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亲生老病死一切费用都是儿子承担,死后财产女儿有份吗
1、父亲生老病死抄一切费用都是儿子承担,死后其女儿仍有继承权。但若共女儿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❷ 夫妻一方过世,过世方父母都健在,分遗产时是占几份啊
认真回答,望采纳。
如果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那就配偶先拿出50%,按照你的说法,那就还剩五千是遗产。
父母一人一份,不是共同一份。剩下的五千然后在四人分:妻子、父亲、母亲、孩子。
❸ 我的父母要把一处房产遗嘱公证给我,公证处不给办。说所有子女都得有份。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公证遗嘱只需要父母前往公证处,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不需要子女在场,也不需要子女签名。另外您父母作为财产所有人,有权利单独、共同处分其所有的财产,而无需经过子女的同意。
❹ 自书遗嘱留给独生子女,如果写遗嘱的父母都去世了,兄弟姐妹是不是就没有继承的份
对。生者有权分配自己的财产,如果这些东西都是写遗嘱父母的。不是独生子女么,怎么还有兄弟姐妹啊,是父母的兄弟姐妹吗!?配偶和子女是直系亲属,父母不在了,理应子女继承啊,没有遗嘱,父母的双方父母也有一小部分继承权,一般老人怎么会跟孩子争,基本都放弃了,跟父母的兄弟姐妹好像没有关系吧!?
❺ 继承法里第一顺序人的父母,如果父母都健在,父母分几份遗产
如果是一方去世,配偶得一半财产,剩下的一半财产由配偶、子女,还有去世者的父母共同分配。原则上这些人平均分配这一半财产,特殊情况可以倾斜照顾弱势的一方分配多一点。
❻ 我外公,外婆都死了,他们的遗产房,女儿有份吗
男女平等,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❼ 子女死在父母前面 还有继承权吗
儿子死在母亲前面十五年,儿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父亲继承奶奶和爷爷的遗产,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