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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计生办独生子女

发布时间:2022-12-23 21:57:45

独生子女光荣证怎么办理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⑵ 郑州高新区独生子女证的福利是啥

建议你咨询你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因为各地的补贴不一样。

⑶ 潍坊市高新区计生委在2008到2010年为独生子女入的意外伤害险,现在要用这份保险了,却被告之没入,只为...

社会消费支出是政府购买性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投资支出是非生产性,消费性支出,它有时也被称为社会消费支出的开支的类型,这是最大的区别。而这样的付款不构成任何资产,但它是社会再生产的条件下,必须有显着的外部效应。
社会消费支出是国家实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的保证,是确保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层面的一个重要支出。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提供国防,祖国的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而且要保证适当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消费支出项目,包括:文化,教育,科学循道卫理费用,管理费用,国防支出,外交支出,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疆供应商部门开支。下面的一些介绍。
二,社会,文化和教育费
1,性质和意义的社会,文化和教育费用
社会,文化和教育的开支,是指政府财政事业部门的文化,教育,科学,医疗开支。性质的开支如下:
①社会文化和教育费,属于消费开支,包括员工的工资和公众的文化和教育SCISAT部门支付这些单位的预算支出的经常性开支的资金。在
②社会文化和教育费用属于非生产性开支,因为这些部门的非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文化SCISAT职业发展,但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的工具和劳动对象,提高效益。这些特质的社会和物质生产是一个伟大的贡献。
社会,文化和教育费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
①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在西方科学和技术的发展都带来了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生产率,采用新的科学和技术成果的80%,因此,“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②教育是进步的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提高水平的文化艺术,源和基础。没有教育,就没有社会的进步。
③健康发展是一个民族具有良好的物理健康的保证。
④文化人类精神的阶梯。
正是因为科学的职业发展,教育是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国政府都投入了大量资金,以支持其发展。这在中国支出的规模近年来一直保持较高的支出。如下表:

时代的社会文化,教育,社会文化和教育占财政总支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1996年26.2 3.06
1997年26.7 3.31
1998年27.1 3.74
1999年27.6 4.43
2000 27.6 4.90
2001年27.6 5.35
2002年26.9 5.63
2003 26.2 5.51
2004年26.3 4.68(GDP调整,增加至2.3万亿美元)

社会,文化和教育费用:
(1)除以支出部门,包括:文化经营费用,经营费用为教育,科学及经营支出,医疗支出,运动生涯费,通讯费,以及广播电视运营开支,出版,文物,档案,地震,海洋,计划生育,和其他支出项目。
②支出划分,包括:人员支出,公共支出(包括官方费用,分散的设备购置费,维修费,营业外支出)。
3,社会,文化和教育支出管理
①配额,配额管理。容量管理,文化,教育,科学监护人和机构能力,除了考虑规模经营的机构,还要考虑国家能力的比例,等比例的教师和学生,以及制度层面。收入固定和支出定额管理主要分为两大类。循道卫理机构的文化,教育,科学基金的规模容量和固定的财政判断的依据。
②财务管理实践的社会文化,教育,3: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之间的差异,自我配套企业管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化,这三种管理方法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没有足够的科学和合理。在这种情况下,金融部门宣布了一项新的管理办法:采取“批准的收支平衡,固定或定额补助,超支不补,节约留用”。政府财政的机构,单位收入和支出的特点,确定不同的固定单位或固定补贴标准。已确定的补贴金额,一般不再调整。单位的预算规模的单位,按照他们自己的资金来源,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自行确定,自求平衡。总的原则,政府希望该机构正在逐步走向市场,与政府脱钩,以减少政府开支的压力。这是目前的过渡方法。在我看来,真正的原因,科学,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办公室。无论市场完全错误的。西方国家不这样做。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的开支,以确保正常运作的行政机构的国家。这是国家行使其职能的必要支出。这笔开支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国家机关,国家权力在行使其职能发生在各级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和外交机关开支。行政开支反映了一定时期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外交任务的主要方向决定国家权力机构的复杂性,建立和管理的范围。
(一)行政费用包括:
1管理费。如全国人大资金,为政府机关,政协基金,中央和各民主党派和资助社会团体管理局资金的资金。
2外交。为境外机构,国外费,外交好客的和其他外交成本提供资金。
3,武警部队的资金。
4公共检察官,法,司资金。
(二)行政费用管理
1,管理费用高的原因:
①的机构和人员膨胀扩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当局奢侈豪华气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导致扩大;
③政府包揽的权力。效率低,从而扩大行政开支。
行政成本在中国是一个上升的趋势如下表:

