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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户与独生子女光荣证

发布时间:2020-12-10 03:32:38

Ⅰ 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的独生子女及其巳入花甲的父母,国家兑现了自己所谓的“独生子女二女户',养老制度来

你好:
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3)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30%以上份额;(4)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5)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相关优待。对2009年1月1日以后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在省一次性奖励4000元的基础上,我市已提标奖励至5000元。年满50周岁后,可以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二女绝育户家庭的女孩高考考入重点本科的奖励3000元,考入二、三本的奖励2000元,考入专科的奖励1000元。

着力推动相关政策兼容。一是养老保障。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夫妻双方,在其个人选择缴费档次应享受补贴金额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另外增加不少于30元的政府补贴,并随着补贴标准的提高而增加,始终保持高于统一标准的一倍以上;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等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各县区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中的失独夫妻,由县区财政按照最高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二是医疗保障。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费用由县、区人民政府统一代缴(仅限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和二女绝育户的2个女孩及其父母)。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治疗范围
另外,你还要你们当地政府还有这些什么优惠政策。。。
谢谢。。。

Ⅱ 二女户与独生子女上大专学校是否有奖励

新出台的计划生育家庭“惠一生”奖励扶助办法中还包括农村独生子女户回和纯二女结扎户子女答考上大专院校的每人给予奖励4000元,考上本科院校的每人给予奖励6000元;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由政府每户投入12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优惠政策。

Ⅲ 符合什么条件的二女户父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农村家庭符合政策,办理相关手续生育了两位女儿,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简称“二女户”家庭),此类家庭,国家有专门政策,有补贴,享受二女户的待遇。

常住且生育一女孩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父母双方均无固定职业的居民)(简称“一女户”家庭);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二女,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简称“二女户”家庭);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一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享受“二女户”待遇)。以上三种家庭统称“纯女户”家庭。

(3)二女户与独生子女光荣证扩展阅读

(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

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四)、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Ⅳ 国家对农村二女户有什么优惠政策和补偿

1、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对于二女户的奖励措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奖励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

(一)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只有两个女孩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二女户与独生子女光荣证扩展阅读:

山东省对计划生育的优待和奖励

(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符合前款规定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七条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享受奖励和优待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的,还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脱贫或者致富对象,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在技术服务、提供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予以优待;

(三)在劳务输出或者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

(四)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独生子女家庭个人筹资部分给予资助;

(五)优先批给宅基地;

(六)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以户计发的应当高出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

(七)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寄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寄宿和生活补助;

(八)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满10周岁的,由人民政府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第二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二级以上残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从女方满49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康复或者扶助对象又生育、收养子女的,终止发放特别扶助金。

符合前款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因伤(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优先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优先进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第三十一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次性奖励金、特别扶助金以及奖励扶助金的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收回证件,并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夫妻一方接受绝育手术的,术后享受休假2至3周;需要另一方护理的,经施术机构证明,给予护理假2周。休假和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已有两个女孩,一方接受绝育手术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给予优待,并由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节育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发放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四条对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三十五条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的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对违法生育或者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如实举报的,应当给予奖励。

Ⅳ 问: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应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国家优惠政策: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奖励扶助养老金50元。

二、省优惠政策:1、农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服务;免费享受在规定标准之内的上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皮埋、等避孕节育技术服务。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凭证领取不低于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3、农村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一次性奖励2000元。4、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分配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分配份额。5、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市优惠政策:1、农村独男户的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独女户的保健费每月提高到20元,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2、农村双女绝育户由原来每户投保600元改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农村独女户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00元。3、在市、县区所属的各类学校招生中,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的女孩下延10分录取。4、在全市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录用中,城乡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下延10分录用。5、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中,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个人筹资部分县区要给予适当补助。6、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5岁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级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

Ⅵ 独生子女二女户父母养老金保险现在每月能拿多少钱

国家政策20年好像没有变化,一直是一月50,一年600.至少我接触到这10年没有变化

Ⅶ 家在农村,实有两女但户口簿上只有一女,有在外地的结扎证明(假的),能否享有独生子女或二女户的福利...

你要是想再要个孩子,你要那些福利有什么用呢,什么事情不可能两全其美的
要是不想要孩子了,你就把老二的户口上了,国家就会按实际情况给你照顾的

Ⅷ 农村二女户二女不够间隔能享受国家福利吗

不知您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奖励扶助制度 实 施 意 见 (试行)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提出的“各级政府及基层组织要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的“要建立健全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精神,为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贵阳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 一、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实行奖励扶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略) 二、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奖励扶助的基本内容 (一)我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夫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标准是: 1、独女户家庭夫妇每人每月60元; 2、独子户家庭夫妇每人每月50元; 3、双女结扎户家庭夫妇每人每月50元。 (二)我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 1、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其子女未满18周岁意外死亡的,夫妇双方有生育能力不愿再生育,也不愿收养子女的,可发给一次性扶助金5000元。 2、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未满18周岁,其父或母死亡的,可发给一次性扶助金2000元。 3、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其子女未满18周岁因病、因意外伤害致残的,视其伤残程度,可发给一次性扶助金2000-5000元。 4、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造成丧失劳动力,经市计划生育部门授权的鉴定小组审核认定,确实不能从事正常劳动的育龄群众,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发鉴定结论之月起,对受术者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助费,直至身故。如属于领取养老金的对象到达领取年龄后可以同时领取养老金。 5、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每户每年补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经费1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 1、独生子女资格确认:夫妻双方必须是达到法定婚龄登记结婚,符合政策生育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2、双女结扎户资格确认:夫妻双方必须是达到法定婚龄登记结婚,两个孩子生育间隔期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且采取绝育措施。1979年6月15日以前生育的二女户其间隔期按4周年计算;1979年6月16日至1987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的二女户其生育间隔期按3周年计算;1988年1月1日后生育的二女户其间隔期按4周年计算;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二女户再婚家庭或女方30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不受间隔期限制。 3、奖励扶助对象必须是农业户口,是否农业户口以公安户口为准,年龄认定按公安户口核准登记的出生年月为准。 4、符合奖励扶助的对象,男已超过60周岁的,女已超过55周岁的,以2004年1月1日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5、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过的夫妻

Ⅸ 占地安置有二女户独生子女优先的政策吗

这样的政策不会是全国性的,可能每个地方政策不同。现在的现实情况可能是有些地方有这样的优惠政策,而其他地方是没有的。现实情况就是这样。

Ⅹ 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子女结婚可以生几个孩子

根据最新出台的政策: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并有独生子女证的,可以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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