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胡适:父母于子无恩
《胡适:父母于子无恩》
这是【意安安废影旧文】的第19篇文章
1.自古忠孝难两全
适逢又有一大拨青少年攒着拳头,紧闭双眼,狂奔着流向社会的大海洋,可是在高歌“敢问路在何方”的同时,细腻的小心脏里也嘹亮地响起了耳熟能详的《论语》教诲:父母在,不远游。
于是 你便有了麻花式的健硕纠结:都说小年轻志在四方,二十几年的寒窗苦读,什么毛线都没有成就就要回老家去蹲着吗?要是不回去老爸老妈在家就成了四方盒电视的公益广告里面的“空巢老人”怎么办? 爸妈为你操劳了半辈子,一旦他们坚持要你回去“务实安分”地生活,你是要杀死你对这个世界还懵懂年幼的求知欲和狂妄沸腾的漂浮梦想,还是要杀死你对这个世界还懵懂年幼的求知欲和狂妄沸腾的漂浮梦想呢?
问题一旦出现,你好像完全没有选择? 自古忠孝难两全。不回去就是不孝,回去就不能再忠于自己的内心。 这是似乎是一个永远博弈不出结果的“伦理难题”。所以要么,你选择彻底妥协,要么,你选择拖延逃避。总之,你找不出真正对症下药的良方。
除了“你回去还是留外“,还有”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小孩”这些个问题, 只要父母持否定态度明确表态,从小被教育“百善孝为先”的你,是不是都要为难得分分钟哭出来呢?
2.父母于子无恩
一个出生于距今124年的中国“自由主义”先驱胡适就在和友人的书信中明确表达过:父母于子无恩。他认为父母在没有征求孩子意愿的情况下,或是有意或是无意地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首先,可能是带孩子来世间受苦,其次,如果孩子长大有种种陋习,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生为父母也会对社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所以他主张,要教他养他,但是绝不居功,绝不市恩。 孩子将来如何待他,那是他自己的事,胡适身为他儿子的老爹,这些却通通都是不管的。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是来这世界上进行自我实现的。 父母不应该以“爱”为名绑架孩子的思维,影响孩子的选择和生活方式;而子女不应该以“孝”为名,或是懦弱地主动妥协,或是被动的抑郁求和。
无论是哪种,都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因为就短浅的眼光而言,当前的妥协似乎是最安全的选择,不用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折腾,去成全自己可能成也可能不成的所谓理想。只要往自己的心里退一步,就不用冒着背弃主流的风险去投资一项“看上去很悬“的方案,正确答案似乎呼之欲出,无需多言。但是! 代价就是此后多年,你将永远隐忍着自己蠢蠢欲动的欲望,左手叠加右手地按耐住胸膛左侧的勃勃野心,记着是自己”自愿吻别心上人,糊涂换来一生泪印,何故,原是痛苦伤心。“ (陈百强《等》)
而如果因为父母的外力,我又想起来胡适在这其中说道的一句话。他说, 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
何谓之“堂堂”,我想大概脱不了“坦然、磊落”的意思。 对自己坦然、磊落,就是要对自己的意愿正常表达,努力实现,而不是倒帮助着外力自行扭曲;对外面的世界坦然、磊落,就是一旦有机会有能耐,我们就要做一些格局大一点的事儿,不只是为了自身吃喝拉撒,荣华富贵操劳本生,而是要想办法为人类社会,为这个世界做点好事。 那么这些,归根结底其实都是你自己的事。除非你就是立志于做个杀人放火的反社会人士,那么就请警察叔叔把你抱走,要不这些都是你自己的生活规划,你的人生选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来指手画脚,就是你的老爸老妈也不行。
涉及自己的人生原则大问题,不妥协不退让,不要再心理层面就首先觉得自己理亏,自己不孝,这点尤为重要。但是细节的具体情况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胡适也说,那么既是“堂堂”的人儿,自不会打爹骂娘,对自己的爹娘毫无感情。 凡是还有点人性的,怎会对自己的爹娘没有感情,如果不是害怕伤害了自己的爹娘,小年轻又有什么为难之处呢?大可肥着胆儿去做不就是了吗?这一大篇的文章也自然无从谈起。 所以这就要考验我们作为儿女的机智能耐咯。
最后,用罗胖说的一段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话来结束这篇又臭又长的文章呗。
作为我们这一代,我们有这样的历史使命。我们既要坚定地用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善意去抵挡我们的父母对于我们决定的干涉。而对于下一代,我们又要放过我们的孩子,让他们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人生。
哦,对了。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方的意思是原由,道理。
Ⅱ 父母于子女无恩论
现在有很多东西经不起推敲,比如父母对于子女具有恩情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并且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对于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来说并不是这样的。三国时期就有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孔融(就是那个三岁让梨后来成为建安七子之一的那个人)就提出《父母于子女无恩论》。孔融认为父母有了孩子是一时情动,谈不上恩情。有了生命本身是没有恩情的,怀孕期间就像东西装在容器里,出生就像瓜熟地落,大自然再生的过程一切都是无比的和谐和自然,以至于谈什么恩情就庸俗了。钱钟书、胡适、李敖等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是没有什么恩情的。夫妻生一个孩子的第一动力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想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所以给予生命本身是没有恩情的,并不是孩子主动要求来到这个肮脏窝囊的人世间的。有人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非常之痛苦,应该算是恩情了。但是夫妻为了得到一个可爱的宝宝,这是一个客观并且必然的过程。就像需要取得工资养家糊口那么就必然要付出劳动一样,是没什么其他道理可讲的。所以怀胎谈不上什么恩情。小孩生出来之后又有一个词叫作养育之恩,那么养育有没有恩情?一团血肉模糊生活不能自理的小生命被父母先斩后奏的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做父母的不管谁管?既然选择了生一个孩子,那么养育这个孩子直到孩子自立就是一种连带责任或者叫做义务。全世界遗弃亲生子女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中国一直以来有句古话叫作:“养儿防老”。其实把这句话分析透了以后就很没有意思了,也很伤感情。这句话字面意思就是抚养儿子就是为了防止自己老了之后没人照顾。那么既然这样功利的话还要谈什么恩情呢?不过还是一场交易,互惠互利,谈不上任何的恩情。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中国实行了将近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现在的那些50岁出头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竟然惊奇的发现,养一个疼爱自己并且能要求其丈夫共同疼爱自己的女儿远远比养一个不但不疼爱自己父母并且还娶了一个疼爱自己父母并且要求丈夫疼爱岳父母的女孩的儿子更加的爽。以至于现在很多这样的父母大多都后悔当年为什么生了女儿又不能生第二胎的时候郁闷的要死要活。胡适先生生了子女以后在日记中写道:“我生了子女以后,从来不敢自居有什么恩情,虽然给了他生命、养育了他。孩子高兴,那我就心安理得,如果孩子生活的不开心,我就会很内疚,因为是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的。”看得我无比的敬佩,这就是高人的境界。相比之下那些土包子父母就不是这个样子——动不动就连打带踹,张嘴就是“老子给了你生命”他们也不想想,谁他妈想要这天天被你踹的破生命了?