时代的行政开支作为财政支出的百分比比例(%)国内生产总值的行政开支的比例(%)
1978 4.7 1.46
1980 6.1 1.67
1985 8.5 1.91
1990 9.4 2.23
1995 14.6 1.70
2000 17.4 3.09
2001 18.58 3.61
> 2002年18.60 3.90
2003年19.03 3.99
2004 19.38 3.45

四,国防开支
(一)中国的国防任务和目标:
保卫家园和国家主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个基本的政府职能。只要国家存在,国防开支不会消失的财政支出项目的国防开支是财政的基本功能要求,建立强大的国防是国防现代化的一项战略任务,维护国家安全团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护。它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包括:
1,巩固国防,国防,抵抗侵略;
2,制止分裂,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3,制止武装颠覆,维护社会稳定性;
4,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
(二)国防支出;
国防开支国防和人民解放军的建设成本,其主要项目包括:国防开支,民兵建设费用,营业费用的防御相关的研究,国防经费,军事特殊项目和其他费用。
(三)国防开支的决定因素高,低:
1,经济发展水平的水平。从根本上规模的国防开支是由经济实力决定的。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经济实力薄弱的基础上与国防有关的开支,国防开支往往受到限制。
国家管辖范围控制范围的大小。一国领土内,规模较大,人口较多,国防开支相应较大,相反,较小。例如,中国和新加坡的国防开支是没有可比性的,前者往往是100倍以上。
3国防政策。一个国家,如果它是攻击性的,扩张性的国防政策,军费开支往往是很大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军费占财政总支出的40%以上。目前,美国对外扩张的军事政策,也往往会导致军事支出比重大。防御性的,中性的,和平共处,国防政策,往往是军事费用低。瑞典,瑞士和其他国家。
防御的政治和军事形势。平时的国防开支趋向于减少的数量,战争或军事对抗的爆发内乱期间,内战,国防开支将大大增加。
中国的国防开支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和GDP
时代的国防开支在国内生产总值,国防开支中所占比例的资金支持(%)比例(%)1978年14.95
4.63
1980 15.77 4.29
1985 9.55 2.13
1990 9.41 1.56
1995 9.33 1.09
2000 7.60 1.35
2001 7.63 1.48
2002 7.74 1.62
2003 7.74 1.625

在一般情况下,目前中国的国防开支与发达国家和大国相比是低的。
如美国的国防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在2001年的3.04%
俄罗斯国防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在2001年的2.41%
英国国防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在2001年为2.5%
法国国防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在2001年的1.96%
德国的国防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在2001年为1.1%
日本的国防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在2001年的0.95%
中国的国防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在2001年为1.48 %
描述,德国,日本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了,军队是有限的,如此之低。中国的国防开支占GDP的比重低于美国,俄罗斯,英国和法国。

第二节政府投资在基础设施
- 采购费用
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概念和特点:

