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是什么?
新条例重点对生育假期、独生子女父母待遇、计划生育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延长了产假天数。下面来看一下2022年重庆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标准:
1.独生子女保健费
(1)发放标准: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至子女年满14周岁前,每月发放2.5~5元,或者一次性发放不低于300元的奖励。
(2)发放渠道:有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发放;没有单位的城乡居民,由当地政府承担。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金
(1)发放标准:对于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群体,退休后增发5%的退休金;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养老保险规定增发养老金。
(2)发放渠道:有单位的职工,由单位发放;没有单位的城乡居民,由当地政府承担。
3.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生病住院期间,其子女每年可享受不低于10天的护理假。
需要注意的是:独生子女的护理假,属于带薪假,单位不得克扣休假期间的工资。
对于以下两种家庭,当地政府部门还会提供优抚和照顾:
1.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2..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另外其他假期也发生变化,产假增加了80天;男职工护理假增至20天;婚假调整为15天。
以上这些独生子女待遇只有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具有重庆户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才可以享受,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还是城乡居民,只要符合前面的条件,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②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独生子女证有的补贴和待遇: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国家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法定产假外,增加35天的产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假期工资照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③ 2021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2021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
1、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在经过当地部门审批的之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
2、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最长可以领取18年。同时,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3、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除此以外,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
4、同时,独生子补贴还包括两千元的政策奖励补贴、一千元左右的教育补贴以及养老补助和意外伤亡或伤残补助。其中,养老补助因地区差异,每个地方的补助金额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④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从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截至到子女满18周岁,夫妻二人可从各自所在单位领取奖励费。
2、退休补助费: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以及事业职工的,退休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以单位发放,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
3、独生子女父母为农村居民的:
年满60周岁的农村夫妻,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领取相应的奖励扶助。
4、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居民的:
户口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他们一定的奖励扶助。
5、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⑤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截至到子女满18周岁,夫妻二人可从各自所在单位领取奖励费。每人每月可以领5元,累积下来双方共得2160元,但不可以一次领取,受单位制度等限制,具体发放形式有所差别。2、退休补助费。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以及事业职工的,退休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以单位发放,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3、独生子女父母为农村居民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夫妻,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领取相应的奖励扶助。4、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居民的。户口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他们一定的奖励扶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⑥ 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重庆市计划生育有关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为每人每年6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为每人每年1200元,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为每人每年960元,这是,目前最新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一、独生子女奖励政策:1、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2、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提出再生育申请的;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3、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一个子女、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又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应退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二、奖励扶助制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子女后,符合国家及市级奖励扶助政策的,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有关待遇。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1、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再生育子女的,仍按违法生育处理。2、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未经区县(自治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子女的,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⑦ 独生子女有什么待遇
独生子女证补贴待遇,每个地区的独生子女证补贴待遇不太一样,大致可参考如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截至到子女满18周岁,夫妻二人可从各自所在单位领取奖励费。每人每月可以领5块,累积下来双方共得2160,但不可以一次领取,受单位制度等限制,具体发放形式有所差别。
一、独生子女成长优势
1、充分的爱抚和关怀
2、较优裕的物质生活条件
3、丰富多样的智力投资
二、独生子女的政策福利:
1、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3、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4、、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5、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三、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5)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⑧ 重庆市涪陵区关于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发2022年′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发放
