根本的在于提高独生子女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包括:家长要掌握必备的文化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并能根据独生子女的特点进行合理的教育;独生子女的家长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成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使孩子从小就学会尊重、关心、团结、体谅他人;尽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个性的形成,为成人、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则
根据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过程中应遵循适度原则、全面原则、一致原则、民主原则和严格原则。所谓适度原则,是指独生子女的教育必须依据其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要因为是独生子女而寄予过高的期望,提出过高的要求,给予过分的爱和照顾。在智力开发上不搞过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长代劳;在物质供应上,不给过度满足等。全面原则,是指要注意德、智、体、劳、美的全面发展,尤其要处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关系。一致原则,是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态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其的教育态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体效应,要配合默契,协调行动,在孩子面前不出现意见分歧和冲突。民主原则,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气氛,不搞“家长制",家长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搞一言堂,逐步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严格原则,是指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放纵,要使孩子逐步树立起是非观念,养成知错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质,只要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三是要加强对独生子女社会化教育
由于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自幼缺少小伙伴,多数时间生活在成人之间,所以,多数独生子女在许多方面的性格都不能很好地融合于社会之中。因此几乎所有的有关研究和专家都认为独生子女最明显的缺点就是缺乏社会性。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与周围人交往的能力;缺乏参与社会的能力;缺乏在社会环境中应变的能力。因此强化独生子女的社会化教育,是改善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方法之一,也是克服其在独生的环境中容易形成的弱点的重要途径和根本措施。要多给独生子女提供社会生活,孩子到二、三岁时就希望有儿童伙伴,独生子女这方面的要求就更强烈,希望进入他(她)们的“儿童社会”、“儿童世界”。如果得不到满足,孩子的性格就会变得孤僻、不合群。因此当孩子长到一定年龄的时候,就必须向孩子提供年龄接近的小朋友,给孩子提供他(她)们的社会生活。为此,可带孩子去串门,找其他小朋友玩耍;可带孩子到儿童乐园去游戏:也可尽早将孩子送进托儿所、幼儿园,让孩子去广交小朋友,扩大其社会交往。切不可把孩子一直关在家中,使其离群索居。
四是要培养独生子女的独立能力
家长应有意识地克服过度照顾和过度保护,凡是其能自己独立或在指导下完成的事,让孩子自己来干,不要包办代替。独立自主能力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应给独生子女多创造锻炼其独立能力的机会,应尽早鼓励其自我照顾,稍大一些,可交给孩子一些能独立完成的任务,完成得好,要鼓励、表扬,促使其增强自立、独立的积极性。从小注重培养独生子女的自主活动能力。所谓自主活动,就是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去活动。这种活动有利于培养独生子女的勇敢精神和创造性。凡是不违背社会规范的孩子们的自主活动,家长们都应该尽力给以鼓励、支持。即使失败了,也不一定是坏事,仍可磨练孩子们的意志力,培养克服困难的精神,并且还会促使孩子多动脑筋,知道在世界上办成一件事并不是容易的事,激发其刻苦学习和勇于探索的精神。
五是要进行适度逆境教育
为了克服独生子女的弱点,应对独生子女进行适度的逆境教育,进行居安思危、忧患意识、勇于实践、经受挫折、克服困难、摆脱依赖和培养自主自立精神的教育和锻炼,使孩子逐步形成对困难的承受能力和对复杂环境的适应能力,培养孩子不畏困难的坚强意志和毅力。
独生子女对于千千万万个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只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对国家和民族来说,却意味着整个未来,因此谁懂得怎样更好的教育独生子女,谁就赢得了未来,谁就能拥有美好的明天。
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在我国当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国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当;三是相当一部分独生子女家庭陷入溺爱与过分管理相交织的误区。造成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确对待独生而导致过分溺爱
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较低,社会养老问题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及受多子多福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人的生育愿望仍是强烈的。因此,不论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对多数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并非出于自愿。这是我国在人口生育问题上绝大多数家庭的心理状况和社会现实。但由于我国的国情,若不控制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人口等社会问题,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国不得不实行的国策。一胎化政策的执行遇到了多种阻力,特别是在生产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农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来,这一政策虽然在我国城市中特别是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得到了较认真的执行,但是,由于多数独生子女家庭中人们的心理状态不平衡及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这些独生子女家庭便把对众多孩子的爱和希望都集中在独生子女这株独苗上。