概念:所谓的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分配财政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基础设施的财政支出分为两部分,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生产性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投资,非生产性开支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文化,教育,科学,健康,和其他部门的办公场所和设备,以及购买和安装的仪器。
2,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
①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目的主要是社会福利的特点。
政府住在宏观调控的政府投资的主导地位,不只是一般的高,低角度进行评估,并安排为自己的投资带来的经济利益,一些机构,管理当局投资可能是低利率,甚至没有任何好处,但是,在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如机构,基础设施投资具有正外部效益,可以极大地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和整体利益的人。
②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和长期的。
政府的财政状况相对雄厚的资金实力,大部分的资金来源是免费提供的,你可以投资于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这一点,这是难以实现的私人投资。
③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政府财政投入一般要考虑的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需要,考虑到国家的产业政策,主要集中在解决的瓶颈部门和行业,以确保良好的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二,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方向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来看,方向包括三个部分 -

1,社会和公众的投资项目需求,包括国防,政府机关,公检法司部门的设施,科研,教育,文化,卫生部门的设施,以及环保等城市公共设施。
2,一流的投资项目,包括能源,交通,邮电和电信业,农业,水利,气象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基础。
3,竞技类项目的投资,包括制造业,建筑业,配送和仓储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
从市场经济的范围看,政府投资的特点和财政支出,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是前两部分,一般不应该干预政府投资的第三部分。意味着政府投资支出,社会福利项目和类投资项目的范围,一般应不参与竞争类项目投资的经济基础的一部分。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防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不必要的干预,反映了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在分配有限的政府资金,他们可以专注于关键领域。因此,政府的财政投资主要集中在三个主要领域。
社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领域。社会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在文化,教育,科学和技术研究,公共卫生和其他社会基础设施的发展。政府财政在这方面的投资,你可以提高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公共基础设施是指外部环境,必须构成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码头,机场,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和固体废物处理。政府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优化外部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发展中国家,广泛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专家指出,亚洲开发银行,亚太地区,以广泛的公共基础设施落后,增加在这方面的投资。他建议,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占GDP5%到7%,为了跟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公共基础设施服务,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一些在该地区内的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尽管它可能是收费的,但基本上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性质,因此,主要由政府财政投入。当然,民营企业也可以参与投资,但政府投资的主要领域。
经济基础产业的投资。
经济投资基础产业,民生产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这种产业资本密集的投资,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巨大的投资降水量更难以恢复;明显的外部影响,一些行业,有没有利润或低利率的情况下。鉴于这些特点,经济基础的行业,如交通运输,邮电,电信,水利,交通,能源,军事,民间投资实体一般都不愿意主动进行投资。没有政府财政支持的投资支出,经济基础的行业是难以迅速,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增长。因此,政府应在更大程度上参与了这些行业的投资,而利用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出资。
三,投资在高科技产业以及专注于能源和稀缺资源的开发领域。
新兴产业,高科技和高风险的产业,提供国民经济的技术设备,以确保国家的长期经济发展的新的特殊行业。一些重要的能源和稀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一些垄断行业的私人投资,是无法或不允许在行业中的私人投资,政府必须推行金融投资。
第3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 购房支出
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必要性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部门,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为了稳定农业,政府财政应参与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提高生产。
2,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工业发展和繁荣的循环是分不开的。只有在农村,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不断发展,财政收入有一个坚实的基础,消费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政府开支是责无旁贷的。
3,一个必要的条件,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对农业的投资。由于在农村地区的收入水平低,依靠自己的资金可以在不增加投资,政府财政投入不够,农业部发展将受到很大的限制。
政府的财政状况,必须加强农业基础产业的投资。
我们的财政农业投资概况如下:
“十五”计划期间的第九个五年计划中,政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从绝对量,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逐年增加年。如下表:

