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继承房产遗嘱怎样写
首先,本人身份的详细信息说明;其次,被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然后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比如:本人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等情况等等;遗嘱财产的信息说明、所买保险的信息说明、相关事务债权债务的执行说明、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立嘱人签名及日期;见证人签名及日期等等。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是指?然?依法享有的设?遗嘱,以依法?由处分其财产的?为能?。遗嘱为民事?为,设??必须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2、遗嘱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
遗嘱必须是遗嘱?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因为意思表?真实是民事?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的真实意思表?,原则上应以遗嘱?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的遗嘱?效;伪造的遗嘱?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继承?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的个?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处分其个?财产的民事?为,就只能就遗嘱?个?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为?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拓展资料:公证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② 父母把房子留给子女应该怎么写
法律分析:房屋遗产继承书的书写格式:首先,明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其次说明被继承人的遗产所在地、房屋登记情况和房屋产权证号码,避免纠纷。然后对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遗产如何分配、遗产份额归属于继承人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解释。建议明确遗产的执行人,避免纠纷的发生。最后遗嘱得到公证,遗嘱立即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③ 把房子给子女的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法律分析: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社会公德。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④ 房产留给独生子女遗嘱怎么写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只要在遗嘱上写明房屋的具体地址,并且写明只由独生子女x一人继承,最后再由父毋在遗嘱上签名盖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⑤ 一套房子给儿子,遗嘱怎么写
1、您的意思是:此房“应该在老两口都去世的情况下,才留个五个子女”、在老人一方先去世时此房不让子女继承、只归尚在世的那位老人所有,是吗?
(1)如果是,可以这样写: 遗嘱
立遗嘱人XXX 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XXX(您和老伴的名字),决定在我们意识清晰时对我们的个人财产做如下处分:我百年后,属于我的所有个人财产都归老伴一人继承;如我在老伴之后去世,我的所有财产归5个子女共同继承。
立遗嘱人 (亲笔签名)
立遗嘱人 (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2)此遗嘱应两位老人都亲笔书写,最好是一式两份或三份,两位老人各自保留一份,另一份可以找个见证人、或是遗嘱执行人保存。
⑥ 房产留给女儿的遗嘱怎么写
法律分析:房屋遗嘱继承协议书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⑦ 父母为其将房产给子女遗嘱在遗嘱中怎么写
房产如果留给子女,父母可以在自书遗嘱中载明:房屋留给子女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⑧ 父母给子女留房子写遗嘱
法律分析:父母给子女留房子写遗嘱继承。父母去世后,继承开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其它法定继承人就无权继承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⑨ 想把房产留给儿子,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立遗嘱人必须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第一步,必须保证立遗嘱人的主体合法有效。
第四,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和为胎儿预留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也即特留份优先于遗嘱继承处理。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上述四个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都完全具备了,您写的遗嘱依法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了,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