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人把财产赠送给别人,子女是否还要尽赡养义务
虽然父母将本人的财产赠与他人,但作为子女,对父母仍然有赡养的义务,父母符合需要赡养的情况下,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以维护自身的正常生活。
『贰』 老人的房子在没有知其他儿子的情况下过户给其中一个儿子可以吗这儿子是不是应该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现在这
(1)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论父母是否把自己财产给子女。
(2)父母有权力处分自己的财产,版可以分给几个权子女,也可以指定其中一个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父母也能把自己财产不给子女,赠于让其它人,或者捐献给国家。
(3)这件事看来老人应该与所有子女签定赡养协议。得到老人房子的子女更应该为赡养父母多出力。
(4)如果赡养协议不能签,子女之间互相攀比,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所有子女,解决对父母赡养问题。
(5)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6)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叁』 老人将财产赠与子女,子女却不赡养老人的问题。
1、老人作为赠与物的唯一所有权人,在意思表达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下,将赠与物赠与给子女,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2、在赠与物权利转移之前,老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
3、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依法要求其交付。
4、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的,且受赠人不履行该法定义务,即便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即便赠与物的权属已经转移至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仍然可以依照合同法192条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赠与物。
该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5、关于合同法192条规定的“受赠人对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可否按照子女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予以理解。在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的公报案例之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民终字2005,第2772号判决有明确的案例体现。
6、法律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是对赠与人“善举”的一种保护,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法定义务,对赠与人所造成的损害是一致的。如果将“赡养”排除与“扶养”之外,等同于认可了父母将财产赠与给子女,子女不履行对父母“赡养”义务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客观事实。这有悖于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赠与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及原则。
故“扶养”应按照广义理解较为恰当,应包括“赡养”。
7、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继承人、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半年内行使。
8、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正常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85条、186条、188条、190条、192条、193条、194条、195条
『肆』 儿子不赡养老人了.请问房子可以要回来
儿子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将以前赠与儿回子的房子要回来。答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伍』 老人是否可以用赠送房产作为要求子女赡养的条件
老人可以用来赠送房产作为要自求子女赡养的条件,但子女不可以以不继承或不接受所赠送的房产作为不赡养老人的条件。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陆』 房产及赡养老人问题!~~~急
这事你不需要紧张,他们愿意去告就告去,房子如果过户了是要不回去的。
赠与协议和赡养版是两码事,这个本权身就不能混为一谈。另外,房子的确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不能光看房本),但是你属于善意取得,只要已经完成过户,谁主张这房子是他的都没用。
『柒』 父母6年前在儿子不知情下,把住养老房子赠与给了女儿,儿子要求受赠人尽养老送终义务有理吗
有道理,就算不赠与。女儿也样养老。但是儿子同样要养老。
赡养老人,是儿女的内义务。不能因为老容人偏心就不进到赡养义务。不管谁继承资产都要赡养老人。
同时,儿女赡养老人也要有尺度。比如说,老人不要求女儿赡养。儿子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赡养。就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适当的给一点儿钱。多了可以不给。这是法律。而且儿子可以要求不跟老人住在一起。但是必须经常看望老人。
但是不能买断。比如说,每个月必须给五百。你一次给了六千。下个月还是要给五百。但是赡养费是根据经济条件给的。具体我不清楚。大概你的收入的20、30%吧!绝对不到一半儿。我这还是往多了说呢!
当然,我不是不支持不赡养老人。但是,老人不能偏心。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不知道你们的关系。就是说出一个尝试。
『捌』 如果子女都要赡养老人,那么老人的房屋.土地子女是不是都应该一样都有份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且不是因果关系。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定的、必须履行专的义务,不属是可履行可不履行的义务。
继承遗产是权利,继承人可以继承,也可以放弃继承。父母有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权利,可以赠与,也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就是按法定继承的,也应当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不仅仅是子女继承。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玖』 在农村老人把房子给了儿子,女儿还有赡养的义务吗
我认为在农村老人把房子给了儿子女儿也也是还有赡养的义务的,因为老人是生他养他了,必须要赡养老人。但是儿子必须要负担的多一些女儿要爽一些,因为老人把房子给了儿子。
『拾』 房产赠与与赡养父母
就算你父亲没有赠与房产给他,他也有义务赡养老人。现在你没有经济收入,可以和父母协商,作为他们的代理人起诉你哥哥,要求他承担赡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