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父母,并且严重的唾弃那些对待父母不好的人。我深爱着我的父母不是因为他们有恩于我,给予我生命,把我抚养成人。而是因为我和我的父母三个人组成了一个家庭,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他们是如何组建这个家庭的和我无关,但是自从我加入到这个家以来,我们朝夕相处,其乐融融,一起开心的生活了二十几年,三个人都是这个家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对于这个家,我们拥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有责任尽我们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这个家过的更加美好,当这个家庭中任何一个成员老了,病了,或者因为某些不可预料的原因失去了自理能力,其他的成员都会发自肺腑的做那些在我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说,我们做子女的和父母的关系不应该是恩情而是应该感情。如果把这个归结于有恩报恩的话真的有点一坨狗屎掉在维纳斯脑袋上的感觉。
Ⅲ 父母对孩子有恩吗
中国自古是一个尊崇“孝悌”的国家,儿女对父母一定要言听计从,幼者要对长兄恭恭敬敬等,这些在古代中国是最基本的人伦,《二十四孝》里的郭巨要埋儿奉母说明古人对孝推崇备至,但是我们却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比如孔融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中,出则离矣!”孔融的说法更加简单:他将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比作是一件东西寄放在瓶子里,一旦东西离开了瓶子,彼此就毫无瓜葛了。孔融的“物寄缻”观点,肯定了子女的独立性,不应该因为子女需要在母亲身体里孕育出生而认为子女属于父母的私产,是母亲的一个子集。
随着西风东渐,科学与民主深入人心,传统的“孝悌”观念有了更加理性的定义。新文化的旗手胡适在自己的孩子刚出世时,在一篇文章中就谈到了父母之恩:“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胡适的这段话从另一个角度解读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引发我们对父母之恩的思考。它是传统文化道德强加于子女身上的,还是“赋予子女生命,父母就对子女有恩”呢?。
父母于子女无恩
涛涛的父母在他记事起经常为一些琐事吵架,对他的教育缺乏耐心,虽然父母总是要他听话、顺从,但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让涛涛从小就没有和父母建立起亲密关系,涛涛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对人格形成和长大后的人际关系产生很大影响,在和恋人和同事之间也很难建立起信任和亲密的关系。
这个实例告诉我们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无缘无故的所谓的恩情。就像胡适先生所说,父母是没有经过孩子的同意就把他带到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上来的,而且将来他要经历怎样的风风雨雨,能否安身立命,甚至会不会有身体和心理的危机,做父母的都无从得知。父母是在拿子女的人生来冒险。父母若认为子女没有做到孝顺,就会心生怨恨;而子女背负了父母“恩情”,从小受到了道德捆绑,认为理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想着挣钱赡养,而放弃继续求学深造,造成了退缩,不敢探索的性格。这种有恩论同时会伤害亲子双方,不平等的亲子关系,不仅会产生代沟、不利于沟通,造成家庭的不和谐,也会让儿童形成依赖退缩人格特征。
反观西方亲子观,西方父母把孩子的出生当作上天赐予自己的礼物,在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和他们做朋友,子女对父母可以称名道姓,关系是平等独立的。子女十八岁成年之后,就会离开父母的居所,不管是上大学还是工作,都是自己的事情,如果生活拮据困难,也是向父母借钱,而不是将父母的钱视为理所应当,花得心安理得。成年子女和父母会尊重彼此的生活习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方式及其他观点即使有不同看法也会保留而非强制修改。这种建立在平等、尊重和互敬互爱基础上的亲子关系要比让子女对父母怀有恩情更加持久和健康。
Ⅳ 辩论赛,主题感恩父母
西汉建国初曾经以道家的黄老无为思想为策治理国家,使民众得到了休养生息的机会,渐而鼎盛。自西汉武帝开始大兴儒家思想后,董仲舒系统化的“三纲五常”就开始被统治阶级灌输到民众思想里。至东汉末年政治动乱时期,则是“三纲五常”大行其道之际。但是孔融这个儒家的正统后人却率先反对起祖宗的学术思想起来了,他的这一番惊人言论,足可以把根深蒂固摆在神坛上的儒家思想掀翻在地。
《后汉书》记载孔融“又前与白衣弥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
这番“大逆不道”的观点在当时真可谓捅天之过了,尤其是从他这样的儒家正根嘴里说出来,更是不能让深受“三纲五常”影响的民众所接受。就是这番言论从孔融嘴里堂而皇之的说出来了,被一个“四岁让梨的人”大义凛然的说出来了。孔子的思想真的高贵了吗?孔子死的时候谶语“不知何一男子,自谓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颠倒我衣裳。”孔子只能想到他死后200多年后的事情,他却没想到真正的把他“衣裳颠倒”了的人是他的子孙孔融。
孔融最后被政敌曹操谋害了,而曹操加给孔融的最大罪证就是“父母于子无恩论”。孔融是站在父亲的立场上发表这样的言论的(请记清这一点,也是我写此篇时所站的立场),同时他对自己的一双儿女也是这样对待的,不受半点恩德。被抄家的那一刻,他固执的反问子女“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于是把本来“寄它舍”有望逃脱厄运的子女也都赴刑了!这种“父母不与子女恩”的行为也印证了他的思想言论。只是过于残酷了些。
