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欠下的债子女是否要承担还钱责任
父母欠下的债子女不一定要承担还钱责任。父母欠钱子女可以用继承的遗产偿还,放弃继承的,没有义务偿还债务。法律规定,父母死亡后,其债务以继承人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2. 父母和子女,到底谁欠谁的 为什么关系往往不好呢
父母和子女应该是两不相欠吧!
世界上最亲近的人莫过于自己的子女,是因为血脉亲情让他们走到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家庭。
世界上最无私奉献的人莫过于父母对待自己的子女,尽其所能,毫无保留。妒忌别人的好,总希望后人能胜过自己,强过前人。
尽管也有不肖子孙,也不近人意。父母还是以博大的胸怀给予包容,割舍不下的还是那份血脉亲情!
谁也不欠谁的,或许父母欠子女的,
著名学者胡适曾有著名的“ 父母无恩论 ”,对此我很赞同,在这个世界上,父母为什么要生育子女呢?分析一下或许有下面几个原因:
1、 传宗接代 。不少人受封建残余的影响,特别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把传宗接代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完全不顾自身情况,盲目把子女带到这世界上,并且美其名曰:“是我给了你生命。”
2、面子。很多人把面子看得比生命、比灵魂还要重要,为了所谓面子,一切皆可抛。很多父母生孩子,不存在爱不爱,完全是为了面子的需要,特别是在过去,家里男孩越多越有面子,生了女孩感觉不仅对不起祖宗,而且被邻里嘲笑。
现在不少人为子女打工,这不值得同情,完全是咎由自取。
3、继承家产。大多数人都有“聚财”的思想,一辈子攒的钱全都留给自己,看起来好像是爱子女,其实不然,这都自私的想法。因为找不到其他人继承,只好给子女,把子女看成一种工具而已。
4、养老。这完全是一笔生意,父母养育孩子,要求是给他养老,这是彻头彻尾的生意,既然是生意,那么“无商不奸”,子女不愿意给父母养老或许也是可以理解的。
5、当领导。不少父母之所以要子女,就是为了体验当领导的感觉,完全控制子女的一切,通过控制子女才满足自己的内心需求,增加自己的成就感。
6、解决人生遗憾。很多父母的人生有很多遗憾,自己没法挽回了,于是通过子女来实现自己人生的愿望,把子女当成工具而已。
父母和子女,谁也不欠谁的,如果说一方欠另一方的,那么肯定是父母欠子女的,未经子女允许,盲目把他们带到这么世界上。
父母和子女关系不好也是正常的,这种矛盾无法调和,各位还是且行且珍惜吧。
你太年轻了,当你为人父母后就知道这个道理了。
培养教育下一代,不是你看到的这么容易,他背后的艰辛只有你为人父母后才能体会到。父母不会要求子女回报的,他们啥时候都会默默的祝福你的。
您好,我是@喵喵兜里有糖,注重幼儿教育、关注幼儿身心 健康 全面发展。
首先 ,个人认为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好与谁欠谁的在本质上来看是没有很大联系的。
人在这个 社会 上本就没有百分百完美的很好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需要维护的,比如成为朋友,那也是因为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甚至说是志同道合才能够成为好朋友的。
其次 ,父母和子女本就是个独立的个体,父母与孩子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因为爱所以父母在孩子未成年到成年的阶段过程中,父母起到了早期引导启蒙教育、生活上的照顾、安全上的监护。当孩子成年或成家立业后,看似分开但在血缘上并没有分开。还是一家人。父母与孩子的关系都来源于血浓于水。
【 那么,关系为什么会不好呢?又如何才能调剂好亲子关系呢 】?
