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从江苏省徐州市往辽宁省大连市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以婚迁为例,户口迁入大连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5〕18号):
二、优化户口迁移政策: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沈阳、大连两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执行现行的购房、“三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互相投靠)、引进人才、投资等落户政策。
② 江苏徐州子女怎么投靠父母需要什么手续
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处理。工作人员会给你出具户口迁移证明。 一、受理范围: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含19岁以下在校生),可投靠父或母入户;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内城镇投靠入户不受年龄限制,但成年子女需实际居住。
二、本区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一)、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判养证明;
(三)、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三、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
(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判养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四、主城区外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到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迁证》,再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迁移证》,之后持《迁移证》、行政服务中心档案袋、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16周岁至19周岁子女学籍证明;
(六)、民警调查报告;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五、主城他区农村居民及主城区外农村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供相关材料,由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审批,35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户口《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16周岁至19周岁子女学籍证明;
(六)、民警调查报告;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