这便是多数独生子女家庭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溺爱中的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于多数独生子女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了两代六位长辈的溺爱之中,自幼娇生惯养,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无恐。因此一些家庭对其也就任其所为,使其为所欲为。再加之对其期望值普遍较高,也就导致了不少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比如,不让孩子离开自己,或者由于怕不卫生,或者怕孩子学坏,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让孩子独立活动而包办一切。结果就出现了《中国的“小皇帝”》里所描绘的,儿子在夏令营时住在学校里,父亲半夜爬到儿子床底下守着,怕儿子掉下床来。这种过度保护极不利于孩子的正常发展。
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对独生和独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导致情感的扭曲,使对孩子的爱缺少理智过度偏爱,致使不少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低收入高消费现象,把大部分钱花在孩子身上,尽力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许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并不富裕,却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明明孩子艺术能力一般,缺乏“音乐细胞”,却买了电子琴,甚至钢琴,还花高价请家庭教师辅导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错误,却百般庇护,百般说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却当成神童来要求等等。这种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种扭曲的氛围中成长,无疑也会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现心理障碍。
二、因是独生,家庭环境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其幼年期的心理发育,需要一定的条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观环境条件,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幼年期的心理发育便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发育,需要有与其年龄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交流,这样才有利于孩子产生童心的共鸣,相互促进,保证身心的健全、健康发育。对此,国内外儿童心理学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强调的。而独生子女由于无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伙伴,整天与成年人特别是年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里,邻里关系一般又不亲密,来往较少或很少,特别是在高层楼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门户,基本上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就使得相当数量的城市独生子女自幼缺少小伙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围和保护着,这样的生活环境是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的.再则,儿童的独立性和独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训练和养成。而独生子女由于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过度保护之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衣择其佳、饭择其精的生活,样样都能顺利的得到满足,整日与各种高档玩具相伴,因而容易养成独立性差、倚赖性强、自幼好逸恶劳、追求享受、不识五谷春秋等弱点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从总的情况看,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已着手对家庭教育问题的科学研究和指导,已有不少部门和教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在越来越关心这一问题。但是,有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广度还不能适应我国这个多人口、多独生子女国家的需要,这种状况,从总体上决定着我国的家庭教育水平还不高。再则,不少家长不爱学习或不善于学习,更是缺乏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愿在子女教育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国独生子女综合素质,最根本的在于提高独生子女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包括:家长要掌握必备的文化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并能根据独生子女的特点进行合理的教育;独生子女的家长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成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使孩子从小就学会尊重、关心、团结、体谅他人;尽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个性的形成,为成人、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则
