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独生子女可以单独立户吗
法律分析:分户一般要有独立的房产;或者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的;或者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等情形的。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单独立户,申请人必须具有私有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 1、家庭户立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 2、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违法违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本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3、符合当地落户条件或已在当地落集体户的公民(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需落为家庭户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独立户条件的,经同一设区市市辖区、县级市市区、建制镇(乡、街道)范围内的同一户口性质亲友家庭户户主同意,可将户口挂靠在该家庭户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② 独生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父母投靠户口如何迁入
1、首先子女在当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入申请。
2、其次父母在当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3、父母子女共同到预迁入地办理迁入具体手续问题。
4、户籍部门需逐级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③ 全国人大表达建议允许退休父母岁独生子女落户,这意味着什么
放开户口等现行政策限定,对已离休的独生子爸爸妈妈投奔外地工作中日常生活儿女的,容许其在儿女工作中日常生活地落户口,并在个人社保、医疗保险等层面享有与本地住户相同待遇。这一总数巨大人群的养老服务压力逐步加剧,独生子居家养老变成摆放在大家眼前的重特大民生工程课题研究,急需解决造成十分重视、妥当加以解决。
爸爸户籍落在当地非直系亲属家中户籍的,须出示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明,经公正的爸爸户籍所在地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方和房主愿意入户口证实;爸爸因调职、高校毕业分配等缘故户籍回京的,须出示回京批文。当独生子家中发生丧子、残废等出现意外风险性时,能够从股票基金中划转专用型账款给予一定适用协助。
④ 户口在集体户上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一般是在女方生育管理地即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的计生办办理。
但由于各地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建议你先向女方的户籍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电话咨询,听听他们的意见。
办这证应该是不难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⑤ 独生子户口在厦门岛内集体户,父母的外地户口是否可以随迁
独子在厦门工作,可以办理父母投靠子女。
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子女户口迁移参照上述条件。
申办材料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办理指南
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与是不是集体户口关系不大。
⑥ 独生子女父母落户深圳政策
问题:独生子是深户,父母退休后户籍及社保关系可以转入深圳吗?户籍可以,社保不可以。户籍可以走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的专项政策转入深圳,社保关系退休后就不存在转移之说了,无法转移,但退休人员可以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方便今后在深圳就医。至于养老金,现在都是按月自动达到工资卡上,在哪儿都可以支取,很方便。
一、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深圳的准入条件
1、老人与子女在深圳共同居住,子女拥有深圳户籍满8年,且目前仍为深圳户籍;
2、父亲须年满60岁,母亲须年满55岁(须同时满足),父母须同时申请,离异或丧偶的除外;
3、子女为家庭户而不是集体户;
4、父母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相关记录。
二、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深圳需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时限
1、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关系证明:原件;
4、办理时限:15日审定,50日办结。
三、户籍迁入后的后续事务
1、社保关系:仍在原来的退休待遇领取地保留,退休人员的社保关系不能转移。
2、户籍迁移后养老金的领取:仍由原来的退休待遇领取地发放,一般都是按月自动打卡,直接打到养老金银行专用账户上,自由支配。
3、户籍迁移后就医:退休人员在非退休地长期居住或定居的,可以办理异地医保安置,享受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待遇。
4、生存认证:退休人员应按原来退休待遇领取地的要求进行年度生存认证。今年7月国家已经统一取消面对面的集中认证了,目前很多地区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认证了。
5、身后待遇:由原来的退休待遇领取地负责。既然退休了,用到的社保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退休了,养老保险就不涉及到转移的问题了,现在银行都全国联网,每月给你父母发的工资直接发到了银行卡上,在哪都可以取现。真正你想转的其实就是医疗保险,退休已经不需要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了,而且退休了也是不允许转移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都是允许办理职工异地安置的,像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父母医疗保险深圳安置,现在医疗保险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直接结算,你可以和你父母的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看怎么办理异地安置手续,一般都是填一张申请表,然后选择几家医院,盖章后送回当地医保就可以了。记得一定要提醒你父母及时办理社保卡,跨省异地结算是需要社保卡才能享受的。不是独子也可以转到深圳深圳有金山,个个都想来享受。有房有户口就可以随迁,不要求是独生子。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老年人优待证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的集体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⑦ 独生子女的父母可随时迁户口吗
这个就要看你把户口迁到哪里了,这个和独生子女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吧。可不可以随时迁户口,还要问一下派出所。
⑧ 独生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不用迁移的。只要是国家发放的独生子女证,到任何地方都是合法有效的证件。
独生子女费领取方式: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⑨ 深圳独生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法律分析: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老年人优待证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的集体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