时代,财政,农业支出总额(十亿)的比例(%)占财政总支出

1996 1995 574.93 8.43 700.43 8.82
1997年766.39 8.30
1998年1154.76 10.69
1999 1085.76 8.23???
2000 1231.54 7.75
2001年1456.73 7.71
2002 1580.76 7.17
> 2003年1754.45 7.12
2004 2357.89 8.28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371374页的相关数据。
但是,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徘徊,甚至是下降的趋势,1999年及随后的几年,还没有达到1995年至1998年每年的比例。在1998年的最高点的比例,财政总支出的10.69%。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发展农业的财政支出,投资结构不合理,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基础设施投资的一小部分,以及区域投资不平衡的条件下,东部的投资比重是大于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投入。
,如何提高金融投资的农业政策:
在新的形势下,国家财政要进一步提高对“三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对农业的财政支出的范围和重点,对农业的财政支出集中在那些“外部效应”强大的“市场失灵”的领域,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江大河的治理,农业科学和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示范,产业化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自然灾害和防御。采取以下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发展:
1,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农业
2,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
3,改革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①主要是社会福利的国家基金规模的农业项目形成,原则,采取无偿财政资金支持;
②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农业项目的示范作用和显着的经济效益,可以采取国家股折扣。
第四节社会保障开支
- 转移支出
概念和内容的社会保障支出:
1,社会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的概念是转移性消费领域是转移性支出类项目。转移补助金支出,养老保险和社会援助支出,捐赠支出,偿还债务和其他费用,包括我们现有的科目体现转移性支出科目:社会福利和救济支出,价格补贴支出,偿还债务,中央到地方补贴支出。包括退休金和社会救济支出,补贴支出属于社会保障支出。
所谓社会保障是政府财政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失业和经济困难,遇到其他事故。社会保障支出是财政支出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会安全的角度来看,由两部分组成: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所谓的社会保险的国有企业职工在退休,患病,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并给予货币或实物补贴失业,这是现代社会保障的核心活动。所谓的社会福利,国家通过货币或实物,以生活中的困难或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提供补贴的活动。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社会养老,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
2,社会保障支出:
①社会保险支出:政府财政在工人年老退休,患病,残疾,丧失工作能力,并给予货币失业或支出所产生的实物补贴,它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退休保险,医疗保险,伤残保险和其他费用,这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社会救济支出:公民或政府的财政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生活困难,为市民提供货币或实物帮助因灾害损坏的临时支出,它包括贫困和救灾
3。社会养老金支出:政府的抚恤和优待现役的费用,退休,复员,伤残退伍军人和革命烈士保健,社会保障制度的特殊组成部分。
(4)社会福利开支:由政府资助的公共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助补贴,社会服务开支包括国家和政府全资拥有的养老院,幼儿中心,福利办公室,其目的是使一组需要特别照顾的孤老残基的年轻的福利和安全
3,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的区别:
链接到社会保险,区分的概念是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签约的商业性质的保险,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的方式给予经济补偿或人身伤害或死亡,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同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一种保险活动的根本区别是是:一个社会保险,国家财政直接涉及的主要是不断以盈利为目的,与社会利益为宗旨。国家财政弥补市场失败的主要干预。的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为营利为目的,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在市场机制下,商业银行,属于金融体系的性质,具体的不同之处是:
①社会保险的规定的社会保险税或收取的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为政府经常预算的财政支持,提高社会保险保费收入超过支出,财政支持,商业保险完全靠收取的保险费,索赔资金,自筹资金。
②社会保险受益人领取保险金不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的商业保险要求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具有一定的
③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标准政府实施立法手段,商业保险是自愿的,没有强制保险。
第三,改革和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体系的加快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中央第16次全体会议公报”)。
1,首先,我们目前的融资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以现金为基础的公式。严重的“现金基础”的管理办法仍然是相对年轻的人口结构,社会保障资金量的条件下应用,它可以缓解养老保险在最近的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但它是难以应付人口老龄化挑战。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的“高龄”进入21世纪,在中国,人口老龄化所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快速增长的势头。
因此,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风格的基金筹集模式或转换部分基金类型。所以,以满足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其基金结余投资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可行的办法是在执行部分的基金类型,也就是说,在保险基金收入,以应付开支,留下一定的积累。
2,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固定的,专业化,法制化。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征税方法。中国采取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支付仍然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因此,在我们收集的社会保险税将有助于维护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并全额支付。
3,范围逐步扩大社会保险只保城镇,不能维持农村“来解决这个问题。广大的农村人口无法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是不完整的。另一方面,农村居民迫切需要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障和医疗保健。因此,应支付给农村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有条件的省(市,自治区)