根据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过程中应遵循适度原则、全面原则、一致原则、民主原则和严格原则。所谓适度原则,是指独生子女的教育必须依据其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要因为是独生子女而寄予过高的期望,提出过高的要求,给予过分的爱和照顾。在智力开发上不搞过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长代劳;在物质供应上,不给过度满足等。全面原则,是指要注意德、智、体、劳、美的全面发展,尤其要处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关系。一致原则,是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态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其的教育态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体效应,要配合默契,协调行动,在孩子面前不出现意见分歧和冲突。民主原则,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气氛,不搞“家长制",家长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搞一言堂,逐步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严格原则,是指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放纵,要使孩子逐步树立起是非观念,养成知错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质,只要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三是要加强对独生子女社会化教育
由于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自幼缺少小伙伴,多数时间生活在成人之间,所以,多数独生子女在许多方面的性格都不能很好地融合于社会之中。因此几乎所有的有关研究和专家都认为独生子女最明显的缺点就是缺乏社会性。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与周围人交往的能力;缺乏参与社会的能力;缺乏在社会环境中应变的能力。因此强化独生子女的社会化教育,是改善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方法之一,也是克服其在独生的环境中容易形成的弱点的重要途径和根本措施。要多给独生子女提供社会生活,孩子到二、三岁时就希望有儿童伙伴,独生子女这方面的要求就更强烈,希望进入他(她)们的“儿童社会”、“儿童世界”。如果得不到满足,孩子的性格就会变得孤僻、不合群。因此当孩子长到一定年龄的时候,就必须向孩子提供年龄接近的小朋友,给孩子提供他(她)们的社会生活。为此,可带孩子去串门,找其他小朋友玩耍;可带孩子到儿童乐园去游戏:也可尽早将孩子送进托儿所、幼儿园,让孩子去广交小朋友,扩大其社会交往。切不可把孩子一直关在家中,使其离群索居。
四是要培养独生子女的独立能力
家长应有意识地克服过度照顾和过度保护,凡是其能自己独立或在指导下完成的事,让孩子自己来干,不要包办代替。独立自主能力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应给独生子女多创造锻炼其独立能力的机会,应尽早鼓励其自我照顾,稍大一些,可交给孩子一些能独立完成的任务,完成得好,要鼓励、表扬,促使其增强自立、独立的积极性。从小注重培养独生子女的自主活动能力。所谓自主活动,就是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去活动。这种活动有利于培养独生子女的勇敢精神和创造性。凡是不违背社会规范的孩子们的自主活动,家长们都应该尽力给以鼓励、支持。即使失败了,也不一定是坏事,仍可磨练孩子们的意志力,培养克服困难的精神,并且还会促使孩子多动脑筋,知道在世界上办成一件事并不是容易的事,激发其刻苦学习和勇于探索的精神。
五是要进行适度逆境教育
为了克服独生子女的弱点,应对独生子女进行适度的逆境教育,进行居安思危、忧患意识、勇于实践、经受挫折、克服困难、摆脱依赖和培养自主自立精神的教育和锻炼,使孩子逐步形成对困难的承受能力和对复杂环境的适应能力,培养孩子不畏困难的坚强意志和毅力。
独生子女对于千千万万个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只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对国家和民族来说,却意味着整个未来,因此谁懂得怎样更好的教育独生子女,谁就赢得了未来,谁就能拥有美好的明天。
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在我国当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国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状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当;三是相当一部分独生子女家庭陷入溺爱与过分管理相交织的误区。造成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确对待独生而导致过分溺爱
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较低,社会养老问题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及受多子多福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人的生育愿望仍是强烈的。因此,不论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对多数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并非出于自愿。这是我国在人口生育问题上绝大多数家庭的心理状况和社会现实。但由于我国的国情,若不控制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人口等社会问题,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国不得不实行的国策。一胎化政策的执行遇到了多种阻力,特别是在生产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农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来,这一政策虽然在我国城市中特别是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得到了较认真的执行,但是,由于多数独生子女家庭中人们的心理状态不平衡及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这些独生子女家庭便把对众多孩子的爱和希望都集中在独生子女这株独苗上。这便是多数独生子女家庭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溺爱中的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于多数独生子女自觉不自觉地被陷入了两代六位长辈的溺爱之中,自幼娇生惯养,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无恐。因此一些家庭对其也就任其所为,使其为所欲为。再加之对其期望值普遍较高,也就导致了不少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比如,不让孩子离开自己,或者由于怕不卫生,或者怕孩子学坏,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让孩子独立活动而包办一切。结果就出现了《中国的“小皇帝”》里所描绘的,儿子在夏令营时住在学校里,父亲半夜爬到儿子床底下守着,怕儿子掉下床来。这种过度保护极不利于孩子的正常发展。
