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是: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受任何条件限制;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的,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父母有自己的产权房屋身边无子女;(2)共同生活为条件。该产权房包含: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贰』 青岛户口落户政策2021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人口和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才集聚。以城市发展总体战略为根本导向,以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目标,为引进战略性领军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坚持动态平衡。围绕全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实现城市、人口、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大幅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坚持自愿选择。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坚持配套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政策配套力度,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一)人才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二)居住落户。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三)亲属投靠落户。
1.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可办理下列亲属投靠: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办理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3.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4.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失踪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四)赋权激励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选择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
经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其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公安机关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三、大幅放宽城区和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一)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
1.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与中心城区落户政策相同,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2.实施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落户政策。在城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依次在城区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县域落户政策实施范围: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镇区域。在青岛市确定的户籍政策范围内,县域三市可进一步研究放开落户限制,修订完善现有政策。
四、畅通入乡返乡人员落户渠道
(一)农村地区升学迁往学校、户籍在高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在本市城镇落户或回原籍落户。
(二)回原籍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社区集体户落户。
(三)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且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实际居住的,可自愿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回原籍。
(四)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五、强化落户权益保障
(一)增设落户承接方式。增设社区集体户,用于承接无合法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发挥“兜底”功能。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鼓励“举家迁徙”。在本市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户口登记在社区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三)全面推进城镇户口自由迁移。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规范推进。市公安、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税务、统计等部门,研究提出符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人口大数据应用场景,市大数据部门负责统筹各业务部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应用。公安部门具体负责落户政策执行和办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籍准入实施细则。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统筹考虑常住人口规模和基本公共服务增支等因素,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农民权益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满足人口增长服务需求的能力。
(三)规范办理流程。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区域分布等情况。减少纸质审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理”,增加现场办结事项,做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叁』 青岛落户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工作流程:在青一方当事人到派出所申请办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受理户口材料,逐级上报,由公安分(市)局审批,在15个工作日办结。
2、办理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应当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3、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户籍证明;
(4)结婚证》;
(5)原籍无业证明;
(6)父母投靠子女的提供身边无子女证明及《退休证》;
(7)父母子女投靠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十八条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肆』 青岛市内各区间落户条件
青岛市内各区间落户条件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青岛市内各区间落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市内各区间落户条件
市内户口迁移(城镇迁往乡村)
(一)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员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原籍农村居住地;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均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投靠人在城镇无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办理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市内户口迁移(乡村间迁移)
(一)夫妻之间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离婚子女投靠父母;
(二)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发且房产部门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住宅,本村村民购房入住的。
市内户口迁移(城镇间迁移)
(一)本市户籍人口(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地;
(二)夫妻之间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含离婚和丧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四)驻青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迁往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集体户。
拓展:青岛户口市内迁移办理指南
市内户口迁移(城镇迁往乡村)
办理条件
(一)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员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原籍农村居住地;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均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投靠人在城镇无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办理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所需材料
(一)回原籍农村居住地落户
1、本人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本市城镇无业凭证(网上核查不到的出具);
5、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凭证(网上核查不到的出具);
6、集体土地使用证;
7、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承包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承包权原始档案复印件。
携带配偶、未婚子女回原籍农村居住地落户的`的还应当提供:
1、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子女的未婚声明。
2、亲属关系凭证。(已更改)
(二)投靠落户
1、被投靠人申请;
2、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3、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4、亲属关系凭证;
