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失独家庭有什么待遇-2022年失独家庭补助政策
为了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幸福,国家颁布了很多惠民政策,失独补助政策就是其中比较有爱的一个国家政策,它对失独家庭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其他方面的补助优惠,改善失独家庭的生活,每个地方的补助补贴政策是不一样的,所以具体看各地的相关规定。2. 我们是失独家庭,像我们这样家庭,我们到60岁以后还能享受独生子女补贴吗
哎,那就看你现在多大了,如果女方接近49的话,估计还能享受,再年轻点,比如刚刚40,就不得而知了。毕竟以后的政策如何有多少人会知道,我快50了,我也不确定自己退休后能不能领取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还有十来年呢
3. 失独家庭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失独家庭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失独者年龄大都在50开外,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因为家中唯一的子女不幸离世,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失独家庭”。失独家庭中的老人即被称为“失独老人”。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规定的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4. 失独还有独生子女费吗
法律分析: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但不少地方对失独家庭有一些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5. 失独家庭失去独生子以后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吗
在单位,独生子女费是在给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到孩子满14周岁期间领取;在农村,独生子女家长年满60以后,会有一定独生子女家庭补助,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可以领到补助的。
6. 民政局对失独家庭有补助吗
法律分析:有补助的。民政局一般从5个方面对失独家庭进行补助:1、经济扶助;2、养老保障;3、医疗保障;4、生活帮扶;5、社会关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7. 独生子女失独家庭待遇
失独的家庭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国家还非常关心失独的家庭,为失独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城乡医疗、养老保障和其他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经济援助。
从2022年起,对独生子女49岁以上的残疾和死亡家庭夫妇的特殊救助标准,城市将提高到每月270元(残疾)和340元(死亡),农村将提高到每月150元(残疾)和170元(死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政府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
2、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优先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贫困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对农村计划生育有特殊困难的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改造农村危房。
3、城乡医疗。
通知建议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各地要把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帮助他们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养老金保障。
根据通知,做好养老保障工作。符合参加新型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居民,按照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给予补贴。对于60岁及以上有特殊计划生育困难的家庭成员,应优先考虑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
8. 失独家庭有哪些补助
法律分析:失独家庭可以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可获5万元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9. 失独家庭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国家卫计委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展情况。
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分别按照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的标准进行扶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也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部署。
2014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有77万,主要是伤残死亡家庭的,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是47万人。
杨*庄介绍,2013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分别按照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的标准进行扶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也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部署。
他表示,最近,国务院也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也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对特殊家庭的一对一的联系人制度,医疗绿色通道的落实都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
卫计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完善扶助关怀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心有所慰。这四个方面一定要落实到位,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需要社会各界积极支持。
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