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独生子女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一、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
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二、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如系外地调入换证者,还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
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最后转劳资料。
个人申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现不叫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填写后到本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一家三口半身二寸合影照三张、节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即可(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㈡ 独生子女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独生子女证没有有效期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国家相关生育政策实行期间,愿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即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也就是说在没有新规定出台前,符合前述条件的,独生子女证长期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㈢ 独生子女证跨省有效吗
法律分析:无效。独生子女证一般是独生子女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效,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㈣ 独生子女证是全国统一的吗
全国通用。独生子女费是财政拨款,有工作单位那就是单位在工资中发,农民则与镇政府财政所代发,城中村有社区计生部门代发。你说的居委会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全部叫社区。
㈤ 我市2017年12月多办的独生子女证,现在还能生效吗
只要你办到了独生子女证就会有效,但现在已经不能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因为已经开放二胎了。
㈥ 独生子女证异地认可吗
认可
【拓展资料】
独生子女认定标准是: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各省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规定存在差异。主要差异表现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格式全国没有统一,申请表格,办理机关或有不同,具体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奖励项目、标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办理时的一次性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名称全国基本统一。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㈦ 我是2018年7月31号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个还有效吗
办理的证件肯定是有效的。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之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㈧ 独生子女证有效期
独生子女证没有有效期限制。
独生子女证并没有过期的这种说法,只要本人持有独生子女证,符合条件享受政策的情况下,就可以享受相对应的政策。所以,对于独生子女证有有效期的这一说法,并不需要过多的担心。如果你所在的省份,完全开放了二胎政策,并且已经产下二胎。那么,这样的情况独生子女证,将自动失效。原因十分简单,因为你已经有两个孩子,对于整个家庭来说,并不是独生子女家庭。
2016年1月1日之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领证的朋友无需担心以前的证件会过期或失效。凡是持有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等全国各个时期颁发的独生子女相关证件,均持续有效,可依法享受应有的各项福利,不需要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㈨ 异地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你好,关于您问的异地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是这样的,可以,但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三级证明。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地,在孩子申报户口后,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 结婚证 原件)后,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合格,会发给《独生子女证》。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 离婚 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 离婚证 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㈩ 原户籍地办的独生子女证在现居住地能有效吗
当然有效啊,全国通用的,建议您在原户籍社区出具一份目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婚姻情况证明,转交目前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以便纳入社区管理,就能该社区享受独生子女证国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