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一方把财产做公证给子女可不可以
可以。1、公证到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父母将共同财产公证到孩子名下,如果是金钱财产,属于已经将钱交给孩子了,父母不能再主张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了,所以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3、如果赠与的是房产,那么必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⑵ 父母财产公证到儿子名下
法律分析:公证到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⑶ 父母房产给子女怎么公证
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
⑷ 父亲房产公证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⑸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1、父母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无效遗嘱:《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⑹ 父母公证房子给其中一个孩子
法律分析:父母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⑺ 房子公证给子女有效吗
房子公证给子女有效吗
房子公证给子女有效吗?很多老一辈经过许多年的工作努力,都会有一笔积蓄,打算购买房产的,但是现在的年轻人一般都自己买不起房,只能靠老一辈,那老一辈的把房子赠与子女,需要办理公证手续,那么房子公证给子女有效吗?
房产公证给子女是有效的,因为做了公证就具有了法律效益。
先写一份房产的证明书,明确什么原因,赠送给哪些人,上面要有身份证号码,最后签字盖章。如果不能够亲自盖章,可以按手印。
而公证过之后,如果不办理过户,产权证还是属于父母的,子女只有拿到房产权,才是真正名义上的房产主人。
也就是说房子如果公证给了子女,从法律效益上来说是有效的,但是必须要经过过户的流程,才能够保证属于子女的房子。
没有过户的房产不管有没有经过公证,遗嘱、赠予等等,都不属于国家认可的。
一、父母把房产公证给孩子不过户有效吗
房产公证和房屋过户无直接影响,但不过户将房屋公证意义不大。
房产证不过户,只办理公证,在法律上,产权的变更只在合同双方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公证,只能证明原产权人和新产权人之间有变更房屋所有权的意向,公证的只是合同的合法、真实性,并不能产生转移产权的法律效力;
2、只有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才是真正地完成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房屋所有权人才由原产权人变更为新产权人。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房产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果父母的目的是将房子给孩子过户,这个时候只办理了房产公证,却没有办理过户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虽然说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并不会影响到过户的有效性。
1、父母作为赠与人,有权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无偿赠与给任何人,自然包括子女。
2、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之后,父母就已经丧失了任意撤销权。
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4、如果受赠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严重进行侵害赠与人或者是其近亲属、对赠与人若要是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话,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赠与人也都是可以依法进行撤销赠与合同的这种情形,又或者又存在《合同法》193条,在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人的情形下。
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及监护人,即便在赠与经过公证之后的这些情形之下,也都是仍然会有权来进行撤销赠与的。
《合同法》的192条当中,其实也就规定了关于撤销权行使期的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1年之内进行行使的。《合同法》193条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正常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子公证谁就是谁的房子吗
房产公证在很多时间也是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归属*,那房子公证谁就是谁的房子吗?
1、要是买卖房子公证的话,那房子公证以后产权肯定是归买方所有的。
要是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进行公证的话,那房子公证后的房屋产权则归子女所有。要是贷款还没还清,被法院进行房子公证的话,那房子公证后的产权就归法院所有,法院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处理。
房子进行公证的时候,双方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公证费的,普遍是收取工程费房屋的百分之一。
2、房子公证后还是原来产权人的,只有办理过户的.手续,房子产权人才会变化。房子在购买后是要进行公证的,要是不进行公证的话,那这个房子暂时就不属于你的,而且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一定要特别注意。
我们要到房管局进行备案,会把这个房子的信息都输入到网上的,这个才是依据可查,这两个手续都是必不可少的。
房产不过户公证有用吗
很多人认为房产只要公证不做过户也是可以的,对于这种说法,对吗?
1、房产买卖公证,但是不过户,存在较大的风险,卖主可以一方二卖。*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一、房子没过户只是公证 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是以登记为准的,一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手上持的这份赠与合同,仅具备债权效力。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
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
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二、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出具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三、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办理过户时,买方需要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办理过户时,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产权证到场办理。
3、购买的该二手房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5、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⑻ 父母房子公证给女儿怎么公证
需要你的父母和你一起,带着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公证的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
⑼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父母的遗产想给谁就给谁,别人无权干涉,既然公证都做了,应该是有效的遗嘱。
⑽ 父母房产公证给子女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公证给子女有法律效力。
1、父母通过向公证机构,提出房屋给子女的公证申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给公证机构,待公证机关核实材料无误后,向申请人出具公证书。父母将房产给予子女的公证,因为公证书产生法律效力。但是不动产产权变更以登记为准,并非有了公证书,孩子就拥有了房屋产权。必须父母与子女一并到房产登记中心,进行房产转移登记,将房产更名为子女,子女才能拥有房屋产权。
2、父母作为赠与人,有权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无偿赠与给任何人,自然包括子女。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之后,父母就已经丧失了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房子做了公证之后,给子女是有效的,因为做了公证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先写一份房产的证明书,明确什么原因,赠送给哪些人,上面要有身份证号码,最后签字盖章。如果不能够亲自盖章,可以按手印。
3、而公证过之后,如果不办理过户,产权证还是属于父母的,子女只有拿到房产权,才是真正名义上的房产主人。
4、也就是说房子如果公证给了子女,从法律效益上来说是有效的,但是必须要经过过户的流程,才能够保证属于子女的房子。没有过户的房产不管有没有经过公证,遗嘱、赠予等等,都不属于国家认可的。
房产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