⑷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享有补助,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1】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发放范围

全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资金来源

(一)参加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同级财政将资金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含中央、部属、省属企业参加我省及我市、县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暂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省财政将资金下达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企业在职人员(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补助金由所在企业承担。

(四)上述范围以外其他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除高新区自行承担外,其余区县由市与区县财政共同承担,具体负担比例如下:市财政对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和沣渭新区按4︰6的比例分担;市财政对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户县、周至县、蓝田县按6︰4的比例分担。

四、发放程序及渠道

(一)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

1.参加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审批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西安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附件4)报经同级主管委、办、局同意后,报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审核备案,本单位依据人口计生部门审批资料负责发放。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按要求汇总并填报《 年度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数汇总表》(附件5)。

2.参加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的'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审批表》(附件1),报经单位及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由单位填写《西安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附件4),报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审批备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按要求审批后汇总填报《 年度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数汇总表》(附件5),统一报送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审批资料负责发放。

3.未参加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审批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西安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附件4)报经同级主管委、办、局同意后,报送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审批备案,由本单位根据人口计生部门审批资料负责发放。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按要求汇总并填报《 年度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数汇总表》(附件5)。

(二)企业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在职人员(指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手续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由其单位或养老保险机构填写《西安市企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审批表》(附件2)、《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附件6),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本人目前户籍所在地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无误后,由所在企业统一报送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审核备案,本单位依据人口计生部门审批资料负责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由其单位或养老保险机构填写《西安市企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审批表》(附件2)、《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附件6),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本人目前户籍所在地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无误后,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对应的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审批备案。人口计生部门将审批资料统一提供给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人口计生部门要定期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报情况。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逐级上报汇总并填报《 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数汇总统计表》(附件7)。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城市居民,由本人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填写《西安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审批表》(附件3),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本人目前户籍所在地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确认无误后,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逐级审核并填写《西安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附件4),统一报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批备案。区县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按要求汇总并填报《 年度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数汇总表》(附件5)。

高新区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五、要求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补助金发放工作,深入扎实地搞好宣传,并于2011年7月1日前完成2009年及2010年被补助对象的补助金发放及人员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以后每年度1月15日前将上年度汇总情况上报市人口计生委,由市人口计生委将汇总情况提供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上报省人口计生委。

(二)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和按比例承担的辖区内城市居民中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补助金。市财政按照各区县提供的上年度符合条件发放人数及负担比例,及时将资金拨付区县财政,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把好审核和发放关,对补助对象严格按照初审、复审、确认,公示、告知程序进行。及时做好被发放对象增减核对以及停发工作,每年末公示人员增减情况。对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把握政策不严的单位,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并追究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被补助对象应向发放单位如实反映本人情况,经查实通过瞒骗手段获取补助金的,除追回补助金外,视情节轻重,依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

已退休并享受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人员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按以下办法衔接:

1、截止2009年6月30日,符合《条例》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部分停止执行,从2009年7月1日起改按《条例》规定执行。

2、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达到《条例》规定补助年龄的,原已享受的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政策的继续执行至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从到达《条例》规定补助年龄的下月起,原享受部分停发,改按《条例》规定执行。

本办法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停止执行。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2】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发放补助金制定如下办法:

一、发放范围

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资金来源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独生子女父母发放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同级财政将资金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省财政将资金下达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企业在职人员(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补助金由单位承担;

