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政策
独生子女证的奖励优待
1、自领取《独生子女证》起,直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可以领取由夫妻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5—20元不等。
2、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可以在利益分配时增加1人份的收益,比如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土地补偿费等。
3、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在划分宅基地、帮助解决生产就业问题时,给予照顾。
4、在实际条件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子女在上学、就医方面给予补助。比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可以减免学杂费。
5、有《独生子女证》家庭的父母在退休后,自规定领取退休金之月起,可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增发退休金,由原单位发放。
6、根据各地政府、单位及居(村)委会的实际规定享受其它奖励优待。
(1)有独生子女证的快看扩展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B. 现在办理独生子女证,有什么待遇
不同地方有些差别。以鹤壁市为例。
鹤壁市范围内的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受如下待遇回:
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答当月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领取每人20元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每年享有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农村调整责任田时,独生子女父母按照二人份分配;
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
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城镇无业居民、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
其享受的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贫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备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C. 有独生子女证到底有什么好处
独生子女证有如下好处:可以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可以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D. 独生子女证查询系统入口
独生子女证需要到节育部门查询真假,其他部门不能查询。
《生育服务证明》和《独生子女专父母荣誉证属明》均由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监督制度,由各乡(街)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办理。如果你需要核实真伪,只能向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国家和省级没有外部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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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生子女证的原始档案一般存在于镇计生办或镇政府档案中,只能向镇计生办查询。
2、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文件要求,如果找不到独生子女证明,村委会可以开具证明,然后到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3、镇村干部应当配合村干部对当事人的生育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调查结果。如果宣传上没有异议,独生子女就可以享受二胎政策。
E. 领了独生子女证可享受哪些待遇 在哪领取
可以拿补贴金,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如下:
想要领取相关的补贴津贴,首先要领取相关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样才能领取相关的父母奖励金,而对于独生子女的津贴奖励每个省份都会有所不同,一般补贴的方式以及补贴金额各不相同。而一般女方年满55岁、男方年满60岁,这样就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以上的补贴金。
当然如果有工作单位,一般企业会发放这笔补贴,而如果是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则是由街道办和村集体进行发放。在领取的时候就可以凭着相关的身份证明、单位证明或村集体街道办证明,带着自己的婚姻证明,同时拿着《独生子女证》可以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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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带的材料:
需要带着独生子女父母的户口,然后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的身份证以及“独生子女证”。当然还要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的复印件三份,身份证的复印件4份,子女的身份证3份,同时结婚证(离婚证)、退休证复印三份,同时申请表也要复印三份,乡镇、村集体的证明公示需要三份复印件。
申请表需要加盖单位的公章以及接班人的签名和电话,申请人按手印。一般是一年申请一次,所以59岁不申请那就会少领取一年的津贴。而申请完毕后申请人就会获得相关的银行卡,每年的奖金津贴是一年一领,同时每年年初的时候需要对本人进行一次审核。而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领取80元/月的津贴。
F. 领了独生子女证能享受什么待遇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专民的,从发证之日起属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国家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法定产假外,增加35天的产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假期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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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渠道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独生子女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独生子女奖金
G. 有独生子女证的国家一年补助金有多少
在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
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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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
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H.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
五河县大新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家庭优惠政策:
1、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指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下同)之月起至子女年满16周岁,每月发放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退休前工资的100%发给退休金。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破产或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给予每人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提前5年(55周岁起)享受奖励扶助金,奖励扶助金标准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5、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且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扶助金标准在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另增加600元。
6、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新发生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子女不满16周岁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紧急抚慰金;子女满16周岁或女方年满49周岁的,给予每户10000元的紧急抚慰金。
7、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在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调整承包土地、山场和分配集体收益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按人头分配时增加一人份额,按户分配时增加30%份额。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时,依据相关政策办理。
8、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大病补偿时按有关规定给予该病种中最高补偿;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先照顾;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优惠支持。
9、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所在乡镇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10、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其个人选择缴费档次应享受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再给每人每年55元的缴费补贴。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的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11、对2015年10月1日后农村(指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纳入我县计生常住管理,下同)政策内生育,且落实上环或皮埋措施的,一次性奖励100元。
12、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及县相关政策文件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