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的房子房产证可以加子女名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贰』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吗
可以,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叁』 父母房子加上子女名字可以吗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肆』 父母的房子可以把儿子的名字加上吗
法律分析:能加子女的名字。
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为房屋买卖的形式。
在办理加名字时,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具体的算法是,评估价剩以契税税率,再除以3就是应该交的税费。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伍』 想在父母的房产证上加自己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想在父母的房产上加上自己子女的名字,只要父母带着房产证,身份证和子女带着他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局去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就可以,费用就是房产证的工本费。
『陆』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吗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柒』 父母的房子的房产证想加上孩子的名字可以吗
从操作上,是可以的。这个结论包括两个意思:
1.父母房子,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孩子名字,从政策法规、办理程序上,是完全允许的。
2.加上孩子名字可以操作,但是是否会带来一些后续的影响,需求题主斟酌。
还会有其他一些情况,不再罗列。在此仅做提醒:上述影响,各有利弊,不能说绝对好坏。所以,父母在房产上增加子女名字,要考虑清楚目的是什么。例如,父母就是想提前给孩子分一些财产;又如,夫妻之间可能就不太信任,双方反而共同信任的是孩子……等等。
目的清楚了再做决定,可能最终的结果会好一些。
『捌』 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如何办理
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