题主也要摆正心态,父母与孩子没有谁欠谁的一说,这只是人们发泄情绪的时候嘴巴一说而已。就像之前所说到的,所有的关系都是靠维护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也是一样。孩子小不懂事,难免会有些做事出格、出言伤人的时候。但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家长重新审视自己。不能带有负面情绪与孩子硬碰硬。
最后, 现在将 调剂亲子关系的方式 分享给题主,希望能够帮助到题主呢。
(1)即使工作在忙,请与孩子协商好固定陪伴的时间,建立亲子信任感 。
(2)如果时间允许,晚上睡觉前和孩子聊天,了解孩子当天经历所有的事情,发现负面情绪及时引导 。
(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父母尽量调整自己的心态,避免将自己人生的美好规划强压于孩子身上,往往有时候孩子属于叛逆期阶段,压根不会体会到“父母一切都是为你好的”本意。
(4) 适当放手与防守 。在不破坏事情原则及底线时,让孩子自由发挥他们所想做的事情,但注意做好事先的谈判,做好防守。
(5) 简单粗暴有效却治愈不了孩子内心 。我们都倡导以理服人,以德服众。孩子亦是如此。
(6)多拓展孩子对生活美好向往的项目,如陪同孩子一起做家务、 旅游 、勤工俭学等都是培养孩子独立自主意识的项目。
我们作为父母的也是从童年上学时期过来的,也是深知孩子需要什么样或者什么类型的父母。孩子都是希望能够有个了解并尊重他们想法的父母,但往往这样的父母真的很难做到毕竟父母要上班等等,所以这时候就需要我们父母自己调剂时间去陪伴孩子,多沟通,尤其是孩子在人生中的黄金教育年龄时期,做好一切的教育陪伴的准备。
我们都说, 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也是我们父母自己也在成长 。
我是@喵喵兜里有糖,注重幼儿教育、关注幼儿身心 健康 全面发展。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题主哟~~~
孩子只是借父母的身子,来到这个世界。大家只谈相亲相爱,不谈谁欠谁!父母养儿是责任也是义务,并不能因此强求养儿防老!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建立在互尊互爱上!
其实,谁都不欠谁的,父母和孩子是两不相欠的。
对于家长们来说,我们作为父母,面对孩子,太容易感觉到内疚了。打完孩子,我们内疚了,骂完孩子,我们也内疚了,没有给孩子物质满足,我们也内疚了。夫妻之间吵架了,我们看到孩子就内疚了,日子过不下去,离婚了,我们更对孩子充满了无止境的内疚。
在这里,我不是说,打骂是好的,我也不是说你们吵架,离婚就是好的。我想说的是,“ 内疚是一种后悔的力量,它会拖着你,让你前进不得,也无力后退” 。
当我们因为这些事对孩子产生内疚心理的时候,我们的情绪常常是最容易失控的,每次你感觉到内疚,这份内疚都很容易点燃你的纠结和愤怒,所以,紧接着,我们很多家长就会情绪化地对待孩子,还自以为是错始终是孩子的。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已经给孩子送了一份珍贵的人生礼物,就是生命。是父母让孩子有机会站立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父母,什么抱怨,什么幸福,什么快乐,什么苦难,孩子什么都不可能体验到,因为他连存在都不存在,他还知道这些是什么?
所以,父母永远都不欠子女的!
如果父母愿意把自己做父母的这个角色做得更好,更用心,这就是给孩子的第二份人生礼物,这是孩子莫大的福气,这更值得孩子感恩,因为并不是每个孩子都有这样的福气!
同样,孩子也是我们父母的一份礼物,是孩子让我们感受到了最大的宽容。所以有句话就说,孩子是在这个世界上最宽容我们的人。想一想,我们的孩子是不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我们犯多大的错误,最后他们还是会选择原谅我们,愿意叫我们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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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之所以往往关系不好,是因为父母的命运决定了子女的命运,是因为子女的命运是由父母的命运决定的。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印象电影《流浪汉》揭示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好的奥秘。法官的儿子当法官,强盗的儿子是强盗。
一个人有没有出息,与一棵小树苗能不能长成百丈松是一样的。山上的人都知道,世界上的人也都知道,“石板栽花无根底,穷鬼竟想上天梯”。电影《刘三姐》里也有财主和穷人,有富人和穷人。
那些古树,那些十个人二十个人合围不拢的古树没有一棵是长在岩石上的,没有一棵是长在石板上的。能长成古树,能被国家当成文物古迹保护起来的树,几乎都长在土壤肥沃深厚的避风处。土壤不肥不深是长不成大树的。
对树来说,树高是土壤肥沃深厚的表现。对人来说,人出生在什么家庭,就决定了这个人将来的命运。
如果一个人有钱,家庭富裕,那父子母子关系一定很好,子女一定很孝敬父母。如果一个人自己不能养活自己,自己是脑瘫智障,或是无腿无手的人,或是瞎子哑巴,自己是单身,无妻无子。或者早早死了,那父母不变成孤寡老人了吗?一个连自己都不能照顾的人怎么孝敬父母呢?