事隔1700年以后,两个公认的文学思想家也引用了这样的言论。第一个人是鲁迅,他站在父亲的立场上论证父子之间的关系。在他的文章《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里引用了孔融的“父母于子无恩论”的思想,来表达自己对父子恩情之间的看法。文中最为重点的一句话,也是我认为最精髓的见解是“中国旧理想的家族关系父子关系之类,其实早已崩溃。”
第二个则是胡适。在他的儿子出生时写了一首名为《我的儿子》的诗。站在父亲的立场上他在诗中写到:
“树本无心结子, 我也无恩于;你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
这种言论自然引用了孔融的“父母于子无恩论”思想。结果一石激起千层浪,贬斥之声纷至沓来。仿佛踩了道德卫士的尾巴。胡适的反映在答汪长禄的信中表述的很清楚:
“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的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台湾学者李敖特地在他的一篇文章里记录了孔融与胡适这场历经1700年的思想对话,而且还表示对孔融的思想深为佩服。
这三个人都是众所周知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们的言论却同样的如出一辙,同样的引发了一场思想地震,让某些人难以接受。他们都是站在父辈的立场上考虑对子女的责任。这种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能够清醒认识伦理关系,放下“老子为天”尊严的思想家,我看不多见。看这三人所处的时期,都是中国思想冲击,豺狼当道的政治动荡期。能有这番思想高度自然是高人一筹了!
胡适的说法我到是很赞同的。以我的观点来看,男女结婚之后,自然都会说“我们要个孩子吧”。但是这只是父母的意愿,谁会去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想后果呢?肯定没人这样想,因为孩子还没出生!每对父母要生育之前,会考虑孩子出生后将要面对多少灾难吗?应该不会的,因为他还没出生!这样的灾难或许是战争、或者是疾病、亦或是生存环境等等。他(她)生下来会面对多少苦难和痛楚,谁又替他们想过这样的问题。
古代有“溺女婴”这样的恶习,就是把生下来的女孩子溺死。《韩非子.六反》记载:“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不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的便,计之利也。”
再而言之,有的父母见生下孩子是天生缺陷,就把孩子弃于荒野。难道这样也算是恩吗?如果这个弃婴造化大得而存活下来,长大之后的他(她)也要报答父母的生育之恩吗?如今我也有自己的女儿,也站在父亲的立场上看待这个问题。既然我们生育下来她,同时也就担负起教养她的责任。这种责任的最初存在理由不是我们要施恩与她,而是我们必须对她的出生负责。按佛家的说法生育她是我们种下的因,教养她则是我们必然担负的果。
我很赞同古语“养不教,父之过”这样的说法。既然把子女生下来,就有责任教养。教养就是“教育和养育”,教育他(她)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养育他(她)成长到能够自食其力,而不是成为一个靠别人养活的软弱无能的人。不养育倘若也不教育,日后他(她)可能夭折;可能残疾;或者成了强盗、恶人。于家于国于人于己都无益,这样的过错应该算在谁的身上呢?民间俗语“养儿不教如养猪”这样的说法又是在提醒谁呢?那些生了孩子却交于别人教养的人,对孩子是毫无恩德可言的。也就无从谈起“父子为纲”了!再想从子女那里得到回报显然是有点无功受禄了。
古时的“父子为纲”都是给子女的约束,在这样的思想大环境下,婴儿刚一出生就要面对的是欠父母一份生育情。于是就是报偿一生的生育之恩。然而却没有人站在父亲的立场上考虑是否亏欠孩子什么!在给他生命的同时是否也给他(她)带来了伤痛。为了避免他(她)的这些伤痛,就应该教养他(她),从而让他(她)有能力保护自己,同时也服务于他人。所以我说真正有恩德的人应该是教育和养育自己的人。当然承担这份责任的主要是父母,父母这种教养之恩是我们应当回报的。如果单只是生育而从来不教不养,溺死或者荒弃孩子而与他们生死无关的父母。则没必要去回报他们什么了。
写完此篇,想起了胡适先生在给汪长禄的信中结尾的一句话: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我倒是想借胡先生这句话做此文的结束语:
“总之,我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了。至于别人怎么评议这篇小论的价值,怎么评价我的人品,那是他们的事了,我不管了。” 《三字经》中有“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的句子,说的即是“孔融让梨”的典故。《增广贤文》中,“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也出自孔融之口。在中国史籍典章中,记述孔融的主题词多与聪慧、旷达、傲慢、刻薄相关。
孔融是孔子的第二十代孙,生于公元153年,卒于公元208年。他是被曹操杀死的。曹操在判处孔融死刑的《列孔融罪状令》中,陈述孔融的罪行是“违天反道,败乱伦理。” 《后汉书》孔融本传记载,孔融曾与好友祢衡议论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一种瓦罐)中,出则离矣。”以现代汉语翻译,这段话的意思是:“父亲对于儿子,有什么亲情可言,论其生子的本意,不过是发情的结果。母亲对于儿子,又做了什么呢,就像东西存放在瓦罐里,东西出来了,与瓦罐也就没什么关系了。” 说穿了就是——孩子无非是父母发情的产物。
这就是后世“父母于子女无恩论”的由来。
实际上,“孩子是父母发情的产物”最早出于东汉王充之口,王充在《论衡》中说:“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今人李敖追捧“父母于子女无恩”的说法,作《孔融“父母于子无恩论”申义》一文,把古今中外能够证实“父母于子女无恩”的材料搜集起来,洋洋洒洒,颇为可观。
胡适也是“父母于子女无恩论”的推行者,他曾经说:“我们糊里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有一出话剧名为《群鬼》,父亲阿尔文荒淫纵欲,死于花柳病。儿子欧士华受其遗传感染 ,最终也发病身亡。剧中有这样的对白——牧师对阿尔文的夫人说:“一个孩子应爱敬他的父母?”阿尔文夫人问:“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吗?”
