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继父母对于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继子女有赡养与其具有扶养关系的对继父母的法定义务,即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就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此时也就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也就是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㈡ 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么
法律分析:
对继父是否有赡养义务应该是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父履行了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继子女也应该负有赡养义务,如果对成年子女提供了照料或帮助,那么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前两项的情况,那么是继子女不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对继父有赡养的义务,需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有,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女有对继父赡养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衍生问题:
孙辈是否有赡养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1、子女全部死亡2、子女全都无力赡养3、部分子女死亡(比如子女中一人死亡),剩下的无力赡养以上三种情况,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里面的子女死亡是既可能全部死亡还有可能一人死亡,视情况而定。
㈢ 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吗
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分一下情况:1、双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2、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赡养义务。继子女和养父母存在父母关系的,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继子女和养父母之间有抚养教育义务的,应当适用有关父母和子女关系的规定,在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继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应当按时给付赡养费。因此继子女和养父母之间是否有赡养义务,应当看继子女和养父母之间是否存在抚养教育,存在的,应当有赡养义务,不存在的,没有赡养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歧视。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名分型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继父或母亲,因为继父母没有抚养和教育继子女。对于共同生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或母亲,因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的认定:1、配偶,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只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㈣ 继父母是否为子女赡养义务人
继子女是赡养义务人。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㈤ 如何界定继子女和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首先界定定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是否有赡养义务重点在于继父母在有没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履行抚养义务。以下情况继子女对于继父母都负有赡养责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3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但没有对继子女有履行过抚养义务的继父母,继子女对其并没有赡养义务。
举个例子,小芳5岁生母去世母6岁的时候父亲再婚,继母一直同他们共同生活并且抚养小芳,小芳成年后对继母有赡养义务。小明20岁母亲去世21岁时父亲再婚。父亲再婚后小明一直单独生活经济独立。继母和他没有共同生活,也没有对他进行过抚养。小明对于继母没有赡养的责任。
㈥ 继父母对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㈦ 如何处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赡养问题
继父母与继子女赡养纠纷由继父母与继子女协商处理,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