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待遇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1)独生子女政策提升女性地位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策红利
在资源严重匮乏的年代,独生子女家庭给国家节约了大量资源,在经济社会建设进程中,他们又为国家培育出了高素质的人才。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牺牲和示范,整个社会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越穷越拼命生孩子,越拼命生孩子越穷”的误区终于得以彻底颠破,相对理性的生育观得以确立。
切切实实地提高了中国女性地位,极大改善了中国整体国民的教育水平,使中国人口与有限资源的矛盾得到相对缓解,之后二十几年中国经济实现腾飞, 真正解决了困扰中国人几千年的温饱问题, 避免中国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历史不能假设。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理论上少生了4亿多人,客观上解决了数亿人的贫困,加速了中国人口、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2. 独生子女谁提出的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政策是田雪原提出来的。 独生子女政策,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在1980年中央召开五次人口座谈会后确定下来了。 该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被终止,之后开始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3. 忻州市独生子女政策
忻州市独生子女政策。
这位知友,忻州市独生子女政策和国家政策是一致的。
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1]
二.摘自《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政策红利
国家层面
在资源严重匮乏的年代,独生子女家庭给国家节约了大量资源,在经济社会建设进程中,他们又为国家培育出了高素质的人才。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牺牲和示范,整个社会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越穷越拼命生孩子,越拼命生孩子越穷”的误区终于得以彻底颠破,相对理性的生育观得以确立。
切切实实地提高了中国女性地位,极大改善了中国整体国民的教育水平,使中国人口与有限资源的矛盾得到相对缓解,之后二十几年中国经济实现腾飞, 真正解决了困扰中国人几千年的温饱问题, 避免中国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历史不能假设。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理论上少生了4亿多人,客观上解决了数亿人的贫困,加速了中国人口、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社会层面
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时期,中国社会跨时代意义的措施有:
1全民普及避孕套,普及生育知识,断绝中国几千年表兄妹结婚陋习;
2.用九年义务教育强迫农村家庭让女孩接受教育,推广现代化小家庭观念,打破传统大家族制度对于青年一代的枷锁;
3.推广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中国农村社会彻底断绝16岁、17岁早婚现象;
4.让女性第一次真正成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并拥有遗产继承权利;
5.同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普及社会保险概念。
这些是之前整个中国社会想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家庭层面
少生快富奔小康
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富裕,恩格尔系数最低,消费支出最高。以温州市为例,据温州市城调队最新调查:在所有家庭类型中,去年我市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生活最富裕,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390元,比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05元高23.2%;比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三代人”型家庭高1.8倍;他们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为31平方米,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比其他类型的家庭要好。
普遍优生优育提升了下一代的人口素质
据上海市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80后家庭普遍重视优生优育,约有8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有必要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0%以上认为有必要参与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父母有更多时间、精力和选择
能让父母能以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热情投入到仅一个孩子的养育、培养过程中,以及投入到工作和业余爱好生活中。
独生子女个人层面
女性地位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1979年以来,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禁止几乎所有城市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竞争资源,父母们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女儿的教育和福利上,这是经历数百年的重男轻女之后一个重大的转变。“她们基本上得到了过去只有男孩才能得到的一切,”哈佛大学教授、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专家瓦内萨·冯说。
今天城市里的中国父母“把他们的女儿视作家庭未来的唯一希望”,努力帮助她们比同学表现更出色。
女性受教育程度空前未有地高
在中国的城市里,像这样有才华的女性越来越常见,成为中国历史上接受教育最好的一代女性。在大学里,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女性,她们同男生的比例从来没有如此平衡过。专家说,这要归功于中国经济30年来稳健的增长、政府对教育的大力投入和一个出人意料的因素:独生子女政策。
提高了女性(独生女)接班、传承家族企业的比重。
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富足家庭资源
哈佛大学教授、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专家瓦内萨·冯说:“父母们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女儿的教育和福利上,这是经历数百年的重男轻女之后一个重大的转变。独生女基本上得到了过去只有男孩才能得到的一切”。更不用说独生子亦然。
具有健康的自尊心
“独生子女在家中能得到父母全部的注意力,这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一把双刃剑。”Sandler说,“但根据心理学家做的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父母给予孩子的注意力,只要不到让孩子透不过气的程度,是有助于让孩子打起精神、增强信心的。很多独生子女都有更强的动力去取得成就,同时也能掌握更多的工具来获得成功。”
更多的“自我陪伴”,学会自立
“独生子女往往能够更好地和自己相处。但通常我们不会想到这一点。当我们想到‘关系’时,通常想到的是和他人的关系,但独生子女别无选择,必须学会和自己建立密切的关系,而这种自我相处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这让孩子很大程度上学会了自立。”Sandler说,“对抗孤独最大的武器就是学会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如何减少孤独感。”
具有强有力的纽带特质,交朋友并不逊色
“我们从不把同伴关系认为是理所当然的。”Sandler说,“同伴们不像兄弟姐妹,不管我们如何对待他
们,到了晚餐时总还是会出现在餐桌上。我们知道和同伴之间的关系必须去培养、去维护。”如果你是成长在一个父母较为成熟的家庭,并且是一个独生孩子,这对你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我们会在与同伴的相处中学会责任感、慷慨待人以及如何培养和维护一段关系。”和一般人所认为的不同,Sandler认为独生子女在交朋友方面并不逊色,“实际上他们在这方面相当有技巧!”
