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退休时单位没发给我独生子女补助,告他超时效期了,咋办求助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过先例,之前就发生过多起退休职工将单位告上法庭的案例,原因就在于有些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给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金”,个别单位之所以拒绝支付是因为该补助金按照法律法规是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的,这不同于养老金是由社保基金承担,对于单位来说增加了其开支。
我们先看发生在山东的一个具体案例:2016年山东蓬莱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案件中退休职工刘某与用人单位蓬莱某电气公司在该不该由单位支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一事上产生了纠纷;刘某1987年生育一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2006年-2014年期间刘某就职于蓬莱某电气公司,并缴纳了职工社保,2014年7月刘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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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应该怎么办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是单位职工,那么本身就应该由单位发放其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如果单位拒绝发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独生子女费单位不发算违法。
2、如果是单位职工,那么本身应该由单位发放其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如当地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对于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单位拒不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用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
一、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目前我国并未对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进行统一规定,有的发到18周岁,有的发到16周岁,还有的发到14周岁,依据本地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但发放期间是每月都有的。)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7、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二、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1、领取相关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样才能领取相关的父母奖励金。
2、津贴奖励每个省份会有所不同,一般补贴的方式以及补贴金额各不相同。
3、一般女方年满55岁,男方年满60岁,这样就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以上的补贴金,当然如果有工作单位,一般企业会发放这笔补贴,反之则是由街道办和村集体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❸ 独生子女费发放是哪个部门管的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由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❹ 独生子女证补贴在哪个部门申请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一般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❺ 我退休时单位没发给我独生子女补助,告他超时效期了,咋办求助
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也不知道你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退休的,更不知道你是什么时间退休的,所以不便作具体的回答,只能这么回答你:
1,退休时独生子女补助不是由所在单位在你退休时发给你,而是在你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社保部门在审核养老金待遇时,按省的规定增加5%,在你领取养老金时一并按月发放。也就是说,这个钱不是单位发放的。
2,你说已经超过时限,问怎么办?既然不是单位发放的,也就没有超过时限一说。那么到底这笔钱计算在养老金内没有呢?这是你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怎么弄清楚呢?建议你带上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到你退休时办理养老金待遇审核的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查询,并请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给你核算你的养老金构成,看是否已经计算在内,如果已经计算在内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3,如果没有计算,你可书面要求计算并予以补发。如该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不予计算补发的,你可向该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的主管部门一一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反映,以解决问题。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所以觉得应该 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如果你是企业的,退休时就应该 告知你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本地区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你既然说是超时效了那就是你退休的时侯单位没有主动告知你,确切的说这个时效应该 是你知道有这个政策的两年之内,而不是从你退休那天算起,所以说没有超时效这一说法,你可以去本地劳动仲裁部分提出申请,如果劳动仲裁驳回你的申请以后,你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法院都会支持的,建议你走法律程序就行。很简单,我们这边提起诉讼的都处理好了。
如果是事业单位应该没有这类事情吧,一般都加在工资里按时发放了。
我退休时单位没发给我独生子女补助,告他超时效了怎么办?至于独生子女补助政策这一块,由于各地的政策规定不一样,执行起来难度也比较大。那么我梳理了一下,独生子补助政策总的大概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独生子女的补助政策。 这一块主要体现在独生子女父母在职时的补助。一般是在独生子女出生后,独生子女父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在岗职工父母分别由所在单位每人每月在工资中补助5元的独生子女费,每年60元,一直补助到子女满18周岁。当然这个政策是一个比较老的政策了,从80年底就开始执行了的,当年我们就领取过。我想这个政策,只要是有单位的职工都是享受过的;没有工作单位的,是由社区或者居委会来负责补助,一般也是每年60元,每年办理一次领取手续;农村的独生子女主要体现在土地承包、困难补助等方面给予一定优先照顾。
