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6年二胎放开后还能发放独生子女费么
不能
国家卫计委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1)2016云南独生子女政策扩展阅读
在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之后,作为独生子女的父母,仍可享受以下几点优惠
1、独生子女奖励。之前对于家里是独生子女的,给父母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凭借光荣证,每个月可以领取十块钱的奖金,一直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现在虽然放开二胎,但是奖励政策不变,仍可继续领取。一年1200元,十八年算下来也有21600元。
2、独身子女的托幼管理费、18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单位报销
3、独生子女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时候,可以得到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对于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安排宅基地的时候也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父母。
5、有条件且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父母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6、如果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父母在退休时,单位将发放一份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标准为当地去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
参考资料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Ⅱ 领独生子女证2016新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和奖励政策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生育一个子女,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遗失的,一直可以补办。必须出具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或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的证明。
(4)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5)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遗失补办
补办对象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辖区的;
2、已遗失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机构是本辖区的;
3、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
4、原家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者,可以单方申请补办。
补办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4、夫妻双方单人1寸证件照各3张或双人2寸合影证件照3张;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1份;
6、已离婚单方或离婚再婚的夫妻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7、已丧偶单方或丧偶再婚的夫妻还需提供丧偶夫妻的结婚证(或结婚证明)和对方的死亡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8、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或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的证明材料有四种情形:一是个人档案资料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复印件;二是个人工资表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复印件;三是由本人书面承诺并提供户籍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内容含曾经办理过已遗失);四是现户籍所在社区不了解情况无法出具相关证明的,在本人承诺的基础上,由社区(或工作单位)内3人以上知情群众证明并公示7个工作日群众无异议(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申请资料到街道申请,街道审核通过予以补办。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夫妻一方现户籍所在地或原发证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
Ⅲ 农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6
关于独生子女未有新规定,仍然执行的是《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
具体涉及资金的奖励是:
1、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2、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
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3、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2016云南独生子女政策扩展阅读:
一、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Ⅳ 2016年独生子女有什么新政策
没啥,也就是取消所有独生子女的优惠罢了
恩,现在国家不支持晚婚晚育了,提倡早生多生
这不,现在连晚婚晚育假都取消了~
Ⅳ 2016云南省独生子女证办理截止日期
楼主你好,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有截止日期,只要在2016年1月1日出生的独生子女,均可办理。
Ⅵ 2016年独生子女父母满60岁
没有这个政策,从退休金进入社保后,2002年就出台新政策至今未变,也不会再变了,即:独身子女者退休后,由企业发放一次性独生子女养老补助,发放金额、办法各省略有不同。
Ⅶ 201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2016年会取消吗
复2016年1月1日开始,新的计划生育制全面二孩政策就要实施。那么,独生子女政策全面停止和取消。但实行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前独生子女户的奖励政策不变,继续执行。今后不再出现独生子女户,也不在对独生子女户实行奖励政策。
Ⅷ 2016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之前领过独生子女证的
没有再生育子女的
继续享受之前的奖励
2016年出生的独生子女不奖励。
Ⅸ 2016年独生子女将被取消哪些优惠政策
凡是以前已经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照常享受以前应有的优惠政策,按中央规定精神,不得取消。新的《计划生育法》也是规定按原政策继续享受,没有取消。
【如理解,请采纳一下,不明白可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