懂得合作与控制
Sandler承认,她5岁的女儿也会经常失控大哭,但她发现在对独生子女的研究中,对于控制能力的评估结果是正面的。“独生子女更懂得控制自己,表现得更为成熟。我想这和独生子女的父母们总是期待他们有更成熟的表现有关。”Sandler说,“在我们和其他人相处的关系之中,我们所承担的责任感要更接近成人的水平。”
能够选择自己的“家人”独生子女总是更加渴望和父母以外的人建立情绪上的联结。他们总是会在自己周围建立起能够给他们提供支持的人际关系,并且用自己的个性影响周围的人。“作为我朋友圈里唯一的独生子女,我就像是促进这个小团体团结的引擎,因为我渴望和朋友建立像家人一样的联系,积极地参与到人际关系中去,并且使这成为一种传统。”Sandler说,她甚至和几个朋友一起买过房子。
政策现状
2016年1月1日被终止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被终止,加大两代间隔而减缓老龄化的晚婚晚育亦不受鼓励。[10]
对遵纪守法独生子女家庭的扶助政策陆续完善
明确对于部分家庭发生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情况,在人口和计生法修正后新法实施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根据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予以帮扶和扶助。
卫计委:对独生子女失独家庭要开展节日慰问,设帮扶联系人,一户两人
2016年8月, 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两名帮扶联系人。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11]
卫计委: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统一
2016年4月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统一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 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分别为270元、34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 调整。
陕西省失独家庭补助金调整为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领3万元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60岁以上失独夫妇每人每月1000元。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2016年11月15日,兰州安宁区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在原每人每月500元的特别扶助金基础上,区政府补助500元,提升至1000元。
2016年10月10日,惠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发布《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扶助金额均统一为每户10000元。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对策
一. 上述卫计委和地方政府的人文关怀和扶持政策。
二. 大力发展以房养老和医养结合专业机构养老。
“我和老伴每月可领取养老金近万元,可以拿这笔钱出去旅游了。”近日,北京失独老人康先生领取了以房养老产品第一份养老金。他和其他几位老人因此成为国内首批通过以房养老领取到养老金的客户。
三. 居民采用新型、先进型养老如上述的以房养老、医养结合专业机构养老外,还可未雨绸缪地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自己社会保障的补充。
代表建议和媒体呼声
一.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力度
山东省省政协委员、山东交通学院党委书记谭晓防在《关于重视和关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建议》提案中建议,政府应加大对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力度,可采取国家现行奖励离休干部的方式,由政府每年给年满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家庭补贴。她还建议,把独生子女家庭放在社会养老体系中优先考虑,采取积极探索、区别对待、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
山东省人大代表、济阳县曲堤镇敬老院院长肖安翠积极建议启动独生子女家庭互助制度,采取让老人相对集中居住的方式,倡导老年人之间互相帮扶。
二. 河南省政协代表梁爱凤同时建议,要持续不断地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的养老扶助力度,让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公共均等化服务。
三. 二胎时代更应向独生子女家庭致敬
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拟延续对这些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的抚恤,非常必要。今天,我们不仅应该延续这种抚恤,而且应该尽量加重和突出这种抚恤,给予他们更高规格的敬意。不仅应该对二胎政策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延续补助,而且应该对未来若干年的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继续补助政策。
四.生育独生子女不能止于奖励
就现实来看,之前生育独生子女的父母,无疑是特殊历史时期的选择,并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值得尊重和褒扬。
