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女同志们那个享受过
注意:正常产假不是30天。
国家相关劳动法对于生育假期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实际产假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为90天。一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的90天标准。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增加30天的假期,在独生子女证里面都有写明,你翻翻看,这个我老婆就在享受着,如果你们单位领导不批你,那就是他不对了,明摆着是欺负人了。
Ⅱ 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能多休一个月产假这说法吗
您好!
关于您的问题不同省市和地区有不同规定。我国目前关于产假的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含衫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罩橡》,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谈闷腔,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Ⅲ 办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吗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专享受以属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而且是有薪假期,引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Ⅳ 产假,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以休假多少天
领取独生子抄女证与休产假袭没有关系,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是基于怀孕的客观事实及医院诊断证明。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孝袭,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宽慎升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慎老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Ⅳ 办独生子女证可以多休产假吗
来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自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申办了独生子女证的,是否奖励产假,各省市规定不一,脊宏如北京市规定“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广东省规定“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天津市、上海市、山铅闭东、湖北等省市则没有奖励产假的规定。因此,持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是否奖励产假,请查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也可咨询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或樱激册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Ⅵ 夫妇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产假怎么算
女职工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产假不按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没有优待。
Ⅶ 2017天津生育津贴过了产假可以申报么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农村居民,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兑现。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优惠措施,在农村逐步推行农民自愿参加的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相关业务。
第二十六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各级人民政府及该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救济和帮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众 维 插 画 教 育 提 供》
Ⅷ 请问独生子女证的产假
持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受否延长产假,国家层面的法规没有规定,一些地方性法规有规定,比如广东省规定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北京市规定,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重庆市规定,“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磨滚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对持独生谨游如子女证的女职工延长产假的省份不多,具体规定见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民政府或者街祥启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Ⅸ 独生子女可以增加产假吗
没有统一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比如福建规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日至180日,男方照顾假为7日至10日。安徽规定: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Ⅹ 独生子女产假加多少天
原来是90天,现在改了,是180天,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具体的你到网络上查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