就像儒家宣扬的“父为子纲”一样,基督教也有孩子必须敬爱父母的信条,胡适对此怀疑道:“假如我染了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爱敬我吗?”
依我看,胡适的本意并非是说父母于子女无恩,他只是质疑父母要求子女报恩是否合理而已。将来要生孩子的男女们,希望也想想“父母于子女无恩论”这一说法。 顺序可能有点乱,但是大概意思应该能看得懂。总之就是从孔融的思想出发,加上鲁迅胡适之类的想法。网上去查查看,整理整理就行。
Ⅳ “父母无恩论”会不会导致“父母对儿女的爱理所应当”
其实在孔融提出“父母于子无恩论”之前,这种观点在王充的《论衡》一书中就有了先声,书中说:“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王充认为父母生子女,是因为情欲冲动所致,并不是有意要生产子女。
孔融在王充“情欲论”的基础上,更是将子女和父母比作是一件东西寄放在瓶子里,一旦东西离开瓶子,彼此就毫无瓜葛的关系。他这样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为?譬如物寄缻中,出则离矣!”如此惊世骇俗之论,也成为孔融后来招致杀生之祸的一个重要原因。
每一个生命都未经协商就被擅自生到了医院里,然后来到医院,进医院嚎啕大哭,谁愿意来这多灾多难的人世间走一趟啊?!是不是这样?什么叫恩情?我要来,她说啊呀太麻烦了,十月怀胎还要养你,很辛苦,我说求求你了,你就让我来吧~然后她说行,那我就帮你个忙,这叫恩情!听懂了吗听懂了吗?我们没要来,未经协商蛮横地生到医院,是伐,咣一下就给你生出来了,你一睁眼,哎呀来啦!谁想来呀,是吧就这样来了,所以给予生命本身是谈不上恩情的,十月怀胎受罪是不是活该?你为了得到一个可爱的宝宝所以怀了十个月孕受了罪,是不活该?你要得到一个东西就要付出努力,你要工资是不是要干活啊?
所以怀胎谈不上什么恩情,生出来养育之恩经常歌颂,养育有没有恩情?一坨血肉模糊生活不能自理的生命被你带到了世界上你不管谁管??这是义务,必须养,全世界遗弃亲生子女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这是义务,因为你生的嘛你必须管,你不管谁管,本来没来不就没事了嘛~~ 养到十八九岁二十多岁一脚踹到社会上,不管你了,最后你老了,他也老了,最后,做子女的要过来照顾父母十几二十年,学者要给它分析透了就挺没意思了,骨子里~~我们中国人有句古话叫养儿防老,养你干吗呢?老了不好办,你得管我一下,互惠互利RE……Y,谈不上任何的恩情,但是我们~~~分析到这一步,你觉得挺伤感情挺没意思的,
我有一点希望大家知道,我希望你们——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有一点独立思考能力,但是有些问题呢你不要跟父母长辈去讨论,永远不要高估四十岁以上人的新思想接受能力,有些班上我忘了提醒,结果下一节课鼻青脸肿地过来上课,与父母讨论父母与子女无恩论被打的,不提倡你去讨论这个,你要知道一般庸俗的父母是很难理解这个的,胡适就不一样,胡适知道吧?胡适先生生了子女以后,他在日记中地写道:我生了子女以后呢,从来不敢自居有什么恩情,因为他常常想,如果孩子高兴他就心安理得,如果孩子活得不开心哪他就很内疚,因为他是我带来的不是他要来的,如果我不带他来,他不就没有这些不快乐了吗~~所以孩子一不高兴他就很内疚,孩子高兴他就心安理得,从来不敢自居有什么恩情。这是胡适在日记中写的,看得我们无比的敬佩,这是高人的境界;一般土鳖父母会怎么样?动不动连打带踹说“老子给了你生命!”,谁他妈要了!脑子不好是吧,脑子不好,有些人可能觉得老罗这个不正常,是伐,稀奇古怪,你如果觉得这样的观点听起来都稀奇古怪都不能接受,我不认为,实际上我是如此的孝顺,以至于我的父母常常都感到不好意思知道吗。我是这样的一个人,但是我不觉得这是必须的,如果我生下来发现父母是混蛋我就不爱父母,
有没有一个人发现自己的父母是混蛋啊?(课堂上开始乱)脑子又乱了,一步一步来,世上有没有混蛋?(学生们笑~~答:有!)混蛋能不能生育?(能!)子女发现自己父母是混蛋有没有可能?完全可能!是伐!如果像我这种思考能力的人发现自己的父母人品不好,我就无情地修理他们,我只是感情驱使地,希望你有一些独立思考的能力,来选择接受还是不接受它,如果你没有这个能力就跟禽兽畜牲没什么两样,
为了告诉你什么是C~~~,什么是“传统”,科学家做了一个很深刻的实验。笼子里放五个猴子,笼子一角挂一串香蕉,猴子看见香蕉自然会过去吃,一过去就从上面浇滚烫的热水修理它们,吃了几次苦头以后猴子是不是都不敢碰香蕉了?再接下来抽掉一个老猴子放一个新猴子进去,新猴子看到香蕉是不又过去吃?这时候科学家惊讶地发现,来不及浇热水修理,其它四个老猴子摁住新猴子一通暴打,打得它死去活来,不许它碰那香蕉,打了几次以后,新猴子吃了苦头,也不再碰香蕉;这时候再抽掉一个老猴子再放一个新猴子进去,新猴子看到香蕉又怎么样?又过去吃,其它四个猴子一通暴打,打的最凶的竟然是哪一个?竟然是没被水浇过的,它不知道为什么,碰香蕉等同于挨打,打得下死手,打得它皮开肉绽死去活来,最后这个猴子也不碰了,再抽掉一个老猴子放一个新猴子进去,又去吃香蕉,又被其它四个打,打得最凶的是那两个没被水浇过的~~逐渐地换逐渐地换,最后全被换过了,现在笼子里五个猴子全是没被水浇过的,但是谁都不吃香蕉,一个传统在笼子里形成了:碰香蕉等于挨打!为什么?没有猴知道!也不想知道,就知道换上一万个猴子,只要猴子不断代,不吃香蕉?你换一万个猴子,猴子永远不吃香蕉了,听懂了吗?什么是传统,
传统就是这样子的。你从小由于某种原因接受了一些信念和观点,是什么?从来没想过先接受,接受完了再说,谁要反对打死再说。为了捍卫它把命丢了再说,整天干这种事情。如果你没有想清楚它是否有理性的成分,比如说上面已经不浇水了,猴子们是不该吃香蕉了?有思考能力的话,发现上面吊的水桶没了之类的,是不就该吃香蕉了,但是还在那儿不吃,是伐。这就是传统,所以如果你没有独立思考能力想清楚你过去接受的思想究竟是什么就盲目地坚持信奉捍卫它,就跟畜牲跟猴子没什么分别。怎么样才能让这个猴子的传统彻底断代啊?五个猴子一锅端全拿走,再换五个新猴子当然又去吃香蕉了,就这样,但我们能不能让人类的传统断代啊?比如说把中国人全杀掉,然后再换一批亚洲的别的人种,可能我们的原来恶心传统就没了,是伐,好的传统没了,恶心的传统也没了。人类当然不可能连锅端,虽然唯一的、良性的、好的做法就是希望你有一点独立思考能力。
由于你生在一个强调意识形态的国家里,过去二十多年来,你脑子里被灌输了无数思想的大粪,是伐,不希望你有独立思考能力,我再讲一遍,为什么在中国上很聪明,但逻辑很混乱啊,就是从小脑子教坏了,我们搞扬州的双语学校的时候,进口了西方大量的中小学课本,一看,内容比我们的浅多了,但是注重,导致长大以后学的东西可能不深,但是都有思考能力,这样导致结果适合做学问,中国学生很聪明,但是长大以后脑子乱的不在少数,是伐。希望你明确这样一点,就是你经过巨恶心的中小学阶段以后,熬到了相对自由的大学里,珍惜着有限的这点儿自由空气,是伐,希望你培养一点独立思考能力,我不想谈国家民族的未来,估计你们这帮货色也听不进去,是伐,看你们一脸没出息的样儿,也听不进去,话题,总以为这些都是假的,你们都是些犬儒主义者,我不讲这个,我希望大家明确一点,就是你有一点思考能力,对你自己也是有好处的,是伐,希望大家明确这样一点。
Ⅵ 为什么小时候让梨的孔融长大了却宣扬,父母无恩论
“孔融让梨”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不过关于“父母无恩论”,倒是鲜为人知了,更少有人知道孔融的死也跟这个“父母无恩论”有关了。
归根到底,“父母无恩论”所宣扬的主要是在生育的过程中,父母是主动的,孩子是被动的,所以父母不应以此为恩。
事实上,从古至今,很大一部分人都会认为“ 生育之恩”不如“养育之恩”,也有这方面的意思。至于说孔融的“父母无恩论”跟他的代表作“孔融让梨”之间,是否有“人设”上的矛盾?水一白想,看懂了“父母无恩论”,自然也就不会觉得孔融“人格分裂”了。
Ⅶ 胡适说,怎么对待孩子
胡适说,怎么对待孩子
五四先贤怎样对待孩子
红星照我去奋斗
又要到孩子们的节日了。记得胡适曾经说过,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怎样待女人,第三看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那么,胡适自己又是怎么看待孩子的呢。这得从1919年谈起,这一年,胡适的长子胡祖望出生。“升级”做父亲的胡适写了一首诗,题目直白得令人叫绝,就叫“我的儿子”。
而诗的内容比题目还要白。诗曰:“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我待你的恩谊。将来你长大时,这是我所期望于你: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顺儿子。”虽然是诗,但话说得很清楚,父母并无恩于子女,养儿教儿只是尽义务,自然不应也不能期待子女有什么回报。这无疑是给了以父慈子孝为天理的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一记当头棒喝。