进一步来看,立足于“老人老办法”的规定,除了独生子女费之外,即便延续之前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也缺乏制度保障的兜底。根据相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补贴,也只是上年度当地平均工资的30%,数额并不高。再比如,曾经提及的关于独生子女享受的待遇,像入园、入学、就业等方面,也缺乏法律规定的倾斜性照顾,导致法律规定沦为摆设等等。基于此种情形,即便“二孩”政策在明年全面实施,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不仅需要保留和施行,更重要的则在于应该进一步提升和强化。原因在于,与独生子女家庭做出的贡献相比,当前的奖励政策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不能涵盖各个方面,无法从根本上体现出法规规定的本义和内涵。
生育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需要的并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奖励,而是制度保障的落地,以便消除内心的不安和焦虑。奖励的多寡,即便是与社会发展水平挂钩,但却依然无法缓解独生子女家庭所承担的多重风险和压力。从客观上来看,不管计生政策的走向如何,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模式必然还会存在下去,面对这种现象,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不仅要实行“老人老办法”,更应该构建相关的制度保障,消除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尤其是,要针对独生子女的社会风险,找到计生政策变化中的利益公约数,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权益诉求,避免独生子女荣誉只是反映在物质奖励层面。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而独生子女政策是特殊环境下的产物,对于那些曾经响应“只生一个”的家庭,他们有理由得到国家层面的保障和扶助。
4. 中国女性地位的提升是从独生子女
中国女性的地位是和社会分工密不可分的,特别是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兴旺发展。当然了,这和独生子女政策也有些关系。
这种地位的提升是社会整体的价值观念的变化,也是对于个人能力的肯定!
5. 独生子女政策对中国有什么影响
如果是考试的话 这个还真的要去课本上找
如果只是兴趣的话,那就多了。专独生子女政策:1、孩子属的地位上升,原来中国的家庭观念里,老人是第一位的,长辈为大为先,但是独生子女政策之后,就一个孩子,全部围着转,自然孩子的地位还有成长环境承受不起中国的孝道。孩子容易自私,独立的意识和能力都相对弱化。倒是增长了不少的戾气。
2、女性地位上升,独生子女,男女比例相对的趋于平衡,社会资源的竞争上,女性在人数上的劣势逐渐减小。这不是那个政策可以一时改变的。
3、中国的人口红利在下降,但是劳动技能的提升却有好处。独生子女肯定会造成老龄化严重,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尽管从情感上不容易接受,但实际情况就是如此。
6. 放宽3孩后是否还有重男轻女
放开三胎当然会让重男轻女更严重,女性地位高得益于独生子女政策,让女人从无限生育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多的参与到 社会 与职场中,现在放开后女性在职场毫无优势,会慢慢回归家庭,没有经济做支撑地位自然不会高,女儿能带给家庭的利益也减弱,大家会更偏向于生男孩
不仅会有,而且会变得更严重。我们来分析一下,近几十年来,女性地位为何能提高。
其一,毛主席喊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简单来说,就是女性走出家庭,进入工作,开始和男性一样奋斗赚钱;
其二,独生子女政策让女性只需要生育一次,这样就意味着女性在生孩子和 育儿 上占用的时间都更少,能够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独生子女政策下,企业不太需要担心招收女员工成本过高,因为最多也就生一个嘛,如果已经生过了,那么基本就不用担心了,所以女性在职场上更有优势,经济收入也更高;
其三,独生子女政策下,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女儿,这时候不重视女儿,不培养女儿你还能培养谁?女孩大面积开始读书,就是在独生子女政策影响下。这时候一部分家庭因为只有一个女儿,于是开始好好培养女儿,部分独生女得以上高中、读大学。这时候很多优秀的女性诞生,给 社会 做了很好的榜样:原来女孩子读书挺厉害,原来女孩也能为家庭争光。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多子女家庭也不好意思不让女儿读书了,逐渐形成了男女皆读书的新风尚。
而女性学历的提升,以及独生子女家庭给女儿的物质支持,比如买房、帮女儿带孩子等等,都让女性的 社会 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现在开放三胎,可以说这三大优势都没了。一个女人要生三胎,还有多少精力去投入到工作中?企业还愿意招收女员工吗?女性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职场歧视,不可避免要重新开始依赖男性。同时,家里有三个孩子,资源不足时,父母还会用心培养女儿吗?肯定又会重新将资源倾斜到儿子身上,对于女性的求学也是不利的。
在原生家庭中,女性将不得不被迫再次将资源让给自己的兄弟;结婚以后不得不投入更多精力生孩子、带孩子,更加无法和男性平等。所以重男轻女会更加严重,女性地位也会进一步降低。
但好在,今天的女性已经开始觉醒了,不是国家开放三胎她们就会乖乖去生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女人尝到了读书、工作的好处,不会那么轻易放弃。
放开以后重男轻女思想会更严重,一孩时代不重男轻女,那是只能生一个,没得选。要是放开了,女孩地位又下降了,看看计划生育前多孩家庭中女孩的处境就知道了!
