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的房子子女用有居住权吗
子女名下的房子可以设有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 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
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要看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者是遗嘱的方式为其设立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③ 父母房子女儿有居住权吗
父母的房经父母同意女婿有居住权。女婿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还可以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④ 父母没有房子住有子女房子的居住权吗
法律分析: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没有房屋可以居住的话,子女有义务提供房屋给父母居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⑤ 我只是想问 我国什么法对房屋居住权有规定父母是不是不享有在子女的房屋中的居住权呢
1、我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过了18岁的子女不享有对父母的房屋的居住权”专
2、此点是个法律权利和义务属的问题,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是法定监护人,有监护权,那么为了履行好此权利,父母就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与子女共同居住以利其权利行使,此时不存在孩子有什么居住权利的问题。或句话说,父母只要进到监护责任,即使没有让孩子共同居住,也不存在什么孩子居住权被侵犯的问题。
3、父母是不是不享有 在子女的房屋中 居住的权利呢
理论上讲,子女对房屋的所有权是私权利,当然他们有权邀请或者拒绝他人共同居住的权利,但是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定义务,其中包括赡养老人的义务,即如果是赡养老人的必须的情况下,他们必须与老人共同居住,当然此时居住权也决对不是单独存在的。
⑥ 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
法律分析: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⑦ 成年子女对父母所有房屋,享有居住权吗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子女成年后,那么父内母对子女就没容有了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抚养义务。当然不能因此认定,成年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物权法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⑧ 子女有父母房屋的居住权吗
子女可以设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子女对父母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父母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子女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⑨ 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
法律分析: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要看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者是遗嘱的方式为其设立继承权。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需要其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⑩ 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
一、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
1、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要看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者是遗嘱的方式为其设立继承权。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子女是否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需要其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