5、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凭证(网上核查不到的出具);
6、集体土地使用证;
7、投靠人退休证或者本市城镇无业凭证(网上核查不到的出具)。
具有以下情形的还应当提供:
1、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子女的未婚声明。
2、被投靠人不是户主、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人的,应当提供户主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人的居民身份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人死亡的,应当提供注销户口证明。
(三)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1、被投靠人申请;
2、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3、被投靠人和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4、亲属关系凭证;
5、投靠人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凭证(网上核查不到的出具);
6、集体土地使用证;
7、投靠人退休证或者本市城镇无业凭证(网上核查不到的出具);
8、投靠人配偶现役军官证(士官证)、出国(境)定居凭证或者注销户口证明;
9、丧偶投靠配偶父母的提供未再婚声明;
具有以下情形的还应当提供:
被投靠人不是户主、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人的,应当提供户主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人的居民身份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人死亡的,应当提供注销户口证明。
备注
1、亲属关系凭证:包括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报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凭证;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2、无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
3、凭证及证件,属于非法定证件的,原则上应提交原件存档;属于法定证件的,应当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归档。证件材料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4、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立户。其中,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除外。
5、本市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的在读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或者已被注销户口的正在服刑人员或者出国境定居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及时限
凭上述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按照法定程序核实并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伍』 青岛2020年落户政策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第21条提出: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
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
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也就是说,无须等到毕业后,也不必先有工作,在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就可申请落户青岛,且落户完享受本市购房、人才公寓政策。
(5)子女投靠父母青岛落户政策规定扩展阅读
新政策还放宽了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更加注重人才的实际技能,不唯学历,不受职称、签订劳动合同年限和夫妻同调政策限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引进条件更加优惠和灵活。
同时建立技能竞赛引才机制,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国内外高技能人才报名参赛,获各竞赛工种前六名的非本市户籍参赛人员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据了解,对于符合引进范围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如果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青岛市居住证》,在就业、保险、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常住户口待遇。
『陆』 外地人在青岛落户满足什么条件
2012年青岛市落户条例/落户办法
一、
购房落户——在市内四区或崂山高科园一次性购置满100平新房、无贷款,并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可以落户青岛。
二、
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
这种落户是针对青岛市2007年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符合青岛市引进的58个紧缺工种的高级技术人员可以落户青岛(必须是由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这种落户方式要求具有高级技工证(技师证),年龄小于40周岁以下,并且在青岛市区用工单位签满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青岛市社保一年以上可以落户青岛。
三、人才引进落户
1.
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
户,可落户青岛。
2.
毕业多年的本科生具有“干部身份”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毕业多年的专科生与青岛市用工单位签约3年并交纳社保满3年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四、
投靠落户
1.
夫妻投靠是指夫妻一方是青岛市户口,另一方可以到户口所属派出所申请夫妻投靠落户;
2.
子女投靠是指父母有一方是青岛市户口,并且子女未婚(无婚姻史),子女即可投靠到父母名下;
3.
父母投靠是指子女属于青岛市户口,并且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内无其他子女户口的,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父母即可投靠到子女名下。
五、
其它形式的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这些情况相对稀少,办理较为麻烦。
如以上条件您都不符合,可详询我们
特殊疑难青岛落户、房产落户(房屋上户)、技工引进、技师引进、人才引进、市内四区集体户挂靠、子女落户、毕业生落户(改派/二次派遣)、青岛市户口迁移。
代缴补缴社保公积金、补交社保,代交社保公积金(企业或个人均可)。
『柒』 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
1、年龄在45周岁以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以直接申请人才落户。人才引进不要求社保、不要求房产,只要年龄和学历满足,就可以直接申请。
2、在青岛已经购房。首先,房屋面积如果满足市区90平以上,新区60平以上,那么可以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购房落户手续。如果在青岛有房,但房屋达不到上述购房落户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积分落户(对房屋无面积大小要求)。想通过积分落户,除了在青岛有房产之外,还需另外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持山东省居住证满一年;
(2)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3)无犯罪记录。同时满足以上四个基本条件便可以申请积分落户。2019年积分落户已经转到公安部门负责,有需要的朋友只需关注公安部门的通知即可。
3、如果非要说青岛落户最便捷的`方式,那应该就是投靠落户了。只要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属于青岛家庭户口,有固定住所,投靠方便可以申请亲属投靠。没有其他门槛条件,省心省力。
人才引进落户
无需接收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1、两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捌』 青岛落户政策2021最新
2021年青岛最新落户政策如下:
1、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将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全部纳入人才落户范围,与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同样不受年龄限制;
2、坚持居住优先。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限制,实现在我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及其近亲属即可办理落户;
3、鼓励举家迁徙和亲属投靠。亲属投靠落户方面,放宽集体户投靠落户限制,单位、人才、社区集体户调整为可接纳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4、服务“双招双引”赋权激励落户。对经市有关部门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和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其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公安机关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玖』 青岛西海岸新区落户政策
青岛落户政策: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一)人才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二)居住落户。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三)亲属投靠落户。
1.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可办理下列亲属投靠: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办理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3.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4.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失踪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四)赋权激励落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选择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
经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其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公安机关予以全程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