我不知道其他地方。
就我们这里生三胎的,都是前两个是女鹅的。
在拼儿子。
所以生三胎对女性真的挺不友好的。
如果生三儿女鹅,那就让婆家人嫌弃死了。对三女儿也不公平。
唉。
重男轻女一直会有,而且长时间的不会消失。只要自己当爹妈的疼自己的孩子就行,自己不重男轻女就可以了
女人如果生三胎,一辈子都在生孩子带孩子,没经济收入,地位肯定会下降,建议还是生一个算了
重男轻女是中国几千年以来留下的封建思想。生孩子越多的家庭,越是重男轻女,生那么多孩子,大多都是想拼儿子去的。放宽三胎后,女孩的地位更低了!以前只生一个,是没得选择,现在有得选择了。以后的男光棍会越来越多。
你见过哪个家庭生三个女儿嘴里还说不重男轻女的?不重男轻女那生三个孩子干啥?不就是想拼儿子没拼到的嘛。
多生子女家庭,女儿的地位不可能与儿子平齐的。
目前能真正能实现男女平等的就是独生女家庭。也只有独生女能实现男女平等,独生女的原生家庭最 健康 。但很少家庭会只生一个女儿的。如果哪个家庭只有一个女儿,就选择不生了,那毫无疑问这个父母真是思想开明,对男女没有那么在意,顺其自然就好,这样的父母才是最伟大的。
生几个孩子,心里想拼儿子,生了又做不到一碗水端平,我觉得这种爱算不上伟大。因为孩子对自己的出生没有选择的权利,决定权是父母。生了就应该一碗水端平,要不就不生!
7. 为什么“东北三省”二胎出生率这么低女孩地位高,也是有原因的
随着人们思想不断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家庭对于孩子的看法都越来越“佛系”,觉得有个孩子就可以,对孩子的性别也不是很看重。
但是, 一些南方地区仍旧保留着一些传统的想法, 家里面的孩子要越多越好,男孩越多越好,越是偏南的地区这种思想就越严重。
即使是现在这样男女地位平等的 社会 地位中,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依旧很低,最怕的就是外界对女孩很认可,家里面对女孩还是不看重。
而这并不是一种地域歧视,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一种想法,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南方的女孩在家里的地位,和北方女孩的家庭地位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简单来说,就是南方一些家庭还留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而北方很多家庭都有“重女轻男”的想法了。
因为某些小众人的原因,很多人都觉得东北人太张扬,甚至有些智商不够,但实际上,东北地区家庭的幸福指数都很高。
尤其是在东北家庭中,女生的家庭地位很高,不仅是老婆的地位高,就连女儿就在家里的地位很高。
外界很多人对于东北人的印象就是热情,并且带有一些“彪悍”,尤其是东北的男性,外形太过于彪悍,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
但是, 往往越是“彪悍”的东北老爷们,回到家之后就会马上变成炒菜做饭的居家好老公, 在孩子面前也是一个 妥妥的慈父。
尤其是在东北父亲心中,对于女儿似乎有一种执念,在他们的心中,女儿比儿子好,儿子是漏风的军大衣,而女儿则是贴心的小棉袄。
当初,二胎政策开放之后,东北地区的很多家庭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甚至,还抱紧了怀里的闺女。
不仅结了婚的东北老爷们是这样,就连还没结婚的东北老爷们也是这样, 爱女儿,对女儿好,已经成为了东北男性的“标配”。
所以,在东北,女性的家庭地位是很高的,不论是妻子还是女儿,在家里面的地位都举足轻重,哪怕是家里的顶梁柱,地位都被排在了最后。
首先,东北人对于宗族观念比较单薄。
在当年闹饥荒的年代,有一大批难民迁移到东北安家落户,闯关东时很多人为了最基本的生活所需,已经放弃了家谱之类的传承。
再加上东北本地的原住民早起是游牧民族,找一个地方就随便的安家落户,所以,骨子里面对于宗族的观念还是比较单薄的。
所以,经过几年的沉淀下来,人们都在忙着开荒和生活,子嗣问题暂时没有考虑。
其次,东北女性完全可以自食其力。
男女家庭地位平等在东北是最真实的写照,在最早期的时候,东北地区的资源是很丰富的,不仅矿山、淘金或者是种地,都可以养活一大家子。
而那个时候,东北女性的能力就一点点显露了出来,下地干活,照顾家庭,生儿育女都不在话下,靠自己生活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
