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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独生子女费补助

发布时间:2022-09-27 15:48:27

1. 深圳退休后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父母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三)发放渠道: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法律依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奖励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奖励对象200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应享受的奖励金将一次性补发。

2. 深圳老人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除此之外,原有办法对一部分人群采取了不同的奖励方式,即对2009年前具有深圳户籍且2009年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给予2000元-12000元不等的奖励金或者退休金加发5%。与按月领取160元的人相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人群享受的奖励被拉开了差距。新的奖励办法对此进行了完善,规定这部分人群从2016年1月1日起,也可以按月领取160元的奖励金,从而使两类人群获得的奖励基本持平。

法律依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引导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奖励标准和经费来源。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该奖励金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奖励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通过体制安排。

三、奖励金申请和资格确认。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工作站初审,报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复核后,由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确认,并报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区财政部门根据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汇总的奖励所需资金规模安排相应经费。

四、奖励金的发放。

奖励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奖励对象200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应享受的奖励金,在本办法实施后一次性补发。

五、其他规定。

(一)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父母,该奖励金不影响其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二)奖励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或终止其奖励待遇: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又再生育、收养子女的;2、户籍迁出本市的;3、奖励对象死亡的。

(三)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后户籍迁入我市的,应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自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确认之日的当月起发放。迁入前已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的不再发放。

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政府可以适时调整奖励金标准。

七、各级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奖励金使用、管理的监督、督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专门设立奖励金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防治弄虚作假行为。

八、申请人应当向社区工作站如实反映本人情况,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获取奖励金的,除追回奖励金外,应取消奖励资格,在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深圳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深圳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每月160元,即一年可领1920元。领取条件:深圳户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子女,2016年后未再生育或领养,1980年2月2日后,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已领取一次性奖励或者退休金加发5%的独生子女父母,2009年后迁入深圳户籍,且2008年12月31日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违反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主管部门应当核查其户籍地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票据。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拒绝接受处理的,不予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4. 深圳独生子女补贴每月多少钱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 深圳退休后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父母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三)发放渠道: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法律依据:
《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奖励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奖励对象200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应享受的奖励金将一次性补发。

6. 2019年深圳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据悉,法律委员建议将现行计生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继续奖励独生子女。

12月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同时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而在26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正在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

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措施继续执行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去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八条规定,将现行计生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专家指出,草案的这一修改,进一步明确了“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相关政策的,法律修改后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代孕条款与二孩政策无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对计生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对草案第五条的上述规定分歧较大。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此次修改计生法应当集中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策进行,而这一规定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且有些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论证,建议删去该条修改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并相应删去与之相关联的修正案草案第六条,即违反规定实施代孕等将受到相应处罚的规定。

另悉,分组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对原来的独生子女奖励和扶助措施应当继续执行,建议恢复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同时,建议应当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

那么,新规定的独生子女费是怎么发放的?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6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离婚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吗再婚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费条件

离婚证明有两种,即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前者能够有效证明孩子的归属方,后者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权威公章。

如果离婚时间不足两年,您可以到办理离婚证的区民政部门盖章;如果超过两年,请到区档案局查询并盖章。另外,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另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后,由男方单位(或男方户口所在社区)的计生专干签字并盖章,同时需提供夫妻两英寸合影照片一张。

按照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2016独生子女政策最新标准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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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深圳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深圳市相关政策法规,从业人员和城镇居民,从出具证明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每月为独生子女领取10元医疗保健费,并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奖金由夫妻双方单位负担。职工以外的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一) 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一)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一) 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8. 深圳市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深圳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每月160元左右,即一年可领大约1920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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