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亲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媳妇有份吗
法律分析:属于婚内接受赠与,儿媳有份,如果不明确赠与儿子,则儿媳有份。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话,除非能证明是单方赠与,不是赠与给夫妻,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⑵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我,离婚我老婆可以分吗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你,那是你的个人财产,是你父母留给你的遗产,跟你老婆没有关系,离婚之后你老婆不可以分,因为这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⑶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了我,离婚时我老婆有权分吗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自己,离婚的时候老婆是没有权利瓜分的,毕竟老婆与父亲是没有任何的亲子关系,不存在继承关系,也没有任何的赠与行为。
一、婚前财产范围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父亲过户给自己的房子都是属于自己的,这部分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分割的是两人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能分割,只能分割两人结婚之后买的房子或者其他的财产,属于婚前的不能动一分一毫。
婚前财产是对于个人财产的保护,不管是谁都不能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才是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划分的,要正确的面对财产问题,不能因为财产问题把一家人闹翻天,即使离婚也应该好聚好散,不要让大家对自己另眼相看。
⑷ 婚后父母过户给儿子的房产,妻子有份吗
法律分析: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时候,没有明确约定该房子赠与给儿子一方的,那么儿媳妇也有份。若父母明确约定该房子赠与儿子一方,那么儿媳妇是没有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⑸ 父母过户房子给儿子,媳妇有份吗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⑹ 婚后父母房子过户给我,老婆有份吗法律人士帮忙啊!
1、如果房子是买卖的话,那就得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2、如果是父母赠送的,不论婚前婚后回,只需要有答父母赠送协议、
3、说明房子只能归自己,其他任何人不得分割就行、
4、如果孩子还归女方的话,法院会考虑,房子虽然归自己、
5、但是自己也得对女方进行相应的补偿。也就是比没有这套房子的情况分割的要多。
⑺ 结婚后父亲把房子过户给我有妻子的份吗
法律分析:妻子没有份。孩子结婚后,父母将房产直接过户给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归子女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⑻ 老人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有份吗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婚前,父母过户给儿子,视为对儿子单方面的赠予,属于儿子的婚前财产,儿媳妇没有份额。婚后父母过户给儿子,儿媳妇是有份额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