(四)其他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具体负担办法由各市人民的政府自行确定。

四、发放程序及渠道

(一)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由所在单位审核报经主管厅局同意后,由本单位负责发放,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各市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程序和渠道由市人民的政府确定。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并已办理退休的人员,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由其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填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附表1),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报参加养老保险所对应的同级人口计生委(局)备案后提供给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情况。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逐级上报汇总并填报《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数汇总统计表》(附表2),省人口计生委将汇总情况提供省财政厅、省社会保障局。企业在职人员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由单位负责发放。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城市居民由本人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逐级审核,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五、其他

(一)已退休并享受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人员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按以下办法衔接:

1、截止2009年6月30日,符合《条例》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部分停止执行,从2009年7月1日起改按《条例》规定执行。

2、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达到《条例》规定补助年龄的,原已享受的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政策继续执行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到达《条例》规定补助年龄的下月起,原享受部分停发,改按《条例》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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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请问父母多大年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

城市独生子女补助金女方55周岁起,男方60周岁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按国回家的标准是答60周岁起。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1、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用户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2、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5)高新区计生办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申领材料:

1、填写《高新区享受独生子女费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和孩子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变动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判决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 我家西安高新区集体经济成员,我有一个女儿,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目前没有独生子女证拆迁方面的政策,但是各地都有其他方面的政策,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⑺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2021新规定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生委审批。区、县计生委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钱虽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拓展资料:还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生法》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⑻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版育,并且权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⑼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三、办事对象须知 凡女方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四、办事程序 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请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3、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4、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⑽ 淄博独生子女费发放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落实,提高统筹解决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能力,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其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工作,其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征缴、发放。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独生子女父母资格的审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资料。

第四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计划调剂、先缴后支、以支定收、确保支付的原则。

第五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由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缴纳,个人不缴费。

第六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费,按照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5%的比例,每月申报缴纳一次。缴费比例根据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一次性养老补助费与社会保险费实行一票征缴。

第七条 企业缴纳的一次性养老补助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 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的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退休时为企业职工。
(二)退休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
(三)2010年12月31日前为企业职工,2011年至20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连续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人员。2016年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在企业累计缴纳5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人员。
(四)职工退休时所在企业按时足额缴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
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企业按照规定发放。

第九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为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全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

第十条 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其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第十一条 认定为困难企业的,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与其签订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缓缴协议后,其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统筹资金支付。
困难企业的认定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欠缴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破产企业,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缴纳。确实无力缴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

第十三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单设科目和账户,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筹集资金存储利息收入计入专项资金。

第十四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每年下达收支计划;各区县按照年度收缴计划额的20%上解资金,用于市级调剂金。完成收缴计划且当期不足支付的,缺口部分先从20%的调剂金中解决;仍有缺口的,再按不超过20%的调剂金予以解决;还有缺口的,按区县政府承担50%,市级统筹资金承担50%的办法予以解决。对未完成收缴计划出现缺口的,缺口部分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

第十五条 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按一次性养老补助费征缴总额的1.5%计提工作经费。

第十六条 对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且不履行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金义务的企业,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一次性养老补助管理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流失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追回,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淄人社发[2011]11号

各区县、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养老保险市直管企业:
《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12月28日以市政府淄政发[2010]108号文件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办法》中的统筹范围不包括以下单位及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以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名义登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人员,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机构负责审核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并出具《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审验证明》(以下简称《审验证明》,见附件1)。

三、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完结后,符合领取条件的,由企业填写《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申领表》(见附件2),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审验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四、符合领取条件的,其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并发放到本人领取养老金账户中。

五、因企业及个人原因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以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间计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确因工作需要缓退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以批准时间计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

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企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缴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待遇。

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参照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管理和使用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
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八、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一次性养老补助支出计划填写《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请拨单》,当月5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日前将资金按时从财政专户拨付到支出户。

九、市及区县分别设立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

十、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经费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统一提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

十一、欠费企业补缴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采用滚动分配法缴费,即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十二、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征缴、发放;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征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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