不过,这些想法并非胡适首倡。汉代的王充早就说过,“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后来,还有人把话说得更绝,“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用现在的话来说,怀孕不过是情欲冲动的结果,母腹不过是孩子暂时寄居的容器,孩子出生就好比一件东西从容器中倒了出来,从此就不应与容器再有任何干系了。这位高调宣扬父母于子女无恩论的高人,就是那个据说三岁时就知道让梨的孔融,这是不是令有些道学君子大跌眼镜呢?一千多年后的胡适,其实只是发挥了王充、孔融的思想而已。
1919年,另一位五四大咖鲁迅也探讨了类似的问题。他在《今天我们怎样做父亲》一文中,力挺王充、孔融。他说,社会代际更替乃自然现象,父母生儿育女不过是人类社会延续的“经手人”罢了,并无什么恩义可言。不过,鲁迅的深刻之处在于,他否认父母对子女有恩,并不是主张子女和父母应如陌路之人。相反,他觉得,人们所谓的“恩”,实质是把子女作为个人私产,内里还是贪图回报的念头作怪。而只有摆脱了蒙着“恩”字面纱的利害考虑,才能回归到代际关系的真正本质,这就是源于天性之“爱”。又只有以“爱”重塑代际关系,方能正确地看待孩子以及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鲁迅是这样说的,“往昔的欧人对于孩子的误解,是以为成人的预备;中国人的误解,是以为缩小的成人。直到近来,经过许多学者的研究,才知道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所以一切设施,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以孩子为本位,就是要让孩子像一个人那样被对待,让他一个人那样去生活、去发展。而父母对待孩子,只应将天性之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之新人。
我们知道,鲁迅也好,胡适也罢,当他们做孩子时,深受传统家庭伦理之束缚,而且,两人均早年丧父,备尝孤儿寡母、寄人篱下的心酸和窘迫。但是,贤人的伟大之处就在不让后人复制自己的人生,在于身体力行地改变那些世人习以为常的错误观念。当胡适和鲁迅自己做父亲的时候,他们没有让孩子复制自己的成长经历,而是给孩子以充分的发展自由,去做一个独立的人。胡祖望10岁离开父母,到苏州去读书。胡适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说,“你这么小小年纪,就离开家庭,你妈和我都很难过。但我们为你想,离开家庭是最好办法。第一使你操练独立的生活;第二使你操练合群的生活,第三使你自己感觉用功的必要。”在信中,胡适语重心长地讲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告诉孩子“志气要放在心里”,为人要谦和。他还唠唠叨叨地说,“不要买摊头上的食物”“不要喝生冷水”“不要贪凉”“有病赶快寻医生”等等,并说“这几条都是很重要的,千万不要忘记”,一片父爱,溢于言表。当孩子学习不用功,又沾染了一些坏习惯时,胡适有些失望和伤心,但他没有打骂孩子,而是反省自己“人道的义务”没有尽到,并告诫妻子,对儿子总是责怪,这是错的,应该以鼓励的态度对待孩子,引他们向上向善。
Ⅷ 听说古代有个理论叫做:“父母与子女无恩论”谁能确切的解释下
这是源自三国时代那个三岁让梨的孔融的一种说法,他把生育的过程比喻成一件东西装在盒子里,瓜熟蒂落,大自然再生的过程,一切都无比的和谐完美,不存在什么恩情。
当我在无法理解古人思想的同时知道了当代有钱钟书、胡适、李敖等人也是持这种观点的。
他们指出孩子的出世是父母之间的私欲和一些动力产生的,而并不是孩子自己要求的。从心而论谁希望来到这个多灾多难,恶心的世界呢?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应该是父母不以恩人自居,而子女不忘父母之恩。
我从来都没有否定过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我并不认为父母是我的恩人。我爱我的父母是因为他们也同样的爱我,百善孝为先,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
无论父母对我们有没有生育之恩,但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是大家永远应该铭记在心的!
******以下详细解释
二到三世纪的孔融(一五三——二○八),字文举,山东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孙子,他“幼有异才”,十岁时就登门见李膺,《后汉书》写这段故事,说:
融幼有导才。年十岁,随父诣京师。时河南尹李膺以简重自居,不妄接士宾客,敕外自非当世名人及与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观其人,故造膺门。语门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门者言之。膺请融,问曰:“高明祖父尝与仆有恩旧乎仰融口:“然,先君孔于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众坐莫不叹息。太中大夫陈炜后至,坐中以告炜。炜曰:“夫人小而聪了,大未必奇。”融应声曰:“观君所言,将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为伟器。”
孔融十六岁就坐了牢,为的是通辑犯张俭到孔家来避难,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张俭。事发后孔融说他该负责,孔褒说“彼来求我,非弟之过”。他们母亲说她是家长,她该负责。“—门争死”,侠义感人。后来皇帝决定由孔褒负责,孔融就出了狱。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谭围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几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隐几读书,谈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对恢复肉刑、反对曹丕私纳袁绍儿媳妇、反对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虑从中搞鬼,最后由路粹罗织孔融罪名,说他“招合徒众,欲规不轨”,说他“谤讪朝廷”、“不遵朝仪”、“大逆不道”。于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狱,最后全家被杀,年五十六岁。《后汉书》记这一惨剧始末如下:
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规不轨,云‘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讪朝廷。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 缻中,出则离矣!’既而与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诛。
初,女年七岁,男年九岁,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动。左右曰:“父执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遗肉汁,男渴而饮之。女曰:“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平?”兄号泣而止。或言于曹操,遂尽杀之。及收至,谓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见父母,岂非至愿!”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莫不伤之。
