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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申请经适房子女不绑定

发布时间:2022-09-05 20:36:51

Ⅰ 父母连带了孩子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现在孩子要结婚了,想去买商品房,属于第二套房吗

应该是不影响的,不过对经济适用房来说,最好不要用你孩子的名义申请,或者是你申请商业贷款比较好。
给你一下银行的标准,你可以看看对照一下。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Ⅱ 父母申请经济适用房时没有孩子的名字(孩子不是共同申请人),现在以未成年的名字购买商品房可以吗

经济适用房一般是以户为单位,必须户籍中所有人都有名字的,以防止你再购房,贷款的话,一般都是所有共有人为债务人的,属于共同债务。关键看你是不是和你父母一个户口了。还有你当初申请的时候都是以谁的名义申请的,一般有几个人申请了就要加几个人的名字的。

Ⅲ 我父母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不带我吗我今年26了

北京市规定,申请经适房家庭成员只能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因此,想带你申请也不能带。

Ⅳ 父母没有连带孩子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现以孩子名字想去买商品房,属于第二套房吗

没贷款的话,你可以直接买,这还是算第一套房。第二套房是以你之前买房有没有贷款来界定的。不过最近有风声说,以后房管局和银行要联手了,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不是贷款买房,只要查到记录,都算第二套房

Ⅳ 父母和子女共同申请的经适房,子女结婚能不能买房啊

父母已购经适房,一般产权使用权登记在父母名下,当子女结婚后首先要做的是把户口独立出来,将房子的产权变更为父母。
子女名下没有房子,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再买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子。
同时我们要明确,经适房只对申请过一次的家庭进行限制,同一家庭不能进行两次经适房申请,但新独立家庭可以申请经适房。已经购买经适房的家庭,再买商品房时并不受到限制。

Ⅵ 父母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但是不符合贷款的要求,子女可不可以申请贷款协助父母购买经济适用房

不可以的,只有当你父母亲老去的时候,才有父债子还出现。银行是不会让你协助父母买房的。现在你只有借钱全款买房了

Ⅶ 如果父母已经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子女结婚后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子女成年不在一户口本即可,经济适用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7)父母申请经适房子女不绑定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

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Ⅷ 父母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子女可以再购买商品房吗

不可以的,经济抄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同时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Ⅸ 父母已经申请过经济适用房,子女还可以再申请吗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不是那么简单的可不可以。一般两种情况是可以的:1,子女达到规定年龄仍然单身的。2,子女已婚,与父母已非同一户的。除以上两条,当然还要符合申请经适房的其他各项规定的,比如收入水平等。

Ⅹ 在北京市,父母购买经济适用房,写不写上子女的名字

最好是不写 交税事小 如果写上去 你以后就买不了了

现在的限购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

不写上面,如果继承的话,需要交纳20%的税(原始购房价X20%)

但是你写在上面后期更麻烦、而且还有一点 你先确定好,你们单位分的房子能不能继承!

很多单位分房是不可以继承的! 就是说只有使用权、没有出售权

个人建议不写上去、

如果是北京户口 , 一个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名下只能有两套房产

能不能买就看你家几套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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