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彩礼属于女方父母还是女方个人
法律分析:彩礼钱属于女方父母的聘礼。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按照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贰』 结婚彩礼钱是应该归父母还是子女
彩礼钱应当归父母还是子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彩礼钱一般应当归子女所有,因为实践中赠与人赠与彩礼是赠与女方或者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受赠人就是子女而不是父母,所以彩礼钱应当是子女的财产。而且如果是婚后才赠与的彩礼,彩礼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叁』 彩礼钱归属于子女的财产还是父母的财产
彩礼钱只会归属子女单方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不会是父母的财产: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要求返还的,彩礼属于男方。没有前述情形的,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没有特别约定是给女方的话,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肆』 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还是给女方的
这个问题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彩礼是支付给女方父母的,和女方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伍』 彩礼钱法律是规定归女方还是女方父母
法律分析:结婚彩礼钱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1、彩礼钱是男方对女方表达诚意的一个体现。所以彩礼钱一般都是归女方所有。但是,有些女方家庭比较宽裕,并不会收取女儿的彩礼钱,他们一般都会把这笔彩礼钱转给自己的女儿,当做是他们建立新家的血汗钱。2、根据上面这样的情况,应该肯定的是彩礼钱一定都是归女方父母所有的。但是至于这笔彩礼钱要如何分配,女方家是有权把控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陆』 彩礼钱是给女儿还是父母拿着
结婚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
1、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所以,彩礼钱给谁的问题,就彩礼的定义上看,是给女方父母的,毕竟旧时儿女的婚事都是父母决定,彩礼钱也就当归父母。
2、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在的聘礼钱发生了一些变化。一般是男方将聘礼钱交给女方父母之后,大部分的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返还给自己的女儿,让他们把这笔钱作为新家庭的存款,或者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
3、所以,就以上内容得出,彩礼钱原来的归属于女方父母的,只是现在大多数父母都返还给了子女作为自由支配的财物。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柒』 彩礼是给子女还是给父母的
彩礼是给父母的
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内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容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
『捌』 彩礼钱是给女方还是给女方父母
彩礼很多地方又叫“聘礼”,这个应该是给女方父母的。寓意是为了感谢女方父母这么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的意思。女方父母可以自由支配这部分”彩礼“。
1、给女儿置办嫁妆。
以前很多父母都会把这部分钱用来贴补家用,而现在很多父母都直接给自己的女儿置办嫁妆了,主要就是为了女儿组成家庭之后,小两口过的更好。
2、会把这部分钱给自己的女儿当成她的私房钱。
虽然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婚姻幸福,但还是希望女儿能有个退路。这个主要是为了儿女今后的生活能有保障,希望自己的女儿在以后的婚姻生活有底气,如果被男方的家庭欺负,有说”不“的勇气和力量。
3、给女儿小家庭的启动资金。
有的女方父母比较体谅女儿女婿,知道他们刚开始过日子的不容易,会在收的彩礼钱基础上再补贴一部分钱,给女儿做陪嫁。
『玖』 彩礼归属权是女方还是女方父母
一、彩礼归属权是女方还是女方父母
1、彩礼归属权是女方还是女方父母主要看三点,分别是:
(1)具体要看男方给付彩礼时是如何约定的;
(2)如果约定给女方,则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资产;
(3)如果约定彩礼属于女方父母的,则彩礼的归属权在女方的父母手上。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彩礼是随男方还是女方
结婚彩礼是随女方,因为实际上是属于当地的习俗,一般是不退彩礼的。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拾』 结婚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
法律分析:结婚彩礼钱归子女。彩礼钱是男方个人赠予女方个人的财产,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予退还。在特定情况之下,男方本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具体情况是: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