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不认子女在法律上会怎么样
1. 基于血缘的父母和子女关系不能解除,收养关系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
2.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Ⅱ 孩子生下来,他的父亲不认他,我该怎么办
那你的心狠点了,去的时候把孩子带上,他相认就好,让他每个月给点抚养费,经常去看看孩子,如果去了他要是不认,那就直接把孩子给他留下,自己不要难受,让他知道孩子不是你一个人的,让他自己去带孩子,他肯定会和你好好商量的则么解决了,不然就没法解决,只能是你自己受苦受累啦,让他感受感受。
Ⅲ 父母不认子女在法律上会怎么样
法律分析:情况严重的话可以构成遗弃罪。孩子是父母的,父母应该承担抚养权,通过法律可以要求母亲承担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Ⅳ 爸爸妈妈为什么不认自己的女儿
父母不认儿女的事件应该是比较少数的,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1、老旧的思想观念为了生儿子,造成儿女太多不得不选择放弃其中的某一个女儿或者几个女儿。这个在80、90年代还是很常见的。2、父母因家庭原因不得不放弃女儿,例如贫穷、疾病等。3、父母因女儿身患疾病无力治疗或不想治疗而遗弃。4、父母生性薄凉自私冷血,只爱自己。其实遇到这种悲剧的时候,希望被放弃方不要太纠结于此,已经被人放弃过一次,自己千万不能放弃自己,过好自己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以后自己有了儿女好好的呵护,让他们延续自己的善良
Ⅳ 家长不认我这个女儿犯法吗
家长不愿意承认你这一个女儿并不是犯法的因为你已经这么大了。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承认你当中一定会有原因的。
Ⅵ 如果把孩子生下来亲生父亲不认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你好,孩子生下来后,父亲不认他/她,并不能磨灭孩子与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父亲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而如果父亲否认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孩子的母亲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确定父子、父女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Ⅶ 请问母亲不认自己亲生儿子可以起诉吗
您好,不管父母认不认,母子之间都存在血缘关系,都存在亲情关系,都需要履行抚养赡养的义务。
不能起诉要求母亲认自己为儿子,但可以起诉要求母亲履行抚养义务。
Ⅷ 亲生父母不认我我该怎么办
亲生父母不认我,我该怎么办?
你不是还有养父母啊,很多时候,生恩不一定抵得上养恩,既然父母缘浅,就不要指望什么,当个陌生人交往吧,没有希望就不会有失望,不是吗?
你还是先想想会不会以后牵扯到赡养问题吧
对生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需确定你与养父母之间是否为合法的收养关系。
第一种情况,你与养父母构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依照《收养法》第15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另依照《婚姻法》第26条,《收养法》第23条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如果养父母在收养你时办理了合法的登记手续,你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消除,对生父母不再负有赡养义务。
第二种情况,你与养父母不构成合法的收养关系。即你的养父母在收养你时未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收养法》第15条、第25条规定,你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在你刚出生一个月时就把你抛弃的生父母,在司法实践中,认为赡养义务不以抚养义务为前提,一般倾向于仍负有赡养义务。
Ⅸ 父亲不认儿子的后果
你好,孩子生下来后,父亲不认他/她,并不能磨灭孩子与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父亲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而如果父亲否认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孩子的母亲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确定父子、父女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把孩子生下来亲生父亲不认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根据以下情况来判断:
1、视孩子的情况而定,如果孩子未成年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而孩子的父亲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则孩子的监护人有权起诉孩子的父亲。
2、依照我国法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亲不履行抚养的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3、如果是私生子,父亲知晓孩子出生却不尽义务可构成遗弃罪,私生子可以参与分父亲遗产,私生子母亲可以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和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