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京父母投靠农村子女落户材料
法律分析:南京市投靠落户有三种方式:市内移入、市外迁入、迁往农村地区。
迁往农村地区是指公民将户口迁移至本市农村地区的户口登记。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请迁往南京市农村地区:
所需条件: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该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投靠人在本市城镇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5、原户籍档案或其他能证明当事人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材料;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7、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⑵ 南京父母投靠入户条件有哪些附南京投靠落户办理指南
南京父母投靠入户条件
1.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2.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附:南京投靠落户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夫妻城镇投靠 :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2、 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 :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3、 未成子女投靠城镇父母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者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的。
4、 夫妻农村投靠 :投靠配偶,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配偶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5、 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 :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6、 未成子女投靠农村父母 :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二、办理材料
夫妻城镇投靠 :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 :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5、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待遇证明或退休金领取机构出具的经盖章确认的退休金证明。
未成子女投靠城镇父母 :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的除外);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的,提交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夫妻农村投靠 :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 :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投靠人在本市城镇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5、原户籍档案或其他能证明当事人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材料;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7、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明。
未成子女投靠农村父母 :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三、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审核——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落户成功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五、办理地点
南京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⑶ 南京父母投靠农村子女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子女在南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南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⑷ 南京投靠落户条件
南京投靠落户条件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南京投靠落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城镇投靠要求:
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以下两个条件符合其一:
1.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2.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的。
四、投靠配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配偶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五、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
3.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农村父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⑸ 南京投靠落户办理条件有哪些
南京投靠落户 办理条件
一、夫妻城镇投靠要求:
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以下两个条件符合其一:
1.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2.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的。
四、投靠配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配偶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五、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
3.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农村父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注意事项
1.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所在集体户或申请人单位所在的省、市、区级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并提交相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同意落户意见书、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或人才服务中心同意落户意见书。
2.落户直系亲属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和家庭关系证明。
3.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区户落户。
4.上传申请书时,请在申请书上手写个人签名,机打等非手写签名视为无效申请。
⑹ 南京投靠落户办理条件有哪些
南京投靠落户办理条件有哪些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辞海》(1988年版),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南京投靠落户办理条件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京投靠落户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夫妻城镇投靠要求:
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以下两个条件符合其一:
1、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2、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的。
四、投靠配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配偶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配偶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
五、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
3、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农村父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注意事项
1、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所在集体户或申请人单位所在的省、市、区级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并提交相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同意落户意见书、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或人才服务中心同意落户意见书。
2、落户直系亲属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和家庭关系证明。
3、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区户落户。
4、上传申请书时,请在申请书上手写个人签名,机打等非手写签名视为无效申请。
;⑺ 南京市父母投靠子女规定
法律分析: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5、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待遇证明或退休金领取机构出具的经盖章确认的退休金证明。
法律依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的,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5、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待遇证明或退休金领取机构出具的经盖章确认的退休金证明。
⑻ 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父母投靠落户
要求:需要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重点关注:
(1)被投靠人需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
(2)房主非被投靠人本人的,需提供房主户主的户口簿首页和内页、身份证、房主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房主户主的书面同意书。
南京父母投靠入户条件:子女在南京市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第五条_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根据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实际居住、就业情况,按以下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四)本人在我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我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五)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如本人所在单位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六)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第七条_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户登记户口的,向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什么是落户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第二项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的,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城镇。
⑼ 南京父母投靠非城镇子女落户条件
法律分析: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
3.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
⑽ 南京父母投靠入户条件
法律分析:南京父母投靠入户条件:子女在南京市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法律依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的,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城镇。
第九条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该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申请迁往本市农村地区,并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