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现在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一站式办理孩子多久可以领到新户口薄
两三天
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同意迁入的很快,你只要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准迁证明,到子女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再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落实登记手续就好了.
路途近的,二三天就行.
而且孩子过了18岁还可以随父母户口。
② 外地办天津子女投靠多久能批准下来
现在天津子女投靠落户的方式主要都是积分落户,天津积分落户是非津户籍常住人口落户天津主要途径,也就是说取决于父母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当年可以就可以办,不符合条件的就年复一年慢慢等吧。
政策依据:
天津积分落户,是天津市政府依据中央关于推进外来人口落户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安排外来流动人口的落户指标。每年两次,1~4月一次,7~10 月一次,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选取落户人数。
这项政策试行两年,2014-2015两年。2016年1月1日,《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颁布并正式实施,替代了之前的《天津市居住证暂行管理办法》,同期发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天津积分落户细则做了调整。
2014年~2016年上半年积分落户数据
2014年第一期(2014年1月至4月)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3400人,其中2500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0.01;
2014年第二期(2014年7月至10月)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9964人,其中8000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0;
2015年第一期(2015年1月至4月)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9486人,其中8017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0.01;
2015年第二期(2015年7月至10月)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13196人,其中11983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0.84;
2016年第一期(2016年4月7日至5月3日)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3000人,其中2508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6。
办理条件:
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2016年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
怎么才有天津积分落户申报资格?用大家都能看懂的话说就是:
有天津市居住证
申报的时候在天津有公司缴纳一年以上社保
居住证积分达到140分以上
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常见的就是大产权房。
满足这几项,就可以进行申报。
每年1-4月 7-10月为申报期,申报成功,审核通过。如果当期入围居住证积分落户分数线,上半年申请的,7月初左右下准迁证,下半年申请的,次年1月左右下准迁证,拿着准迁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关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把户口前往天津了。
参考资料: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领取准迁证明
相关材料报批天津市人社局和天津市公安局,通过审核后持本人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一般3个月左右即可下《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落户手续
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③ 父母投靠子女最新规定
为规范好父母投靠子女户口随迁,国务院对户口迁移及子女随迁制定了相关规定。处理户口迁移的原则: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它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加控制。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