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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把房子给子女是写遗嘱吗

发布时间:2022-12-16 10:56:53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写遗嘱么

不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走就可以了。但是独生子女父母要想把财产全交给子女,建议提前立好遗嘱,为了避免后续问题,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就是按照法律上的自然继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资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② 父母想将房产留给子女怎么立遗嘱

把房产给子女的遗嘱要有效的条件是: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有效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格式内容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遗嘱的具体条款应当合法有效, 如果遗嘱本身就存在违法的内容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③ 父母是否可以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继承给其中一个子女

既然是订立的遗嘱,只要是父母真实意思的反映,是可以将全部财产留给其中一个孩子的。
父母所留下的财产或者是遗产,实际上都是属于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是神圣且不可侵犯的,父母对自己的私有财产有着自己的决定权,是不受任何人的干预和阻碍的。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或是遗产赠给国家、个人或者是集体。
当遗嘱的法律效力生效之后,就要按照遗嘱中的规定来执行,其他的子女是无法再发表意见的,而且遗嘱中将所有的财产分配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是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的,按照遗嘱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就可以了。

④ 父母为其将房产给子女遗嘱在遗嘱中怎么写

房产如果留给子女,父母可以在自书遗嘱中载明:房屋留给子女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⑤ 我父亲在老家的房子留给我有必要立遗嘱吗

1.立遗嘱的好处:

(1)按自己意愿处置个人财产。遗嘱人可以将个人生前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也可以选择多给某个继承人或者少给某个继承人,甚至可以将房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 组 织。

(2)明 确 遗产的范围。个人财产具备一定的隐 私 性,因而很多时候法定继承人并不确认其父母究竟有多少遗产,价值多少以及所在何处。遗嘱可以 明 确 财产范围以及归属,避免事后财产纠纷。

从法律 效 力 上来讲,遗嘱 继 承 要优先于法定继 承,尽管立遗嘱可能让同等地位的法定继承人所得不同,但是可以完全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立遗嘱的必要性:

遗嘱的法律 效 力大于法定继承效力。因为没有遗嘱而导致的财产继承纠纷案数不胜数,最常见的就是独生子女继承问题。

举个例子:

小张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先后去世。在小张父亲去世之后,小王母亲就独居在此套房子里,也没有更换房产证。三年之后,其母亲也去世,但当他们的独子小张准备继承房产之时,却发现自己只能继承房子的一半多一点。

案例分析:

根据我国继承 法:财产继承需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

房产归小王父亲、母亲共有,各占1/2。

小张父亲去世:父亲房产份额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均分,即母亲、祖父、祖母、小张各分得1/8。

小张母亲去世:母亲房产份额为1/2+1/8=5/8,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即小张、外祖父、外祖母继承,每人5/24。

小张祖父去世:祖父房产份额为1/8,均分给祖母、姑姑及小张(代位继承),每人1/24。

小张祖母去世:祖母房产份额为1/8+1/24=1/6,由小张(代位继承)、姑姑继承,每人1/12。

小张外祖父去世:外祖父房产份额5/24,分给外祖母、舅舅、小张(代位继承),每人5/72。

到此为止,小张所拿到的房产份额为1/8+5/24+1/24+1/12+5/72=19/36。小张到最后只能拿到一半多一点的房产份额。因为没有遗嘱,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全部房产,如果协商不成也可能产生很多纠纷,所以,立遗嘱是十分必要的。

⑥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1、父母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无效遗嘱:《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⑦ 父母提前过户给子女好还是立遗嘱给子女好啊提前过户有啥风险吗

父母立遗嘱给子女好,提前过户没有啥风险,会交更多税。
法律分析
如果名下只有这一套房产,并且房产证已经满了5年,那么,直接买卖给子女的话,只需要缴纳正常的工本费(正常几百块钱)。另外普及下买卖过户的税费征收比例 产证满0-2年,需要缴纳5.6%增值税+1%个税+契税+工本费;房产证满2-5年,需要缴纳1%个税+契税+工本费; 房产证满5年且名下还有其他房产,需要缴纳1%个税+契税+工本费; 房产证满5年且名下仅此一套房产,只需要缴纳契税+工本费即可。直系亲属间的赠与过户,首先需要公证直系亲属关系,(如果还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话,有些地方是不需要公证的),其次在过户时只需要缴纳工本费就行了,但是有一个要求,就是被赠与人在受赠之后的5年内出售该房源的话,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并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财产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有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所以此时如果一个人拿出遗嘱说所有的财产都归自己,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异议,那么几个继承人只需到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公证手续,然后拿着遗嘱到房管局去过户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其中有的继承人不认可遗嘱的效力,那么就需要到法院来进行确认遗嘱的效力,同时确认遗产的归属,那么这时候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遗嘱有效,那么遗产依然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法院判定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部分,无效的部分依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有的继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⑧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父母的遗产想给谁就给谁,别人无权干涉,既然公证都做了,应该是有效的遗嘱。

⑨ 父母死后房子可以立遗嘱给子女吗

房子老人立遗嘱给儿子可以,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房子应当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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