孔融是东汉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龙头老大,在政治见解上,他不脱名士气,“理不胜词”,并不怎么高明;但在哲学见解上,他的“父母于子无恩论”,倒是最有气派的,他最后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检举孔融罪状后,曹操“宣示孔融罪状令”中下结论:“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融传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如 缻器,寄盛其中。……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结论这样一下,就杀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于子无恩论”之前,王充《论衡》中就有了先声。王充说: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为王充相信夫妇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欲动而合”(性欲冲动性交)的产物,所以他这种开明观念.也最能引动其他开明人士 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时候,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孙子,居 然提出了青出于蓝的惊人议论,他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 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了之于母,亦夏奚为?譬如物寄缻 中,出则离矣!”的话,是更进一步,把母子关系,看成了把东西 寄放在瓶子里的关系,说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后,文献中这类议论,钱钟书《管锥编》的 举例如下: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释氏以生为寄,故要见得父 母未生时面目。黄蘖一僧有偈与其母云:“先时寄宿此婆 家”;止以父母之身为寄宿处,其无情义、灭绝天性可知! 盖不知孔丘家儿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较“寄宿”更簿 情也。古希腊诗人亦谓:“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 身不过来自情欲一饷、不净一滴耳”(If thou rememberest, O man how thy father sowed thee……Thou art sprung from incontinent lust and a filthy drop)①。后世诗文中,习 见不鲜,举数例以概。十七世纪英国名作:“汝子被诃,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诞生也!’汝将奚 如?”(what if thy son/prove disobedient, and, reproved, retort, /“Wherefore didst thou beget me?I sought it not!”)②;又一剧二角色相语 ,甲云:“若翁生汝,汝则杀之,足以报施,”(Cutting his throat was a very gund return for his begetting you)乙答:“老革初未尝计及生我,渠只自述快意耳。”(, Twas for his own sake, he ne''er thought of me in the business)③《海外轩渠录 》言小人国法令谓父母生子女出于情欲(by the motives of concupiscence),故子女 于亲不必有恩义(obligation)④。当世波兰小说中母诫未 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婴儿”(But I don''t want a kid 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几 会先事询我愿不乎!”(You didn''t ask me if I wanted to be born)⑤;一意大利小说中母 责女曰:“汝对阿父语,不得如此。”(Guarda che non dovresti ripondere cosi a tuo padre) 女藐之(alzava le 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专擅,遽使我生。”(Io non avevo chiesto di venire al mondo. Mi ci avete fatta vemire)⑥吾国旧号“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 不多耳⑦。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场发言的,钱钟书也别有举例:
十八世纪英国才妇(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致其女(the Countess of Bute)书曰:“汝不必感我诞育为人, 正如我不谢汝惠临出世。俗见多妄,每以孝思绳子女,吾生平绝口未尝道之。”(You are no more obliged to me for bringing you into the world, than I am to you for coming into it, and I never, never made use of that commonplace(and like most commonplace, false)argument, as exacting any return of 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 Library”, 400)母久劬劳,而持此论,尤罕事也。
这种以父母立场发言,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曾有过一番讨论, 这是由汪长禄引起的,汪长禄写信给胡适,说:
大作(《我的儿子》)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 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 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 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 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 的说法。换一方面说,做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的口气说 道:“但是我既然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 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凑泊起来,简直 是亲子的关系,一方面变成了跛行的义务者,他一方面变 成了跛行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 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 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 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 “白吃不还帐”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 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 本食,后来又帮助我的学费,一直到我能够独立生活,他 才放手。