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奖励取消,之前有的都没了吗
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但此前已享受奖励的父母可继续领取。
关于全面二孩政策,很多人关心今后的独生子女还有奖励政策吗?,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都将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这也意味着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成为历史。但此前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将继续按照原政策发放。
生二胎独生子女证用交回吗?
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规定,按此前“单独二孩”相关规定来看,生育二孩后应将原来领取的独生子女证交回到计划生育部门,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但以前享受的不需退回。
“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原则上要求退回,如果生育二胎,独生子女证也就自动失效了,所以退不退回并不重要。”该负责人表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此前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将继续按照原政策发放。据介绍,但这个时间节点现在还不确定,需要待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我省正式开始施行时。同时,该负责人表示,领不领独生子女证并不重要,该享受的奖励政策可以享受,如果独生子女证丢失,也可以去办理机关补办。
㈡ 独生子女费停发说明
法律分析: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第三条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㈢ 2022年3月广州市独生子女奖励为什么没发放
没有参加审核。
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费的父母每年必须参加审核不参加的停发,所以是这样的原因。
独生子女费很少,每个月大概只有不到10块钱。首先你得有独生子女证,然后拿着这个证去单位找会计,然后会计核实上报,一个月之后就会全部补发,从孩子出生的那个月给你补。
㈣ 独生子女奖励取消没
现在仍旧没有取消,然而如果你生育二胎之后,对于这种奖励就会直接取消了。每年还是每个人发60块钱的。
㈤ 为什么独生子女补贴没有了
法律分析: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没有生育二胎的,独生子女补助没有取消,每年四十元钱仍在发放,如果生育二胎后就取消了。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 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㈥ 独生子女补贴取消了吗
法律分析:没有取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㈦ 为什么停发独生子女费
法律分析:没有停发。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补贴金额为2400元/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㈧ 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对独生子女的奖励会取消吗
法律分析: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但此前已享受奖励的父母可继续领取。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都将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这也意味着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成为历史。但此前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将继续按照原政策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㈨ 独生子女补贴18岁停止
法律分析:是的,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