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西安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2年
1.独生子女保健费
(1)发放标准: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每月标准不低于30元。
(2)支付渠道: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由本单位支付;其他人员,由户籍地有关政府部门支付。
2.养老医疗保险补助
(1)发放标准:对于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的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按最低标准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减免个人缴纳部分的1/3.
(2)支付渠道:所需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
3.高龄养老奖励补助
(1)发放标准:对于农村居民,独生女户父母年满55周岁,独生男户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奖励补助;对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发放奖励补助。
(2)支付渠道:农村居民,由当地政府部门支付。城镇居民,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4.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60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不低于15天的陪护假。需要注意的是,该假期属于带薪假,单位不得克扣休假期间的工资。
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是城乡居民,都可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由于在2016年1月1日后,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在这之后,即便只生一个子女,也是无法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㈡ 2019年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与标准
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有新 规定 了,具体情况,请随我一起看看关于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 规定 ,欢迎大家阅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 修订草案日前提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 对独生子女费、二胎生育、女职工产假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
条例中的第一个与现行条例不同的地方是把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最低标准由每个月10元提高到了30元,领取的年限也从截至到子女16岁延长到了子女18岁,这项条款是针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的;第二个亮点是对于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可以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4千元的奖励。不过据陕西省卫计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领取了奖励之后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这项奖励是要退回的。另外这个条例对于产假也有了一个新规定,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妇女可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另增加产假30天,晚育期28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在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候也可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同时可以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条例中规定政府给予放弃生二胎的家庭最低4千元的奖励,有人认为对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而放弃生育进行奖励是带薪扎堆生育导致出现婴儿潮,从而对人口增加幅度带来冲击。有数据显示,陕西目前双独单独的家庭占到了家庭总数的三成左右,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导致出生人口的上涨。但是也有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并非是所有人都有生育二胎的意愿,陕西当地的一家门户网站去年就做了一个网络调查,在参与者之中,愿意生二胎的有784人,不愿意生二胎的有1643人,所以对于那些处于观望和徘徊中的夫妇这项政策可能会促使他们下定不生二胎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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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保健费最低标准拟由10元提至30元
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为了加大奖励,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标准提高至不得低于30元(现为每月不低于10元),延长领取年限至子女18岁(现为16岁)。
对于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不过,据悉,如果领取了奖励后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该奖励要退回。
符合5种情况再婚夫妻可再生育
对于再婚夫妻,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方再婚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没有子女的;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一方是独生子女,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是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㈢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标准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部分地区是16或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独生子女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3、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㈣ 独生子女费发放
法律分析: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需要办理《光荣证》,这个证在子女出生后不久,只要承诺不再生育就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按月领取,每月大概在10元左右,到子女十八岁之前都可以领取,这样算下来在2000多元左右。这笔奖励费一般男女双方各占50%,如果没有按时领取,以后不予补发。 2、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也是凭证领取,按月发放,一般的话基本在5元-25元之间,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地区已经上调了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比如说西安,目前独生子女保健费已经上调至30元,在子女18周岁之前都能领取,这样算下来,大概在6480元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㈤ 独生子女奖励金有多少
一、独生子女奖励金有:
1、第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为止。
2、第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第三,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4、第四,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5、第五,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第六,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二、独生子女费的概念:
1、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2、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三、政策引出:
1、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2、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四、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五、申领条件:
1、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六、政策发展:
1、32年不变:
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这一奖励政策,成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但是,32年来很多省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2、形同虚设:
我国不少地方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都适当增加了独生子女费的奖励标准,但大都是从每月5元增加至10元,或将享受奖励的年限从“到独生子女14岁止”提高到16岁或18岁。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姜全保说,独生子女费曾给生活带来不小的改善,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至今只具有象征意义,已经失去了当初政策制定时引导群众少生优生的实际意义,这项政策对当前年轻人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了。
3、建议:
(1)“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曾建议提高独生子女费。莫言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确实有效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了资源环境的压力,也促进了经济发展,为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贡献,独生子女家庭的确应该提高待遇、给予照顾。
(2)陕西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刘天奇表示,和上世纪80年代初相比,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已经上涨了几十倍,而独生子女费的提高速度显然太慢。以当前的消费水平,将这项奖励费用提高到约占平均工资的10%左右较为合理,而且应该建立定期增长机制,实现与工资增长水平的同步增长。
4、提高奖励:
海南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大幅提高了独生子女费,明确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据了解,全国多地也正拟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适度提高此项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二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㈥ 独生子女费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㈦ 独生子女保健费
法律分析: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男户,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每月发放保健费30元;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每月发放保健费40元;
每年一次性打卡发放至涉农一卡通中。
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法律依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发放对象。符合《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湘人口发〔2011〕7号)的有关规定的对象。
(二)发放标准。全市统一调整为每月不低于10元。
㈧ 独生子女费退休后怎么领取,退休独生子女补助金怎么领取
虽然我们国家已经开放了三孩,但是我国现在对于二胎开放前的独生子女家庭依旧保留着奖励补贴政策,所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补贴还是可以领。下面就说说独生子女费退休后的领取问题吧。
独生子女费退休怎么领取
一般有两种领取方式,有工作的一般通过工作单位申请领取,没有工作的通过所在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申请领取 。 独生子女父母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到初审单位申请,然后等待审核和通知即可,如果审核不通过就还需要进行交涉 。 下面是具体领取流程:
1、持身份证(市民卡)、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社保卡号(银行卡)、免冠照3张到初审单位领取申请表填写,填写完提交申请表和材料。初审单位为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就是街道办处或者居委会。
2、初审单位一般在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3、计生部门再次确认审核,一般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4、审核通过,初审单位就会进行公示,并通知申请对象。
不过每个地方的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会有不同,也有部分城市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比如深圳市除了可以通过所在社区工作站申请之外,还可以通过“广东政府服务网”提出申请办理 ,建议大家申请前先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初审单位。
另外,因为各地独生子女政策不尽相同,所以领取的补贴以及补贴金额也会有所差别,不过一般有以下3种补贴:
1、独生子女保健费:从领到独生子女证到孩子14岁(也有的是16岁或者18岁)每人每月有5-100元的保健费。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贴: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有工作或者没工作的都可以领取。金额上农村的每人每年最少960元(每月最少80元),也有的是给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办理养老保险;城镇户口最低标准也是每年最少960元,但是实际各地都会再最低标准上调一些;有的是按照退休工资5%增发退休金;也有很多是一次性发放。
3、 独生子女特别扶助金:针对是子女伤残或死亡以及因为生育手术伤残的独生子女父母,特别扶助金和养老补贴一般不同时执行 。 独生子女伤残的最少每人每年最少35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最少45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发症人员每人每月至少200元,二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最好300元,一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至少400元。这些都是最低标准,实际各地都会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上调。
㈨ 陕西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2022年陕西独生子女政策,陕西独生子女补贴新标准2022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2022年的独生子女奖,陕西的标准是什么?多少钱?看清楚
2、从领取独生子女证到孩子年满18周岁,每月可领取不低于20元的保健费。
3、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父母按养老保险最低标准补贴;缴纳新农合,费用降低1/3。
4、农村一女户父母年满55周岁,一男户、二女户父母年满60周岁,每月补贴不低于100元。
5、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按月领取补贴。标准为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每2年调整一次。
6、如果独生子女意外残疾或死亡,可以获得生活补贴或特别援助。
7、陕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有什么特点?
8、按照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分为三类地区。在这里,我们来看看这些代表性地区的独生子女奖励的特点:Xi、咸阳等地有这样的特点:Xi安降低新农合缴费30元;在当地有户口,独生子女父母未满18周岁的,保健费每年按每人每月15元支付;独生子女父母55岁或独生子女父母60岁,每月奖励帮助100元。
9、咸阳独生子女父母的保健费用不低于每月30元;城市独生子女父母支付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由陕西确定)。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即每月补贴605元。
10、宝鸡和渭南有以下特点:宝鸡独生子女父母的保健费用不低于每月30元,职工由夫妻双方的用人单位各支付50%。而农村和城镇的其他居民,保健费则由街道办事处支付。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岁的父母每月将获得100元的补贴。独生子女残疾家庭补贴450元,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49-59岁,补贴550元,60岁以上补贴1100元。
11、渭南独生子女父母的医疗保健费用也不低于每月30元,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保险。
12、商洛等地有这样的特点:商洛市对依法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支付5%的养老金。向失业居民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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