虽然这位朋友发了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 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 拱手同他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 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 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说“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 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为甚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 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 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 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 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但总还够得 上和那做人的信条揍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 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联想到先 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 “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 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 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 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议了。 我怕的是一般根柢浅薄的音年,动辄钞袭名人一两句话, 敢于扯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 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 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毋的孝顺儿子。”久而久 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 于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 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 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 者如扶醉人”,现有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 可怜他们,当下令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边去。那不是和没有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胡适的答复如下: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 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 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的不征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即无意,如何能 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 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 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 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 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 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 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 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 不还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 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 要把自已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 “孝子”两个字究免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高粱冠, 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 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 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 人”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 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孟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予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 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土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 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 柳毒,还把遗毒传给他的儿予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 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 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 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 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 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 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 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 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 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已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这些文献,都是“父母于子无恩论”引发出来的或不谋而 合出来的,我把它们集合在一起,以见古今中外智者的几个断 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①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 44, “Loeb”, IV, 25。
②原注Paradisc Lost, X. 760-2。
③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 M. Summers. III, 27(Jacomo and Don John)。
④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 6, Oxford, 67。
⑤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 N. Guteman, 13(Agnieszka)。
⑥原注A. Moravia, Noovi racconti romani:“Lasciami perdere,”Opere complete, Bompiani, XI 251-2(Marcella)。