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对独生和独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导致情感的扭曲,使对孩子的爱缺少理智过度偏爱,致使不少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低收入高消费现象,把大部分钱花在孩子身上,尽力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许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并不富裕,却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明明孩子艺术能力一般,缺乏“音乐细胞”,却买了电子琴,甚至钢琴,还花高价请家庭教师辅导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错误,却百般庇护,百般说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却当成神童来要求等等。这种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种扭曲的氛围中成长,无疑也会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现心理障碍。
二、因是独生,家庭环境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其幼年期的心理发育,需要一定的条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观环境条件,孩子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幼年期的心理发育便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发育,需要有与其年龄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交流,这样才有利于孩子产生童心的共鸣,相互促进,保证身心的健全、健康发育。对此,国内外儿童心理学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强调的。而独生子女由于无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伙伴,整天与成年人特别是年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里,邻里关系一般又不亲密,来往较少或很少,特别是在高层楼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门户,基本上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就使得相当数量的城市独生子女自幼缺少小伙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围和保护着,这样的生活环境是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的.再则,儿童的独立性和独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训练和养成。而独生子女由于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过度保护之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衣择其佳、饭择其精的生活,样样都能顺利的得到满足,整日与各种高档玩具相伴,因而容易养成独立性差、倚赖性强、自幼好逸恶劳、追求享受、不识五谷春秋等弱点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从总的情况看,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已着手对家庭教育问题的科学研究和指导,已有不少部门和教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在越来越关心这一问题。但是,有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广度还不能适应我国这个多人口、多独生子女国家的需要,这种状况,从总体上决定着我国的家庭教育水平还不高。再则,不少家长不爱学习或不善于学习,更是缺乏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不愿在子女教育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国独生子女综合素质,最根本的在于提高独生子女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包括:家长要掌握必备的文化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并能根据独生子女的特点进行合理的教育;独生子女的家长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成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气氛,使孩子从小就学会尊重、关心、团结、体谅他人;尽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个性的形成,为成人、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则
根据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过程中应遵循适度原则、全面原则、一致原则、民主原则和严格原则。所谓适度原则,是指独生子女的教育必须依据其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要因为是独生子女而寄予过高的期望,提出过高的要求,给予过分的爱和照顾。在智力开发上不搞过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长代劳;在物质供应上,不给过度满足等。全面原则,是指要注意德、智、体、劳、美的全面发展,尤其要处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关系。一致原则,是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态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其的教育态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体效应,要配合默契,协调行动,在孩子面前不出现意见分歧和冲突。民主原则,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气氛,不搞“家长制",家长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不搞一言堂,逐步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严格原则,是指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放纵,要使孩子逐步树立起是非观念,养成知错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质,只要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❿ 请问 在中国,世界或其他国家中独生子女家庭和多生子女家庭的比吗