“收帐鬼”有些父母这样骂自己没有出息的儿子。如果谁生了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儿子,或生了一个啃老的儿子,那一定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前世做了什么亏心事,或前世杀人杀多了。前辈子杀人杀多了,这辈子是来赎罪的,还帐的。这辈子还上辈子欠下的债务。
父母的富贵与贫穷的确与子女的命运有关。要说“欠”也可以。不过,父母也够不幸的了。谁个父母不是呕心沥血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子女呢?
父母和子女,是我们来到人世间的的一段缘分。
首先,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在充满期盼中来到这个世间的。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虽然非常辛苦,但同时也享受到了孩子带来的欢愉。在失去自由支配时间的同时,也得到了很多。伴随着新生命的成长,我们欣喜地发现,自己的生活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充实与忙碌中,责任心得到了增强,知识面得到的扩充,做事效率、统筹兼顾能力均得到很好提升。
其次,说说父母、子女的关系为什么往往处不好,因为距离太近,可能会造成彼此的伤害。家是一个极具隐私性、最为放松、也最容易暴露负面情绪的地方。加之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就应该听自己的,没有把他当做独立的个体对待和尊重,借着爱的名义,进行操控;或者工作、生活不顺,就把不满情绪发泄在更为弱小的孩子身上。久而久之,矛盾的产生的是必然的。
这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家是我们避风的港湾,温馨、舒适,无论走到哪里都无限眷恋的地方。用不好,这是一个充满痛苦、矛盾、甚至仇恨的地方,如果离开,誓死都不愿再踏足半步的噩梦。
父母子女关系搞不好的原因,就在于有一方——甚至双方——认为对方是欠自己的。
父母养育孩子这件事,常常被包装成至高无上的行为,好像当了父母,就成了圣人。
事实上父母在生孩子时,都带着点利己主义:
——生儿育女,只是父母为了解决自己的心理和生理需求而已。
通常来说,孩子都不会抱怨父母欠自己什么——他们天生爱父母。
只要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父母尽心尽力、谆谆教诲,贫穷也好、富足也罢, 让孩子感受到了父母的爱 ,就足以使他们满足。
说到底,父母子女谁都不欠谁的。
关系搞不好,前期是父母没尽到责任,后期是子女没学会做人。
(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有人说孩子是父母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有的来报恩,有的报仇。关系不好,也许父母太专注他了,所以觉得他怎么样都不好。
3. 父母亲欠下债务要子女承担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子女没有义务替父母亲还债;但如果父母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子女有义务替父母亲还债;如果子女继承父母亲遗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父母亲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放弃继承的,可以不用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4. 子女欠下的债务与父母有关系吗
法律分析:不会连累子女的。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如果父母去世的,子女如果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
在法律上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不需要承担。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6. 父亲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合理的,法律规定,父母欠债和子女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债权人应该起诉债务人本人(父亲),起诉子女是没有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 父母欠下的债子女也要承担还钱责任吗
“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在一定条件下,这句话能得到法律的支持。那就父母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这时父母欠下的债子女要用遗产来偿还。小编为你介绍。
一、父母欠下的债,子女也要承担还钱责任吗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
二、人死了,债还在吗
债的消灭只有五种情况,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债务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死亡,债依旧存在,由其继承人继承。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已经归还了债务。
债的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比如债权人拒绝收受,或者债权人死亡又没有继承人继承债务等,而无法向其还钱时,债务人将欠款交给提存部门而后债务清除。
债的抵消,可以理解为双方互相向对方借了钱,则这部分的债务就抵消掉了。
债的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了债务,不需要对方还钱了。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一般发生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中。但也可以发生在民间借贷中,如儿子向父亲借钱,而后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了遗产,此时债也会消灭。
除了以上这五种情况,人的死亡并不会导致债务消灭,因此人死后,继承遗产的人要在遗产范围内还钱。
三、继承人如何偿还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其次,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最后,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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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父母和子女脱离了关系后父母欠的钱无力偿还,子女有没义务替他们还父债要不要子还
如果是亲生的父母子女之间,在法律上根本不可能存在什么脱离关系之说,因为父母子女关系系基于血缘而产生,是不可能脱离的.
但老话中的父债子还也并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每一个成年人都应当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父亲欠债只能自己偿还,如果没有能力偿还的,就等到有能力的时候再还.
只有一种情况可能会出现由子女代父母还债,那就是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则子女应当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放弃继承权,那就不用承担债务了.
因此,如果是担心要父债子还而想脱离父子关系是没有必要的.
9. 父母欠债子女需要偿还吗
一般来说,年满18岁的子女就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回由其向债权人归还答。所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如果父母有继承子女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偿的责任。当然,父母自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