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独生子女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养老补助:
企业退休人员:在退休时,提前到社保局申请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又称为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退休费,对于发放标准,国家没有统一政策,因地而异,其中大部分地方定额包干发放,还有地方按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比如7月,山东淄博市按2021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放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退休费,标准为26179.8元,具体细则可以查询淄博市卫健委官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4年10月之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在退休费上加发一定退休费比例,标准为5%,并计入基本养老金范畴,参与养老金调整;2014年10月起,伴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不再加发5%的退休费比例,而是改为按月发放养老补助,标准为退休时职务级别(岗位薪级、岗位技术等级)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5%,这意味着独生子女养老补助不再计入基本养老金范畴,不参与养老金调整。
7月起,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扶助金迎来上调
7月起,独生子女父母迎来一个好消息,特别扶助金迎来上调。2022年5月10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这对于独生子女父母是一个很大的欣慰,毕竟年龄越大,身体越差,独生子女养老压力随之陡增,非常需要国家给予关怀帮助,以减轻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压力。
第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发放对象是独生子女父母2人。
第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发放对象也是独生子女父母2人。
第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又分一级、二级、三级人员,一级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发放对象是节育手术患者1人。
② 独生子女费发到多少岁
问题一: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领到孩子几岁?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具体金额各地不同)
――这是政策规定的,如果你的孩子确实是超过14周岁还可以领取,有可能是你们地方的优惠政策,也有可能你是农村户口的特别政策。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费,并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一般每人都有5000元左右,各地不同)
问题二:独生子女费发放到满十八周岁止,包括18岁半吗 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是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独生子女生育夫妇实行的一项奖励政策,2015年之前有过几次调整,各地也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其奖励标准与发放年限也不尽相同。2016年依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国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政策实施后,自愿生一胎的夫妇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 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014北京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 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015独生子女政策最新标准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 *** 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 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我国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政策实施后,自愿生一胎的夫妇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
问题三:独生子女费国家规定领到14周岁还是16周岁?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和发放对象。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定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单位。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
问题四: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是多少岁 按照规定,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国家规定发放到14周岁,各个省市根据自己的情况,另行制定了很多政策,有的省市规定到16周岁,有的省市规定了到18周岁,各个省市不同,你可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问题五: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2011年6月1日,上海市人民 *** 下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1〕24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2006年3月31日市 *** 印发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06〕13号)同时废止。
1、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与原规定相比,做了哪些调整?
答:与原规定相比,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二是统一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三是统一并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2、新奖励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
3、哪些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答:下列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一)2011年1月1日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二)2011年1月1日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领证之日起执行新标准。 4、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 *** 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5、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答: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10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 *** 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6、应该按新标准领取奖励费的人员,但是已经按原标准领取的,是否补发?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如果已按照原标准领取奖励费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将予以补发。
7、每人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谁发放?
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
问题六:有谁知道现行独生子女费一直享受到几岁啊? 独生子女费一直发放到孩子16周抚,16岁以内都可以办证,超过就不行了。父母每单位的也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由户籍所在地当地 *** 发放。
问题七:2015年独生子女费是拿到几岁 独生子女费可以领到16周岁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问题八: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多少岁 不是全国统一,由各省市按照规定制定。例如广 *** 生子女费用是发放至18周岁。望采纳
问题九: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多大年龄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问题十:独生子女费领到14周岁止包括15周岁前几个月吗? 包括的。而且是15岁的前一天都算。
③ 独生子女去世补贴政策
独生子女去世可以申领失独家庭扶助金。
国家规定有规定扶助金,另外,各地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主要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法律依据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特别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省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扶助金标准: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对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对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以时间先到为准)。
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发放。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方可发放扶助金。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中止发放扶助金。
④ 退休教师独生子女补贴
退休 教师独生子女补贴基本是按照个人基本 工资 (岗位+薪级)数,加上工资增长比例计提数,乘以5%作为月发额,再乘以180,即一次性发放180个月(15年)的。高级教师(副高)大约在1.8万元左右。用公式表示为:独生子女补助费=个人2014年9月份基本工资+之后历年工资增长比例提取额×5%×180。此为当地目前执行标准,各地政策有差别,应以当地具体规定为准。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 法规 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 伤残 、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 收养 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⑤ 在职职工死亡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如果死亡的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后,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是不能由孩子“继承”的。所谓的“独生子女费”的全称,应该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奖励给“响应政府号召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不再生育子女的父母”的。被奖励对象没了,奖励费自然也就自动取消了。
一、独生子女父母大病补贴政策有哪些?
1、加大经济扶助力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2、做好养老保障工作
(1)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2)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3)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二、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1、在职职工的领取
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
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付清,夫妻双方各得2000元,也可以选择每人每月领取10元补助费的方式,直到本人去世。
2、下岗职工怎样领取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下岗,另一方单位应全额给付独生子女费,如果双方都下岗,可以到街道领取。农村户口的,同样也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可以到村委会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⑥ 湖南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湖南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1、独生子女保健费
根据《湖南人口与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经费分担。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终身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规定条件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直至亡故;或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2014年1月1日后退休或达到《若干规定》所定奖励条件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⑦ 独生子女费好几年一直没领过 可以续领吗
独生子女各项补助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制,超过期限便不可以补领,但是独生子女父母到指定年龄后可获得相关奖励。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
根据《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
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中,国有单位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奖励资格确认;其他城镇居民未参保的、在省外参保的、在省级参保的以及在户籍地所属市级或县级参保的,由户籍地负责奖励资格确认,其他由参保地负责奖励资格确认。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我省城镇居民,持《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等有效证明,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相关奖励于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直至亡故;或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以上内容参考:益阳市人民政府-独生子女奖励过期不能补领
⑧ 独生子女父母60岁国家有什么补贴
享受独生子女优惠待遇补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即可享受其优惠待遇被贴。请到当地计生委咨询或投诉,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全国各地都有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范围和额度,各个地方标准不一样,通常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左右,具体可以到当地计生办咨询。
基本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都有奖励,鲁中网淄博10月21日讯 山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进入大提速时代。今日,记者获悉,山东省首条城市轻轨建设工程日前在潍坊启动。而在此之前,继青烟威城际轻轨概念提出后,济南也拟建6条轻轨。这一切也似乎预示着山东城市轻轨建设时代就此来临。
潍坊已跻身山东省城际轻轨发展第一梯队。今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山东省首条城市轻轨建设工程日前在潍坊启动。据悉,此条总投资30亿元的轻轨全长约50公里,连接规划建设城区至滨海新城。
有的地方甚至城镇居民都有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如《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规定,从2014年起,实施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2014年8月正式发放。一、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后能得到多少补贴
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为例,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后能领多少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指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计划生育补贴主要包含以下3个项目:
1、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
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
3、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
这3个项目是全国统筹的,也就是说发放的标准是一致的,当然每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政策不一样,其他标准可能有所差异。同时,部分地区政策落地有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后能得到多少补贴”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为例,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一次性奖励。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