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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失子女不知情

发布时间:2022-09-12 00:56:12

⑴ 法律问题,如果父母的非法所得给了子女,是否算善意获取如果属恶意是否就要由民事诉讼解决如果父母把

父母非法所得给来子女的不算善意获取源、要由民事诉讼解决、而如果子女在不知惰的惰况下使用了、法院会判决子女全额赔偿、因为现在法院办案是重证据轻口供、法院只会采纳子女获得父母非法所得的事实、而不信子女不知惰的口供

⑵ 父母去死了,子女互不来往不告诉对方犯法吗

不犯法。因为,小时候兄弟姐妹,长大各乡里。但是,父母去世应当通知不在身边子女回家处理丧事。否则,侵犯了其他子女的知情权和继承权,到时候就犯法了。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⑶ 父母病亡子女直接没有告知要负法律责任嘛

父母病亡子女没有直接告知,这属於家庭的内部问题,把没有告知的原因说清楚,不应负法律责任。

⑷ 父亲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合理的,法律规定,父母欠债和子女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债权人应该起诉债务人本人(父亲),起诉子女是没有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⑸ 父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上货,此货属于盗贼,被抓拒留,子女当兵政审能过吗

父母的过失与子女无关!

过去入伍还必须查看上3代人历史是否清白后才能参加体检。这已经是老黄历。

放心去报名吧,只要身体合格,什么都不影响!

⑹ 父母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给了其中一人,其他子女有权起诉吗

回答: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其他子女没有起诉的权利

我所指的没有其他的特殊情况的情况下是指,该房子的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该房子就是父母两人出资购买的在两人名下的不动产。

该房子为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在父母名下的不动产,即父母为该房子也就是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父母可以处分该房子,当然也可以自行决定将上述房产过户给任何一个孩子,这种行为称之为赠与行为。

提问者如果认为其他子女有起诉的权利,出发角度可能是因为子女和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明显本提问还不存在继承问题,而且就算是根据继承规定来分配,子女也未必能够全部分的房子,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其他子女没有起诉的权利。

⑺ 你好我想问下父母在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婚了,财产怎么办

亲!
父母的财产属于父母,他们才是主人,和孩子没有关系。
父母的责任就是将孩子抚养长大,没有为子女准备财产的义务。
作为子女,应该祝愿父母幸福,对于养育怀有感恩之心,孝顺父母,反哺父母,而不是挂念父母的财产。
祝你幸福!

⑻ 父母借了别人的钱,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了欠条,之中不告诉子女,突然间让子女得知,在法律上,在法律

如果父母借了钱后全部用在子女身上,或者借的钱全部转给了子女,虽然子女不知情,但一样要承担责任。如果父母借钱后自己用了,则子女不承担法律上的偿还责任,但一般来说,子女也不会眼看着父母还不起钱而被人追得到处躲

⑼ 父母6年前在儿子不知情下,把住养老房子赠与给了女儿,儿子要求受赠人尽养老送终义务有理吗

有道理,就算不赠与。女儿也样养老。但是儿子同样要养老。
赡养老人,是儿女的内义务。不能因为老容人偏心就不进到赡养义务。不管谁继承资产都要赡养老人。
同时,儿女赡养老人也要有尺度。比如说,老人不要求女儿赡养。儿子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赡养。就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适当的给一点儿钱。多了可以不给。这是法律。而且儿子可以要求不跟老人住在一起。但是必须经常看望老人。
但是不能买断。比如说,每个月必须给五百。你一次给了六千。下个月还是要给五百。但是赡养费是根据经济条件给的。具体我不清楚。大概你的收入的20、30%吧!绝对不到一半儿。我这还是往多了说呢!
当然,我不是不支持不赡养老人。但是,老人不能偏心。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不知道你们的关系。就是说出一个尝试。

⑽ 父母在子女不知情不在场的情况下协议离婚:他们能分割的财产有哪些赡养义务分给谁是不是就谁继承他的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按你说的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子女是不能无理由拒绝的。另外对于遗产的继承,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对于谁赡养,对继承并没有必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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