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专项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1、子女的教育;
2、赡养老人;
3、继续教育;
4、大病医疗;
5、租房租金;
6、买房贷款利息。
B. 非独生子女赡养一个老人怎么扣除
非独生子女家庭的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纳税人和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个月扣除额度2000元;
一年不超过24000元,在这个额度范围内可进行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等。
但是每位纳税人每个月分摊的扣税额度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每年不能超过1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C.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一、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1、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标准: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个税扣除赡养老人怎么填
1、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2、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D.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1、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1、赡养人均摊;
2、约定分摊;
3、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4、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以上就是关于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专项扣除政策是减轻子女赡养压力的利民政策,希望我的回答能给帮助到你。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 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什么
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下: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居民个人的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五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F. 个税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怎么扣
法律分析: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非独生子女的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G. 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能扣除2000吗
一、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能扣除2000吗
1、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不能扣除2000。定义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非独生子女最多可以扣1000元。
二、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如下:
1、由赡养人均摊;
2、约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3、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H.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民法典》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被赡养老人,不管其有无经济来源,是否是离退休人员,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纳税人都可以进行附加抵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专项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1、子女的教育;
2、赡养老人;
3、继续教育;
4、大病医疗;
5、租房租金;
6、买房贷款利息。
I. 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能扣除2000吗
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不可以扣除2000。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照料,尤其是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更应该自觉地履行赡养义务,使老年父母安度晚年。 赡养老人的方式,或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或提供给老人的生活费用。子女不止一人时,应根据“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的原则,共同履行这一义务。
法律依据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