独生子女费各地发放时间不同,现有半年一发与一年一发两种,但大部分省份还是一年一发,根据往年发放情况来看,大多在3-4月进行申报,然后10-11月发放当年费用,最晚不超过12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补贴也不一样,大多数省份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
⑨ 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是什么领取多少元以上的独生子女证可以领多少
独生子女奖励,国家没有专门法规或具体的政策,只是国家计生委2009年曾经针对独生子女奖励,出台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指导意见,但是,这个意见真正落实到位的的并不多。因为,计划生育的政策具体落实,还是在以省一级的行政单位上。各省针对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各有不同。下面将各地方关于独生子女政策问答转载如下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可以领多少年?可以领多少?答: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如何领取?答: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他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在校研究生等)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 3、我市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答:持有市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等方面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1)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可按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销保育费和杂费,杂费报销至初中毕业;(2)独生子女医疗费由其父母双方工作单位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二百元的报销,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报销至十八周岁。夫妻所在工作单位实行子女统筹医疗的,按统筹办法执行。有条件的企业还可建立工资总额4%补充医疗保险,列入成本;(3)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户,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的学费,有关学校应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以上(1)(2)项报销费用,有工作单位的,上半年男方单位支付,下半年女方单位支付;丧偶或者离婚后,没有再婚的,由抚养孩子一方所在单位支付。 4、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答:(1)年满60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农村居民,可享受奖励扶助金。(2)年满50周岁、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农村居民,可享受奖励扶助金。(3)农村居民中“享受国家规定退休待遇”的以及2003年1月1日后按户籍制度改革关于准入制度规定条件由农村迁入城镇的,不能享受农村奖励扶助政策。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为多少?答: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6、哪些对象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政策?答:扶助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苏人口计生委(2007)110号文件规定)①女方年满49周岁。②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③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⑤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7、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的标准是多少?答:扶助金按月计算,每年12月发放,独生子女死亡的,每月领取100元,独生子女三级(含三级)以上伤残的,每月领取80元。 1、已按2002年9月1日施行的《省条例》第三十九条领取(或部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职工后,其所生育(收养)的独生子女因故死亡,现能否按无子女人员的政策兑现或补差生活补助?答:不能。按照政策规定是退休时给予奖励补助,因此应以退休时的婚育状况予以界定,退休时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就按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执行,退休时是无子女的就按无子女的政策执行。 2、某职工2000年退休,所在单位以社会养老保险无奖励政策为由没有为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现市政府出台的文件规定,对没有领取退休时奖励的人员,单位按职工退休时上年职工年收入的30%兑现奖励,即按1999年的年职工收入为基数兑现奖励,该职工认为不合理,要求兑现奖励时把奖励金这几年增值的利息部分计算在内才合理?答:1998年9月公布施行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25条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按工资百分之百发给的除外)。无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按本人工资百分之百发给。领取养老金的,按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见,该职工退休时,所在单位按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违反政策规定。但考虑到这条政策的推行对实行了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有失公平,市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新出台的政策中规定,参照2002年9月1日施行的《省条例》39条,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因《省条例》39条只规定了由所在单位给予奖励或生活补助的政策,对不按规定兑现奖励或补助政策的,没有制定处罚条款,所以市政府新出台的政策如果要求单位超额支付奖励或补助金的利息部分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政府的所有行政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授权。 3、因历史遗留问题的时间跨度大,企业对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如何核实其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和是否加发了5%的退休金?答:如无法核实其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可要求退休职工回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街(镇)计生机构予以核实;因职工档案移交无法掌握其退休时是否加发了5%退休奖励金情况的,企业可指导职工回其档案的保管机构请求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4、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计划生育奖励补助金单位应如何处理?答、按照《贯彻〈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一条(六)项规定,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操作是由职工本人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级市)按相关程序办理。 5、有职工咨询,退休时间是2008年12月,但办理退休手续是在2009年1月,应享受何种奖励?答:退休时间的界定以职工的退休证作为依据,退休证填写的时间是2008年12月的,就享受退休时的一次性奖励,退休证填写的时间是2009年1月的,就按照政策规定的年龄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 6、有单位咨询,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职工是单位的合同工,不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是否由单位支付奖励金?答:按照省条例的规定是由职工退休时的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因此职工退休时由该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且发放退休证的,就由该单位支付其奖励金。
⑩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
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领到这6大补贴。如下:
1、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钱虽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2、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4、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5、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