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2011年之前上海独生子女费规定

2011年之前上海独生子女费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29 10:26:19

⑴ 上海退休领多少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补发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标准有以前的2300元提高到5000元,今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具体的补发时间表还没有确定,还要等一段日子。

⑵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专保健费。

2.在职职工的单位属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⑶ 上海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1

上海独生子女补贴2021最新政策: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3、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规定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4、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⑷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2011年6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1〕24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2006年3月31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06〕13号)同时废止。
1、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与原规定相比,做了哪些调整?
答:与原规定相比,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二是统一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三是统一并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2、新奖励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
3、哪些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答:下列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一)2011年1月1日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二)2011年1月1日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领证之日起执行新标准。 4、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5、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领取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答: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1年1月1日起,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10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6、应该按新标准领取奖励费的人员,但是已经按原标准领取的,是否补发?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如果已按照原标准领取奖励费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将予以补发。
7、每人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谁发放?
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8、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吗?
答:应当支付。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民都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时,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⑸ 上海独生子女费怎么领

根据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 在子女年满 16 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 30 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奖励费一般都是直接将这 笔费用打到工资卡上;无用人单位的,;可以凭劳动手册到户籍地 所在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再到居委会或街道(镇)人口计生办公 室领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⑹ 上海户口有独生子女证的去哪里领钱一年是多少

一、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费领取方式:
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申领者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具体发放渠道如下: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农村物业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各地不同。以下例举部分省市的发放标准:
1、北京市: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
2、上海市: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3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3、湖南省: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4、江西省: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双方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0元。
5、江苏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14周岁止,每年各领取1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6、广东省: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7、广西壮族自治区: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
8、山西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10元的奖励费。

⑺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公民,主要享受:1、子女达到16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30元/月;2、农民在安排自留地和宅基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的标准来计算分配面积;3、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奖励金额为5000元。

法律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三十七条 依法生育子女的妇女,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时,应当体现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照顾。

⑻ 上海闵行区独生子女奖励费30元是2011年几月份开始发放

按最新公布的消息,上海独生子女费调正为每月30元,
失业人员在街道(镇)计生办领取,在职人员在单位领取。

⑼ 上海独生子女费 每年多少 怎么办理领取 详细条例

2011年6月的新政策,未满16周岁的,户籍在上海的,父母可每人每月领取30元独生子女费。领取是这样的,父母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领取,失业在家或者无单位的,在所在的街道领取。

阅读全文

与2011年之前上海独生子女费规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温州周天养生馆制服什么样 浏览:541
汉口到长寿北一等高铁多少钱 浏览:137
直肠癌80岁以上 浏览:211
爱心道养生核桃如何查看生产日期 浏览:339
高级工程师退休后返聘工资多少 浏览:306
计生重阳节的简报 浏览:504
长寿花树树皮怎么种 浏览:19
养老金交在外地 浏览:823
四川省泸州市中颐敬老院 浏览:418
社保退休后不长寿 浏览:313
江门养老金可异地年审 浏览:828
养老机构需要什么样的技术人员 浏览:662
老年人跟婴儿 浏览:775
想给父母打电话问哪些问题 浏览:746
秀孝顺的赞同结尾 浏览:128
给90岁的老人按摩 浏览:955
现阶段有什么养老金保险 浏览:50
社保养老金交多少一年 浏览:986
中国现在最长寿的寿星在哪里 浏览:712
老人脚趾骨折多久能走路 浏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