所以,东北女性可以保持经济独立,结婚是因为感情,结婚之后也和对方旗鼓相当,家庭地位自然是不低的。
最后,东北地区早期工业发展好。
在早期的时候,东北地区的经济是非常发达的,很多国企都安排在了东北地区,员工的福利待遇好,有住宿,有食堂,就连生病也有国企下属的医院,子女也可以就读企业学校。
不过,那个时候国企都相应号召,如果不尊重国家下发的“独生子女政策”,不仅会被开除还要交一大笔罚款,自然没有人会为了二胎而毁了当前的幸福生活。
所以,人们的接受能力也强,第一胎怀的是男孩是你有福气,第一胎生的是女孩也能接受,后来又发现了有女儿的好处,自然是满心欢喜。
看完这篇文章,大家觉得“重男轻女”最严重的地方是哪里呢?你觉得东北人真的都“重女轻男”吗?欢迎留言讨论!
有关孩子心理、教育、性格等方面的困扰,都能为您答疑解惑,希望我的建议可以帮助到大家,让每一个宝宝都能 健康 成长。
8. 独生子女政策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了女性地位
很大程度,再加上男女比例失调,所以女人地位一直不断上升
9. 独生子女政策
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1]
二.摘自《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4]
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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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在资源严重匮乏的年代,独生子女家庭给国家节约了大量资源,在经济社会建设进程中,他们又为国家培育出了高素质的人才。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牺牲和示范,整个社会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越穷越拼命生孩子,越拼命生孩子越穷”的误区终于得以彻底颠破,相对理性的生育观得以确立。[5]
切切实实地提高了中国女性地位,极大改善了中国整体国民的教育水平,使中国人口与有限资源的矛盾得到相对缓解,之后二十几年中国经济实现腾飞, 真正解决了困扰中国人几千年的温饱问题, 避免中国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历史不能假设。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理论上少生了4亿多人,客观上解决了数亿人的贫困,加速了中国人口、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社会层面
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时期,中国社会跨时代意义的措施有:
1全民普及避孕套,普及生育知识,断绝中国几千年表兄妹结婚陋习;
2.用九年义务教育强迫农村家庭让女孩接受教育,推广现代化小家庭观念,打破传统大家族制度对于青年一代的枷锁;
3.推广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中国农村社会彻底断绝16岁、17岁早婚现象;
4.让女性第一次真正成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并拥有遗产继承权利;
5.同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普及社会保险概念。
这些是之前整个中国社会想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10. 你对“独生子女政策”有什么看法你认为这是成功还是失败
独生子女政策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女性地地位,我认为这是成功的
弱化、轻视女性是中国长久以来存在的陋习,如果只是靠宣传来提高女性地位不知要多少代。而独生子女政策断绝了部分家庭一定生出儿子的念头,使父母只能全心投入独生女的培养。而且在独生子女政策实施时,实施较严的是公务员、国企和大城市,属于当时社会生活条件较好的,因此这些家庭的女性得到良好的教育,可以做一些更有价值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