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京有亲属如何落户南京
1、亲属属于“三投靠”人员可以在南京入户。“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
2、“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1)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
2)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
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信息来源:《南京日报》(数字版)
⑵ 关于在南京户口问题,父母投靠儿女
申办条件复:
在南京购买成制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 每递增20平方米。 一套住房五年内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原房主的户口必须迁出)。
申办对象: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直系亲属。
办理人数,直系亲属只能是一人
申报证明材料: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子女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流程:申请人具备上述申请证明材料后,经分、县局批准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准迁手续。
⑶ 南京农村有自建房的父母户口迁回农村,成年未婚子女可以随迁吗
你想迁户口的话,要在所在的派出所联系一下,如果他们接受的话,所有的户口都应该能迁进去
⑷ 父母已退休,有两个子女,一个在南京买房落户,一个和父母户口在一起,父母可以投靠南京子女落户吗
投靠是可以的,儿女嘛有义务照顾父母,至于能不能落户南京那就不一定了,要去咨询!
⑸ 父母户口可随子女迁入南京吗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⑹ 父母户口可随子女迁入南京吗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⑺ 父母户口在南京之女可迁入南京吗
父母的户口在南京,子女可以迁入吗?
只说重点: 你先到父母所在地管辖的派出所办证厅咨询,派出所最明确,最有说服力。
以派出所的说法为准。
⑻ 父母户口可随子女迁入南京吗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⑼ 南京成年子女,小时与父母共有一套房子,还有购房资格吗
只要原房产证上不是你的名字,你可以购买新房,如果原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多报税的,不然不会给你办理房产证的。
⑽ 父母户口可否随我一起迁到南京
可以,只要你在南京的房子面积超过60平米,你就可以落户,然后你的父母和妹妹都可以落在你的户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