⑦钱钟书没有看过琼瑶的《窗外》,我为他补一条。《窗外》页四十四:“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
Ⅸ 如何理解父母无恩论
“父母无恩论”近些年很多人在不断提起,此处的恩特指生育之恩。传统的孝道指的是,父母只要把子女生下来,就对子女具有了恩惠,子女就必须报恩。
“父母无恩论”意指父母生育子女只是人类繁育的本能,父母抚养子女则是自己的义务,是自己的责任,因为是父母选择把子女带到这世上的。
“父母无恩论”最早是孔融提出来的。
没错,就是那个让我们从小背诵的让梨的孔融,他的原话是“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
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意思是父母情动,所以有了子女,孩子在母亲腹中,犹如在瓶中,瓜熟蒂落,孩子就出来了。曹操一直都看不惯孔融,他发表了如此惊世骇俗的言论,曹操抓住就把他杀了,他的妻子儿女也未能幸免,与他一起共赴黄泉。
一千多年后,胡适和鲁迅也说了相似的话。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说,“生育也是常事,却以为天大的大功……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长途走去,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谁受谁的恩典。”
Ⅹ 我爱你,却无所求
文/筠心 图/网络
“胡适说,父母并无有恩于子女,因为子女没有要求父母给他生命。胡适还说,当我看到我的孩子痛苦烦恼时,就十分内疚,为何我要将他生出来?”儿子昨晚对我说的,有关父母无恩论。
“你知道吗?胡适为了让妈妈开心,娶了一个她指定的女人为妻,博士娶文盲,你说胡适为啥这样做?既然父母无恩论。”我反问儿子。
我以母子辩论开篇,并非想讨论如何与后叛逆期的孩子沟通交流问题,也不是要谈论胡适与江冬秀灵魂不得对话的婚姻。我想引出的是一个默默奉献五十年的美国女人,胡适的初恋情人韦莲司。
我曾经读过周质平著《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也读过周收集的两人数百封书信往来。可惜这两本书,在我出国前,都遗留在父母家的大纸箱里,本可作为参考,此时只能作罢。我唯有凭着记忆,随意写来这段,我觉得最美的爱情,那就是我爱你,却无所求。
众所周知,胡适是考上庚子赔款留学美国的那七十人之一。从优中选优来说,胡适的成绩并非特别拔尖,他考了第五十五名,而他的好朋友赵元任是第二名。然而,胡适之所以为胡适,自有他独特的魅力,首先他清俊的外表,再者他的交际能力,他的口才,他的演讲水平。读过胡适留学日记的都知道,北美留学生胡适那是很忙的,他忙着结交新朋友,忙着学生会的工作,忙着融入美国社会。
胡适最初在康奈尔大学学农,他就是在那儿认识韦莲司,大概在1914年。韦莲司的父亲是康奈尔大学地质系的教授,胡适经常去他家玩,便认识了他的女儿,爱画画,性格狷介的韦莲司。其实,韦莲司的妈妈也很喜欢胡适,他就是有这般人见人爱的魅力。
韦莲司比胡适大六岁,用胡适的话说,她是一个能给予他心灵启迪,激发他新思维新思路的女子。韦莲司可以说是胡适的初恋,但胡适知道他们注定是无缘的,因为他不可能令母亲失望与伤心。三岁丧父的胡适,对于母命,除了顺从与遵命,别无二计。
就这样无奈又真挚,默默又深情地爱着。偏偏时空又不凑巧,不久韦莲司去了纽约学画,租住在赫贞江畔的公寓里。当胡适来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哲学,韦莲司却又返回了绮色佳小镇。胡适为一解相思之情,竟搬到韦莲司曾居住过的公寓,感受佳人留下的余香。这让我想起高凌风买下邓丽君的旧居,“问彩云何处飞,愿乘风永追随”的痴情。
阴差阳错的两人,胡适与韦莲司总是分隔两地,因此留下了大量信件。胡适曾在一次别后,四十八小时内写去两封信与一张明信片,炙热程度可见一斑。然而,两人却依然克制着,不仅仅因为胡适已与江冬秀订婚的事实,更因家教与修养,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只是纯粹的灵魂伴侣。
胡适有一首题名《两只黄蝴蝶》的情诗,凭吊这段有缘无份的爱情。“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1917年胡适学成回国,出任北大教授,并旋即与江冬秀结婚,达成了母亲的心愿。之后十年胡适非常忙碌,他发起了白话文运动,开启了一代新风气,在考证学方面也颇有建树,提出了“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论点。在私人生活方面,胡适先后有了两儿一女,并于1923年在西湖烟霞洞养疴期间,与曹诚英陷入热恋。胡适的诗“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此“人影”指的便是曹诚英,胡适甚至为其起了离婚的念头。无奈江冬秀以砍死两子要挟,未遂心愿。
这边胡适早已“渐行渐远渐无书”,大洋彼岸的韦莲司却一直小姑独处,除了绘画,似乎别无长物。1927年胡适赴美,与韦莲司重逢,当年的北美留学生胡适,已摇身一变为“中国文艺复兴运动之父”,其才华与涵养愈发显得熠熠生辉。不消说,韦莲司醉了,高洁如韦莲司最不能抵御的,就是学识渊博。她的眼里除了胡适,再也装不进第二个。
然而他们依然清清白白,井水不犯河水。直到1934年胡适再次履美,时年四十九岁的韦莲司才真正与胡适有了实质性的关系,此时距离他们相识已过去了二十年。无疑韦莲司是爱胡适的,胡适也不是不爱,初恋的难忘,永远在心底。只是他的感情之门,已数度开启,论纯度与浓度,无法与韦莲司匹敌。换句话说,胡适是韦莲司的唯一,韦莲司只是胡适的其中之一。
事后在韦莲司的一封信里,她这样写道:“我今天站在你睡过的这个小房间里,站在两个房间中,不知道应该去哪个床上睡。最后我把你盖过的被子拿过来,盖在我的身上,我可以在这样的过程里体会到你的体温。”韦莲司的深情如此动人。
1937年胡适出任驻美大使前,他十分犹豫,是韦莲司写信鼓励他:“我觉得像你这样一个人,不应该只是属于中国,应该属于全世界,属于全人类。”韦莲司对胡适的崇拜与仰慕有如是。
韦莲司不是没有幻想过成为胡太太,但她清楚地知道胡适的为人,爱惜羽毛,重视声誉多过感情的他,永远没有勇气与江冬秀分道扬镳,更不可能娶一位洋太太。韦莲司五十二岁那年,有人向她求婚,胡适力劝其应允。她曾在信中犀利地指出胡适的言行不一,并申明绝不会为讨他欢心,而另嫁他人。韦莲司表示她这一生唯一想嫁的男人,只有胡适一个,否则宁缺毋滥。把对方的优点与缺点一起来爱,清醒又无望地爱着,直至终老,世上能有几人?
对于韦莲司的痴情,胡适也是感动的,在美期间两人保持着生日互送鲜花的习惯。大使任中,胡适曾心脏病发很严重,住院两个多月,不得外出。然而一获解禁,胡适便驱车前往赫贞江畔的旧所,追念年少情怀。他有这样一首诗:
百里的赫贞江
从容的流下纽约湾
恰像我的少年岁月
一去永不回还
这江上曾有我的诗
我的梦
我的工作
我的爱
然而,也就是这次病重,胡适居然与照顾他的护士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胡博士,胡教授,胡大使,胡校长的个人魅力不容小觑,然而,然而……
后来,胡适还住进了护士的公寓。更有甚者,那护士为了帮胡适安装空调,写信给韦莲司,请其共同分担500美元的费用,她竟立刻大方地寄出200美元。胡适安排曹诚英来美留学,请韦莲司代为照顾,她也是二话不说,马上答应。1958年胡适去台湾前,韦莲司邀请胡适与江冬秀来绮色佳小住,在自己家中盛情款待他们长达二十七天。临行还特意送了两套银餐具给江冬秀,每件刀叉还细心刻上“冬秀”两字。韦莲司的大肚大量,爱屋及乌,简直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谁敢说这不是一种大爱呢?
1960年韦莲司从绮色佳搬去一个消费低廉的小岛居住,以此为代价,她将毕生的积蓄五、六千美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七十岁的胡适。她希望这笔钱能作为基金,用于翻译胡适著作。
1962年2月24日胡适因心脏病突然离世,韦莲司写信给其子胡祖望,请他将十朵白色水仙,悄悄地放在胡适的坟旁,不必写是谁送的。剩余的日子里,风烛残年的韦莲司唯一所做的事儿,就是整理并打印胡适的信件,并将原件寄给远在台湾的江冬秀。
爱了胡适五十年,却对其一无所求的韦莲司,应江冬秀之请,在自传里这样写道:“我无非是一个幸运的胡博士信件的接收者!”
韦莲司对胡适无私的爱,没有声嘶力竭,亦无悲天怆地,却一往情深,超越眷属,怎教天地不为之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