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所有财产立遗嘱私自给其中一子女可以吗
可以的,父母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并且可以指定由任何一个或专者几个子属女继承,也可以指定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的,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具体根据如下: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①、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③、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④、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⑤、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