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也只有这三种方式才可以将房产证换成子女的名字。这三种方式,子女可以结合今后对房产的不同处置来采用。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缴纳必要的税费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B.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流程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交的税如下:
1、父母赠与子女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
2、父母将房产卖给子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证未过5年,还要缴纳营业税。
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三、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C.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父亲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可通过二手房交易,或者房产赠予的方式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具体方法如下:
1、房屋产权赠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方法,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予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房屋买卖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方法,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D.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房屋产权赠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方法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予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房屋买卖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方法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一、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1、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父亲名下的房子谁继承
1、父亲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父亲名下的房屋作为父亲的遗产,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继承;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亲名下的房屋由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原则上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该房产。
F.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证件
1、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证件。同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予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房产过户相关资料;
2、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3、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4、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5、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6、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7、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G. 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也只有这三种方式才可以将房产证换成子女的名字。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衍生问题:
民法典房产过户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房屋进行交易后,当事人要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物权登记,申请物权登记时要提供相关材料。具体的实施办法是:买卖双方达成购房上的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买卖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只有在得到许可之后才能进行后续的事宜;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就可以缴纳税费了,税费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的一笔开支,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
H. 请问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手续:
(1)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
第一步: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双方签订赠与协议
第三步:双方到公证处做亲属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不需要公正)
第四步:双方拿着亲属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税费仅需3%的契税。
(2)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
第一步: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双方签订赠与协议
第三步:双方拿着赠与协议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
第四步:拿着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转移产权登记
(3)继承房产流程:
第一步: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第二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I. 父母名下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
父母想要将房子过户给子女,一共有三种方式:赠与、继承、买卖。
一、赠与房产流程:
(1)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
第一步: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双方签订赠与协议
第三步:双方到公证处做亲属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不需要公正)
第四步:双方拿着亲属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税费仅需3%的契税。
(2)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
第一步: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双方签订赠与协议
第三步:双方拿着赠与协议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
第四步:拿着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转移产权登记
非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的公证费用:
成本价购房的楼房每平方米60元、平房每平方米40元,商品房按照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收取(无评估值的,以该地区平均价格计算)。
办理赠与的工本费80元,不分是否直系亲属。
二、继承房产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买卖房产流程: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J.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父亲将房屋过户给儿子需要以下手续: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父亲签字(共有房产需要父母双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