第二类是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政策。 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补贴,主要是在独生子女成年以后,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补助。这方面的政策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每个省有每个省的政策,有的省是在独生子女父母办理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也不统一。比如有的是将之前已享受加发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纳入按月发放奖励范围,将奖励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有的是按退休金的比例加发养老金,有的地方是按照养老金的3%加发,有的是按养老金的5%加发。
第三类退休时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的计发方式。 退休时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发放,并不是由原来单位发放,而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在计算养老金时,在养老金发放一并发放,属于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比如四川等地就叫着“加发养老金”。加发养老金也是和缴费年限挂钩,纳入到基础养老金的计算中,比如四川规定凡是取得独身子女光荣证或是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每缴费一年加发0.1%的基础养老金。由于退休时的独生子女补助不属于单位计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去告单位是没有用的,也没有时效性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应当到当地社保部门或是计生部门进行咨询,弄清楚当地独生子女的补助政策,然后再按照程序进行反应和申诉,问题的根源搞清楚了,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综上所述,退休时单位没有给你发放独生子女补助,因为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助不属于单位负责,无论是一次性补助还是按照养老金比例计发,都是由当地社保部门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负责的,所以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看来你所说的应该是独生子女补助,不是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每月10元,发放到子女18周岁;独生子女补助各地不同,在退休时一次性发放到位,这个钱不多应该都在3000元以下,不知道为什么你退休时没有核发,如果在你退休后单位已经破产倒闭,在想找回来就比较麻烦了。如果单位还在应该会补给你的 ,除非被人冒领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楼主你好,我退休时单位没有给我独生子女的补助,告诉他时效超了该怎么办呢?独生子女的补助各个地区是省级政策来规定的,全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定,当然你所在地区如果说能够给你独生子女补助的话,那么你就依法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助,但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说独生子女的证包括你确实是属于这种独生子女,那么就可以享受到独生子女的补助。
但是有些地区在退休办理的时候,虽然能够享受独生子女的补助,他是一次性来给予补助的,所以说这个钱并不是说你每个月能够正常领取,具体还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决定,当然你所说的这个是超了时效,那么你就要根据具体的这样的一个超时效的说明来问询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无法领取独生子女补助。
不过一般情况下,你所在的地区,如果说符合独生子女补助的领取条件,那么你要仔细的询问社保部门,由社保部门给你给出权威的答复,要么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按月领取,大概每个月是几十块钱,要么是一次性领取,大概一次性可以领取个几千块钱,左右如果说不能领取的话,那么就说明你哪些条件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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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上法院的地步吧,我们这里独生子女父母补助也可以自己去申请,先去卫生局填表交资料,然后拿表交给单位,或者自己直接去社保经办中心申请待遇就可以了。
建议还是要跟单位好好协商,国家规定你可以享受的待遇,没有申请时限。比如我们这的政策是,独子待遇不管你什么时候申请的,都从应当享受的那个月开始补发。
希望能够帮到您!
独生子女补助是户口所在地或单位办的,女的满55周岁,男的满60周岁
过河拆桥,上当了吧
超过诉讼时效就不能走司法程序了,除非有中止中断等法律情形。建议走协商程序,不要把关系闹得太僵。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独生子女补助费由原单位核算核发,年终12月一次性发。和社保发的养老金没关系。资金来源和取暖费是同一个渠道。
❻ 我是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费补贴原单位迟迟不给我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去看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当职工退休时,可以拿着孩子独生子女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去职工所在单位领取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6)独生子女证补助不发上什么部门上告扩展阅读:
发放标准: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❼ 独生子女补贴没有拿到怎么办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家庭的话,都会有这两个证书,因为这个证书是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期间,凡是响应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话,都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去申请并领取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证书的,可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两个红本本,他是领取一系列有效补贴的凭证,而且,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开放,这个证书已经不能办理了的,不过,要是你家之前申领过这份证书的话,现在丢失了,也不要紧,可以去相关部门补办,如果要是丢了的话,千万不要忘记补办这份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