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是当事人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办理。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❷ 独生子女证去哪里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分为3种情况:
1.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2.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3.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❸ 独生子女证去哪里办
独生子女证一般需前往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且具体方式为:首先,由女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其次,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后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❹ 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补办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理
1、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当地政府手机APP客户端或“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办理。
2、窗口办理,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首选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二、独生子女证补办
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从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打印《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也可到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领取制式的《光荣证》。通过窗口办理的,材料齐全即时办结,现场发放《光荣证》。
三、独生子女证补办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原办理《光荣证》时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办理独生子女保险的相关材料,或者单位出具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凭证,或者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3000元一次性奖励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确实领取过《光荣证》的佐证材料。
❺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三、办事对象须知 凡女方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四、办事程序 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请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3、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4、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❻ 独生子女证在哪办理
独生子女证在当地的居委会办理,需要的证件如下:
1、双方户口本;
2、光荣证;
3、双方失业证;
4、结婚证;
5、离婚的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6、丧偶的死亡证明;
7、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申请表;
8、已经领取过一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家庭,每年8到9月份,将失业证年审后,带失业证和户口本到所在社区再次申请当年的独子费。不再申请的家庭将视为已就业或户口迁出,自动放弃领取独子费。领取补贴流程:
(1)要去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办申请再到当地政府机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父母,可以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工作单位人事部申请,在领取;
(3)如果在经商,可以带齐所需证件到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在领取;
(4)如果是城市户口,但是但是待业在家,也没有工作单位,也没经商,就到户籍所在地,提交资料,申请再领取;
(5)如果是农民,要备齐所有证件,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申请,再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❼ 办独生子女证
一、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本人填写,不得代替。 2、《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是: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只有一个依法 收养 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再婚 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因 离婚 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 离婚证 或 离婚判决书 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 死亡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照片两张)。 (三)享受的奖励和优待: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农村在推行 养老保险 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 宅基地 ,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 女职工 ,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产假 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 陪产假 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 工资 、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 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四)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未明确截止时间,有的省市如四川省等在6月30日的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 证人 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补领新证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时间限制。 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发生意外 伤残 、死亡的,按规定获扶助。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❽ 在哪办理独生子女证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具体流程为: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表后,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