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流程
法律分析:(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⑵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3、个人落户申请。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版明。
3、个人落户申权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重庆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材料
重庆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材料
生活中一些年长的老人为了更好地生活会去投靠自己的子女,其中有一种情况是投靠子女后迁移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重庆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材料
(1)父母与子女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申请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其中投靠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落户的,还需提供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
(5)投靠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父亲未满60周岁、母亲未满55周岁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由派出所审结的户口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二)需上报区、县(自治县)公安局审核的户口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县(自治县)公安局。
(三)区县(自治县)公安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结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应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结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四)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结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结结果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
1、部分入户资料齐全可以现场办结
2、部分入户需要10—35个工作日不等。
;⑸ 父母的户口迁到子女户口上怎么办理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本市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父母户口从本市外移入市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⑹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先去当地居委会开证明, 然后去当地派出所 办理上户口。
⑺ 父母投靠子女重新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一)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可申请投靠子女在城市入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投靠的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三)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机关;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经批准同意迁入的,申请人可到县、市公安局领取《准迁证》,并持《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⑻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回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答。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⑼ 父母随子女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以下的手续:
1、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⑽ 父母想把户口落到异地子女的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父母的户口可以迁到外地子女的户籍所在地。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主要条件:
1、父亲年满60周岁或母亲年满55周岁,父母户口须一同申报
2、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平方米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