到2004年中国有8000万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逐渐成为中国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据权威机构统计,到1995年,中国3.2亿个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占20.72%,独生子女已达6600多万。据国家计生委统计处统计,2003年,我国已有8000多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http://wengshenghua.blogcn.com/
北京市18个区县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比为7∶3
独生子女现象
2004年12月读摘:由于在家庭享受了太多关爱而被称为"抱大的一代"的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目前正以每年数以百万计的规模渐次步入生儿育女的生命周期。由昔日的"小皇帝"变成今天的"责任人",这种"角色转换"在中国构成了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学者们将这一群体定义为一个新词汇——"独生父母"。"独生父母"使中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人口专家预测,未来10年,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组成的"独生父母"家庭在中国至少会达到上千万个,并将成为社会主流。数据测算,到2035年,双方都由独生子女构成的家庭比例,北京为70.54%,上海达72.88%。 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全国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家庭有8000多万个。其中,1979年第一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610万人以及比他们年长的独生子女已经进入婚育期。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今年公布的《"独生父母现象"及其对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表明,"独生父母"的共同特点是"恋爱不迟、结婚不早、生育不急"。多数人持"顺其自然"的生育观,更多地从个人层面来理解育儿的社会意义。对于家里的第二代独生子女,爷爷、奶奶和姥爷、姥姥更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细心养育。同时,接受过良好教育的"独生父母"们更懂得理性育儿,从而使科学育儿不再是空话。令专家忧虑的是,"独生父母"家庭未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赡养老人。若干年后,一肩是双方的年迈父母,一肩是年幼孩子,"四二一"家庭的这种"压力滞后"现象必将对李伟们的生活构成严峻考验。
2004年7月读摘:社科院新近公布的《关于进入婚育期的中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最新调查》显示,首批进入婚育年龄的独生子女面临诸多问题。......调查显示,"完全靠父母"的在独生子女中占18.10%,非独生子女占10.10%。独生子女在婚礼操办上对长辈的经济依赖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 ......在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上,调查显示,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态度有明显差异:不反对婚前性行为的独生子女占58.6%(持赞成态度13%),非独生子女占50.9%(持赞成态度11%)。除此之外,独生子女的恋爱时间比非独生子女早,调查显示,初恋在20岁以前的独生子女占33.6%,非独生子女占28.0%。 ......近一半已成为父母的独生子女把孩子交给长辈照料,非独生子女中这一比例为28.1%。有了孩子后选择三代同堂的独生子女有50.5%,非独生子女为42.5%。
2004年7月,读摘中国人口网关于独生子女现象的一篇文章:据调查,和非"独生"父母相比,"独生"父母的年龄明显偏轻。他们更早步入为人父母的生命阶段。最值得重视的是他们与上代之间的关系———家庭结构以三代同堂为主,办婚礼更依赖父母,隔代抚养现象突出等,显示了未来城市"四二一"结构的家庭形态。...... 在这种家庭结构中,独生子女的孩子,上面最多会有12个老人,突破了中国传统的社会平衡。年龄结构老化,是现在广受关注的,将来的孩子养老压力会非常大。这是独生子女化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孩子由祖辈抚养成为普遍现象。这一比例远高于非独生子女家庭。但这种模式有弊端。主要是父辈和祖辈之间,现代和传统观念之间会有冲突。具体表现在价值观、认知的统一性受到挑战,两辈之间文化差异太大。......社会做好多方面准备,一些公共服务、政策要提前制订。养老、保障、住房、教育,从物质到观念都要做好准备。其次,针对独生子女婚育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婚育年龄提前、心理准备不足,这的玩大的一代怎么应付婚育这样的大事?需要有大量新婚学校等开设,给予他们足够指导。......上海是全国独生子女比例最高的城市。据推算,上海市区出生人口从1976年就开始转为以独生子女为主,独生父母群体形成略早于全国。对上海市"独生父母现象"的问卷式社会学调查,显示出若干值得关注的特点。......和非独生父母相比,独生父母的年龄偏轻,30岁以下的年轻父母占到36.9%,在非独生父母中这一比例只有22.9%。这一特点反映出独生父母比同龄非独生父母更早步入为人父母的生命阶段。...... 独生父母与非独生父母有5个指标存在显著差异。第一,家庭结构以三代同堂为主,隔代抚养占了将近一半。第二,独生子女小家庭的经济信赖性更强。如办婚礼的资金,父母全包和资助大部分花销的比例高达47.2%,比非独生父母家庭高出12.1%,新的小家庭也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原来的大家庭。第三,育儿模式上更依赖新兴媒体网络的力量。第四,恋爱观念更开放。第五,育儿观念上个人取向更为明显。 ......中国的独生子女群体和国外有所不同,因为占总人口比例大,这一人群能否正常发展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巨大影响。而他们的育儿观念和方式,不仅关系到家庭的成长,还会影响整个民族的未来素质和发展。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家庭变迁的反向化发展。1982年在中国进行的五城市家庭研究证实,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6.41%,居各种家庭模式之首。但建立在工业经济规则与价值观上的核心家庭体制,强调小家庭的经济独立,家庭内部关系具有以夫妻轴为主的横向特点。而在独生父母家庭中,三代同堂的扩大家庭是主要模式,核心家庭退居其次;独生父母家庭经济上并不独立。还有,独生父母家庭中"亲子轴"仍旧占据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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